观电影《双胞胎》有感

时间:2019-05-29 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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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观电影《双胞胎》有感

  陈瑶璇

  昨晚打开电视,刚好在播《双胞胎》,简单的故事、朴实的拍摄,却有着引人深思的力量。

  这是一个关于双胞胎的家庭故事,以大姐李华的口吻向我们娓娓道来,真实感极强。重男轻女思想极其顽固,父母把全部心血倾注在男孩子身上,确切来说是在双胞胎哥哥身上。大姐李华因为排行前,读书好,在家里还有一定地位,二姐李清负气出走远嫁山区,而双胞胎弟弟则受尽父母和哥哥的冷落。父母不惜冒着被举报的危险,为哥哥铺平了事业道路。后来他自考考上研究生,在广西当上记者,却不再理睬千里之外车祸受伤的父亲和小脑萎缩、行为失常的母亲……

  如同故事本身,电影的画面、剪接和叙事手法都是朴实无华的。作为片中最有话语权的大姐,李华的旁白声音富有磁性、语速缓慢,带着一种深深的无奈和悲哀,具有极强的感染力。根据时间先后关系,电影在大姐李华的旁白中慢慢推进,双胞胎哥哥李春的不孝形象渐渐丰满深刻。当然,弟弟李东的隐忍和孝顺也让我感动不已。

  在看电影的过程中,几个问题一直在我脑海里回荡。一是父母对子女的教育,二是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三是女人对丈夫的认识。电影中的家庭悲剧很大部分原因在于父母的教育不当。“偏心眼”造成哥哥的傲慢和自私,他不会付出、只会索取,还觉得理所当然。他听不进别人的意见,认为大姐的好言相劝和合理要求都是“强加他人意志”。弟弟从小老实孝顺,在哥哥面前永远抬不起头。好在弟弟没有逆反心理,没有走向歧途,不然将是更大的悲剧。而如果父母一视同仁、给予同样的关心和爱护,这样的悲剧是可以避免的。

  大姐李华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决定起诉李春,想讨回公平和正义。在律师面前,李春大放厥词。他认为中国的法律是不人性的,应该像欧洲某些国家一样,父母有义务抚养子女,子女无义务抚养父母。他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是受自然驱使的,是自私的,子女无需为父母的私心埋单。真的是这样?欧洲人的做法是有一定的合理性,可毕竟我们国家的条件不一样,况且我们可能只是片面理解,生搬硬套不足取。父母年老有能力自己生活是一回事,可是难道卧病在床希望和要求子女看望,也是错吗?明显不能苟同哥哥立春的言论。

  李春一直和岳父母住在一起,对岳父母好过对自己父母百倍。妻子在看到李春对待父母的一系列行为之后,留了纸条带着孩子回娘家。她说“我一直因为你对我的父母比对自己父母好而感动,但现在我觉得害怕”。片尾没有结局,但他们的婚姻可能因此终止。其实,对一个女人来说,如果丈夫对自己含辛茹苦的父母都不闻不问,那你觉得他对你父母的关心就是真心真意的吗?百善孝为先,连对自己最亲最近的人都吝于付出,还能指望他去爱其他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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