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暑假法眼观后感

时间:2019-05-28 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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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暑假法眼观后感
  
  (一)
  
  青春是稚嫩而迷茫的,我们需要正确的引导和辩知能力。道德是准绳,而法律是戒尺,为我们衡量是非善恶。
  
  看了法眼栏目,生动的案例与深刻的教训发人深省。内容不再赘述,我们要探讨的是如何预防犯罪。
  
  不良行为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前兆。如夜不归宿、旷课、酗酒、赌博、抽烟等。我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
  
  首先,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
  
  其次,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
  
  最后,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以上我所讲的只是给同学们起个抛砖引玉的作用,同学们要真正做到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还要靠同学自觉刻苦地学习文化、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适当删减,调换顺序,你懂得~)
  
  (二)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与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在法眼栏目中,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侵害校园的案件以及学生犯罪时有发生。一方面对侵害校园的犯罪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另一方面,也要提高自我防卫能力。
  
  侵害校园犯罪的主要类型有盗窃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等。 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国家的法律都是为保护一切合法权益、惩罚各种不法行为而制定的,也就是说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罪犯的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面临危险的时候,同学们要机智勇敢地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如果畏惧罪犯的话,就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他们有恃无恐地实施犯罪行为。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样、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
  
  第三、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通过这次的法制学习,我们应认清违法、犯法的后果,坚决抵制不良的诱惑,与不良的行为作斗争,走正确的人生道路。预防犯罪,奋发向上,茁壮成长,以健康的人生去迎接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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