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活着》有感
高一(2)班 宋旭
今天我很荣幸的能够站在这里,给大家讲讲令我印象最深的那个它――活着。
“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因这样一句话,我认识了余华,邂逅了《活着》,心想这书竟囊括了怎样的内容,以怎样的态度去度过这以笑为哭、生死徘徊的人生。我贫瘠的想象力在自我思维的匣子里打转,呼之欲出的答案,在我合上书的霎那间隐约流淌在了笔尖。
相对于其它的大部分,这本拥有从黑夜沉淀出的薄书更有着不凡的重量。余华说:“我决定写下这篇小说,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追求,对生死乐观的态度,而富贵就经历了这样的坎坷的一生,成为余华笔下的那个人。人生的意义究竟在哪儿?有很多的人追问,有的人似乎找到了,有的人似乎还在寻找的路上。
“人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为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余华如此说道。人活着若被赋予沉重的意义,那总有一天会被生命这种不可承受之物摧残的形同枯槁,人活着若被赋予简单的意义,那你的生命应该是很短暂。人简单的活着,做着自己该做的事,就像你的任务是学习得好成绩,你父母的任务是工作赚大钱。人活着,不为他人而活,因为生命亦可能在未来的某一天变得一无所有,唯有活着的精神是属于自己的。于是书中说到:“一个人生命再大,如果想死,那怎么也活不了。”富贵也是不容易的,为什么呢,他经历了他父母的死、妻子的死、儿子的死、女儿女婿、孙女的死,他变得孑然一身,他有时伤心,但他说过的更多的是踏实,因为身边的一个个人离他而去,再当他死时,他便谁也无需担心了。还有人说他只是幸存者,可他却是真真实实地活在这个世上。
富贵是一个英雄吗?是的,他是一个英雄,而困难是他最亲密的“伙伴”。伴随着他从一个阔少爷走到最后只有一个名叫“富贵”的老黄牛陪伴,伴随着他从徐家浩大事业,人丁兴旺走到最后为生计发愁的庄稼人。这仿佛是欧・亨利式的结尾。就像你爸告诉你,泰坦尼克号儿是你家的,当你收拾行囊准备放弃学业的热潮潮头时,发现这是场美的不能再美的不加修饰的白日梦。例如光头强中了大彩票,倾听着电视机兑奖地点时,他对李老板吆三斥五,可彩票刮走后,他傻眼了,同时他也后悔了。而富贵的经历不是梦,但他采用了激励的心态去面对。人究竟有多大的能力,才能把心与投放回天地间,而人究竟要有多大的忍耐力,才能扛起这从天而降的沉重负担。
读《活着》,泪不在面颊上,不在眼眶里,那他在哪里呢?那当然是汇成静静的小溪,流淌在殷红的心尖儿上。富贵与农民们浓缩成千万农民百姓的缩影,那就是人民公社与大跃进的运动。百姓们看到家中的锅与粮食均被充公却不能置一言的血与泪。如果是你没有粮食、零食,还不能流泪那你还有活着的勇气吗,这是我们而今城市人体会不到的苦,而饥饿似乎离我们更遥远。
怅然若失的我,斗胆以书的结尾为尾――
“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的声音,那是土地召唤着黑夜的降临。”
自己沉淀不够,写到此处束手收笔。
我相信,活着是生命意义最好的归宿!
《活着》读后感
冷轧一厂庄之君
花了三天的时间终于读完了《活着》,以前耳边一直有人对我说这本小说的很好。可是,一来我深知自己可能就不喜欢在年少的时候读所谓的经典,总感觉自己阅历不足无法理解,就好比《红楼梦》尝试着读了好几次,都是读了几章之后就放在一边了。二来高科技时代的到来,更让人们无法沉下心来去感受爷爷辈时代的故事。所以《活着》这本书对我来说也就是个如雷贯耳,仅此而已。得益与加入了公司组织的智悦学习社,点燃我阅读的渴望,这一次当我翻开透着油墨香的《活着》的时候,我想这次怎么滴也能静下心来把它读完吧。
之前有人评价《活着》这本书是一部不见生死读不懂得书。其实小说讲的也很简单,一个叫福贵的男人年少轻狂,本是一富家子弟却因赌博败光家财,没落之后被国民党抓了壮丁上了战场,好不容易捡了条命回到家中,却发现女儿因为一场高烧后变得不会说话了,妻子也在大跃进的时期得了软骨病。为了省钱让自己的儿子读书,福贵不得不忍心把自己即将成年的哑巴女儿送给别人家。后来,他的独子因被抽干血而死,好不容易嫁出去的哑巴女儿,也因为产后大出血而死。没过多久,他的妻子也随女儿而去。只剩下福贵和他的偏头女婿一起养孩子,可是女婿又在工作中被水泥板砸扁。福贵一个人千辛万苦好不容易把孙子拉扯到懂事听话,却因为饥饿,他的孙子一次吃了好多豆子,撑死了。最后只剩下福贵一人。
这短短几个字就概括了故事主人公苦楚的一生。作者余华在序言的时候就说他要写一个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欢乐态度。福贵不算君子,也不算小人,他年轻的时候是个垃圾,年老的时候也通过自己的努力保护家人,虽然结局悲伤,但是他却从来没有放弃对生的渴望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正如他看到赢走他全部家当的“龙二”被毙的时候感叹,还好输光家当,不然今天顶着“地主”的帽子吃枪子儿的也许就是自己了。
对比一下我父亲跟我讲他曾经上山下乡时的故事,我能感受到父亲在他风华正茂的年纪远走他乡,在最想读书上进的时候每天安排他做的也就是锄地,捡牛粪,不知道这种日子有何意义,也不知道何时是个头的无奈。同时我也能感受到他回味三年自然灾害期间由于不经意喝到一只掉进粥锅里的蚂蚱,感觉跟开了洋荤一样的喜悦,我想我的父亲如果看过这本书,理解会比我深的多吧。
而我更多的是从书中感受了责任,为人父、为人夫、为人妻的责任。抬头看着围着自己蹦蹦跳跳,转来转去的女儿,再想想小说主人公福贵虽然不舍,但也不得不亲自搀着女儿的手往别人家送。真的,我们眼前的所谓平淡生活,如果放到当年是多么的弥足珍贵啊。
普通人的一生就是这样,喜喜悲悲,坎坎坷坷,曲折前行。我们不要总是埋怨命运的不公,也许当我们跨过这个坎,或许还会感激它的存在。也不要过多的寻找生命的意义,其实活在世上就是最大的意义。正如余华所说--人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