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额尔古纳河右岸》有感
文/燕臻雨阳(万邦读书会书友)
优秀的文学作品都有同样美丽的一套外衣,那就是动人心魄的爱情,扣人心弦的悲欢离合共同编织出的曲折故事。也都藏着一颗宏大深沉的灵魂,那就是作者对漂流在时间之河上的人类命运的窥探与觉醒,或对走向毁灭的历史浪潮的悲悯与无奈。
《额尔古纳河右岸》通过呈现鄂温克民族的命运,以这种全新的视角,表达了人类始终在关注和思考的永恒主题。作者本人想要表达的准确要旨是什么?我们不得而知,而我们完全可以谈一谈自己得到的启示,也许这些启示在某种程度上也代表着隐形于自身的思考。
《额尔古纳河右岸》迟子建/着
故事是以一位鄂温克老妪之口讲述的,她的名字并未在作品中浮现,因此本文中的她都以原着中的“我”来代表。她是这个民族最后一任酋长的女人。她说“我是个不擅长说故事的女人。”随后却又给她讲述的凄美故事找了另外一个理由:“但在这个时刻,听着刷刷的雨声,看着跳动的火光,我特别想跟谁说说话。达吉亚娜走了,西班走了,柳莎和玛克辛姆也走了,我的故事说给谁听呢?安草儿自己不爱说话,也不爱听别人说话。那么就让雨和火来听我的故事吧,我知道这对冤家跟人一样,也长着耳朵呢。”这雨和火是否就是作者迟子建本人呢?还是指将要经受感情考验的读者呢?抑或是为悲欢离合的生活表象而相互争执、冲突的云云众生呢?不同的读者完全可以得出各自不同的启示与解答。
爱情的启示
不论任何民族的人,在如何的生存条件下,也不论身份的尊卑,人类的情感总是那么相似。人的基本人性像DNA一样被完全一致的遗植到了称之为“人”的每个个体身上,不受时空的变化而改变。基于此,我们看到了在这个古老的游牧民族的身上发生的,与其他民族完全一样的爱恨情仇的故事。并且,基于此,我们被感动了。
本书中最美丽的两段爱情当属达玛拉与林克,以及我和拉吉达的爱情故事。
林克(我的父亲)和后来成为尼都萨满的哥哥同时爱上了另一个乌力楞(部族)天生会跳舞的美丽女子达玛拉,他们通过射箭来决定谁能娶她为妻,结果林克获胜了。达玛拉得知结果后,笑了。那笑容泄露了她更愿意嫁给林克的秘密。尼都萨满原本也擅射,输了这场比赛后射什么都不准了。对于达玛拉与林克的婚姻,作者有一段动人的描述:
“深夜,希楞柱(便于拆装移动的棚屋)外常有风声传来。冬日的风中往往夹杂着野兽的叫声,而夏日的风中常有猫头鹰的叫声和蛙鸣。希楞柱里,也有风声,风声中夹杂着父亲的喘息和母亲的呢喃,这种特别的风声是母亲达玛拉和父亲林克制造的。母亲平素从来不叫父亲的名字,而到了深夜他们弄出了风一样响声的时刻,她总是热切地颤抖地呼唤着,林克,林克。父亲呢,他像头濒临死亡的怪兽,沉重地喘息着,让我以为他们害了重病。然而第二天早晨醒来,他们却面色红润地忙着自己的活计。就在这样的风声中,母亲的肚子一天天大了起来,不久,我的弟弟鲁尼降生了。”
而身为本族族长的尼都萨满情场落败后,只能偷偷暗恋达玛拉,欣赏她迁徙途中骑着驯鹿的背影,甚至发令增加迁徙的频率,因为这样才能令全族人出动,才能常常看到令他伤感又着迷的那个背影。林克为了维护自己怀有身孕的爱妻免受颠簸与哥哥的隔阂加深,直至爆发冲突。终身未娶的尼都萨满与神灵建立了联系,成为了很多乌力楞共同尊奉的萨满(巫师),有驱魔除害之力。多年后,本族最出色的猎人林克带领一队族人执行救人任务时不幸身亡。达玛拉和我悲痛之余确信尼都萨满可以预见这场不幸,却未阻止。而尼都萨满艰难挽回的每一种重生,总伴随着另一种死亡,这生死之间究竟有何等交易?生命的秘密究竟是什么?不论族人作何猜测,即使存有误解,尼都萨满都始终沉默。
《额尔古纳河右岸》电影剧照(下同)
后来,尼都萨满开始对成为寡妇的达玛拉示爱。达玛拉终生守身不渝,付出了半生孤寂的艰巨代价,对尼都萨满和她自己都是一种折磨。更多年后,尼都萨满送给始终爱跳舞但始终压抑着自己的达玛拉,一条用很多种鸟类羽毛编成的裙子。终于拨动了达玛拉的心弦,已不再年轻的达玛拉常常独自穿上它,幸福的左瞧右照,而作为女儿的我,仍然视此为对父亲林克的背叛,并用尖刻的语言残酷的掐灭了达玛拉心头重燃的希望之火。最后,极度抑郁的年迈的达玛拉终于穿上羽毛裙在篝火旁尽情跳了整整一夜舞,燃尽了对生活的所有激情,黎明时分孤独的死在冒着余烟的火堆旁。
达玛拉的结局是不幸的,或许是因为她的前半生太过幸福。她的前半生越不幸福,后半生则有越多理由重新追求幸福。前半生的幸福成为了她必须忠诚的枷锁。这并不只是她自己给带上的枷锁,如果她的后半生撇开这枷锁欣然接受尼都萨满的爱,亲人们族人们也会伸手为她套上一层层足以毁掉她的幸福的枷锁。这就是我们的道德规则。作者没有对达玛拉的忠诚给予讴歌,也没有涂改她的不幸结局,而是选择忠于我们对世界的客观认识,如实的呈现。
本书另一段我和拉吉达爱情故事,与达玛拉的爱情形成深刻的照应。
我(达玛拉的女儿)是在生死绝境中遇到拉吉达的。当时,与族人失散在森林深处历尽艰难万险的我又遇到了熊,用族人教的办法(脱光上衣)摆脱了熊的追击后,终于发现了一处藏有食物的“靠老宝”(鄂温克族人建在树上的储物仓),路过这里的拉吉达以为遭熊光顾正要射击,看到了狼狈不堪的我,并且我在走近他时昏了过去。他说他在那一刻看到了我眼中的忧伤,激起无尽的爱怜,就已决定要娶我为妻,终生保护我了。
这样的相遇有十足的绝地重生的意味。似乎天赐的幸福不会白白降临,如果不是成长中历尽了漫长的磨难,就要在某时历经刻骨铭心的考验,才能够得来。
作者笔下的拉吉达有着和我的父亲林克相比,风格迥异的外族人的气质,却具有和林克同样强大的生存能力,他不仅善于狩猎,而且聪明干练胸怀大度,年纪轻轻就被族人推选继任为族长。而强者,因为总是要参与重大事件,在每次危险面前总是顶在最前面,所以生存的风险也大于其他人。因此,拉吉达也未逃出强者短命的厄运。如果一个人生命的辉煌是吸收了天地之灵气,那么这灵气或许有限,光芒越耀眼越早熄灭,光芒持久则不会很亮。
我和母亲达玛拉的最大不同是,我在后来的生活中选择接受了另一份爱情。这也许是我没有毁灭,并成为活的鄂温克民族最后历史的见证者的精神根源。
如果我的抉择的正确性如此容易证明,那达玛拉的坚守与执着还有何意义呢?这样的安排无异于作者自己对达玛拉忠贞的一种亵渎。事实当然不是,作者对我的第二次爱情的设计给出了很多偶然的条件。首先,瓦罗加的出现与拉吉达不是同一个时代,他们两人本身没有任何感情冲突;其次,作者已通过许多细节向读者证明,我对拉吉达的忠诚毫不逊于达玛拉对林克;第三,瓦罗加非常尊重我与拉吉达的感情,只爱这个残缺的我,并未奢求将整个的我全部占领。这些要素是我和瓦罗加能够结合并重获幸福的原因。
鹰的启示
达西被狼夺去了一条腿,虽然打死了母狼却放走了咬断了他的腿的小狼。有一天,达西得到一只野鹰,决心训练它为自己报仇。他先将鹰拴住,蒙上头和眼,再反复激怒它,磨去它的野性;再饿空鹰的胃;最后捆住鹰的翅膀和双脚,装在一种摇车里残酷的转圈。他要让它彻底忘记它的过去,忘记曾经翱翔的蓝天。经过这几番“洗脑”,山鹰原本高昂的头低下了,目光中不再有寒光了,眼神变的迷茫,甚至羽毛都由灰褐色变成了暗绿色。并且习惯渐渐和人在一起,不拴住它也不会飞走了。
在日复一日的暗示下,山鹰开始一次次扑向伤害过主人的那张狼皮,将主人的仇恨当作了自己将要为之献身的使命。终有一天,已长大的当年的小狼带着它的后代寻仇而来。忠诚的山鹰与主人一道完成了复仇的使命,但身负重伤的他们未能摆脱被血腥味吸引来的狼群的攻击,悲壮的死在复仇之地。留下惨烈的搏斗现场和四具残缺的尸体。
这只为主人“效忠”而死的鹰是受人爱戴的。如果这是荣誉,这荣誉以它的蒙昧为代价。它只有完全放弃了自我意志才会换来这荣誉。
达西是个强人,他即使只有一条腿也还是凭自己之力完成了复仇,他的强大在于,他可以对一只野鹰实施了生不如死的折磨之后,还让它效忠自己,甘愿为他的意志献身。这一点,是凶残的狼无论如何也做不到的,所以狼斗不过人。
神灵的启示
每个民族都毫无例外的拥有对不同形态的神的传说。人类通过哲学思考、科学实验不断的探究操控宇宙的神奇力量,某种程度上越来越接近真相,某种程度上也在加速毁灭。将我们生活中现代科技衍生的厚厚外衣剥去,或许才能像他们一样恢复人的原始知觉,建立与神灵的联系,获得神奇之力,那是一种让种群与家园永恒下去的神力。
鄂温克人与驯鹿相互依存,驯鹿爱吃新鲜的苔藓和蘑菇,它们总是白天睡觉,夜晚结伴在营地附近觅食,到清晨自己回到营地。当营地附近的食物越来越少,驯鹿要走很远觅食,以至于清晨归来的时辰越来越晚的时候,整个乌力楞的人就要启程迁徙了,寻找一块食物充沛的栖息地。
鄂温克族是跟着驯鹿的足迹生存的,驯鹿除了能给他们生产鹿奶鹿茸之外,就是帮他们驮行李,还可以供他们骑乘。而不喝鹿奶不用鹿茸似乎也不是一件决定存亡的事情;驼行李本身更是为满足驯鹿的生存;骑乘主要也是因为迁徙,迁徙是因为驯鹿。换句话说,鄂温克人选择与驯鹿依存而生,实际意义并没有多少,似乎还有另外的缘由。
鄂温克人是敬畏神的。他们日常供奉的神叫马鲁神,在迁徙时驮着马鲁神的那匹驯鹿叫马鲁王,它是鹿群的首领,平素是不能随意役使和骑乘的。
他们崇敬火神,跟在马鲁王身后的还有驮着火种的驯鹿。火种放到埋着厚灰的桦皮桶里,从来也不熄灭,这样不管走在多么艰难的路上,光明和温暖都伴随着他们。火中有神,所以不能往里面吐痰、洒水,不能朝里扔那些不干净的东西。
还有传说中的山神。林克打猎收获归来的时候,快意地打着口哨,路过参天大树时林克就不敢打口哨了,他怕惊扰了山神“白那查”。很多大树上刻有神像,看见刻有“白那查”山神的树,不但要给他敬奉烟和酒,还要摘枪卸弹,跪下磕头,企求山神保佑。如果猎获了野兽,还要涂一些野兽身上的血和油在这神像上。猎人从“白那查”身边经过,也不能大吵大嚷。
他们打到猎物时也会先进行一系列祭祈仪式,然后才可以分食猎物。他们取用柴火是已经枯萎的树木,不愿砍伐成活着的树。他们拥有自己特有的语言,却没有形成或留下自己的文字。
语言的存在证明这个民族历史之古老,他们保留着古老的生活方式而没有“进化”的原因,又似乎与未形成文字有关。是“未形成”还是“不要形成”呢?
文字,是文明得以传承的重要载体,文字记载下来的经历可以帮助后代直接选择捷径,可以在先人的经验之上不断超越。可以超越人的百年寿命之外,无数个此生叠加起来才能获知的历史密码,而接受这些文明成果的后代们根本不会有切身体会,作为人的基本灵性是灵敏了?还是更迟钝了?
鄂温克人拒绝文字,保留人之灵性。驯鹿或许就是帮助他们感到神灵的存在的象征物。他们与驯鹿依存,似乎就是选择与神灵依存。
面对险境、灾害、野兽与死亡,他们远比自称为文明人的我们强大勇敢;而面对神灵主宰的大自然,他们保持敬畏与谦卑。他们可以世世代代繁衍生息下去,他们完全可以与大自然和谐相处。而随着一拨拨山外人的到来,千年老林不再宁静,先是日本人到来(或许象征着战争),称他们为野人;接着是书记、右派的到来(或许象征着政治);最可怕的是一辆辆伐木车的到来(或许象征着文明与建设),最后是鄂温克人彻底的离开,一个民族的毁灭。
与保持着人之灵性的鄂温克人相比,迷失了人的基本知觉的现代人,被越来越厚的现代文明包裹着,无法感知深处的内心,借助越来越多的物质来刺激越发麻木的灵魂与情感,肆无忌惮的开采与吸取资源,以毁坏为代价的疯狂建设,哪一种更像野人?
命运的启示
在通向黑暗与光明的两条路上,总有一些力量要将我们推入深渊,也总有一种力量阻止我们觉醒。而最终将我们送入绝境的力量,往往存在于我们内在的自身。来源于内外的这两种力量,我们都无法与之抗争。
随着大面积林木被砍伐,往山外运送木材的卡车和公路迅速增多,动物们也因为环境的改变出现生存危机。政府鼓励这些山里人移居位于布苏市(现根河市)的鄂温克定居点,将大批驯鹿圈养起来。鄂温克人听到有人将驯鹿比作家禽,他们感到是对驯鹿的侮辱。而当他们集中对是否出山这个问题做出表决时,作者是这样描写的:
达吉亚娜召集乌力楞的人,让大家对下山做出表决。她发给每人一块白色的裁成方形的桦树皮,同意的就把它放到妮浩遗留下来的神鼓上。神鼓很快就被桦树皮覆盖了,好像老天对着它下了场鹅毛大雪。我是最后一个起身的,不过我不像其他人一样走向神鼓,而是火塘,我把桦树皮投到那里了。它很快就在金色的燃烧中化为灰烬。我走出希楞柱的时候,听见了达吉亚娜的哭声。
虽然,危及他们家园与生活方式的力量来自鄂温克民族以外,但在这股浪潮中他们自己却也出于无知在推波助澜。清醒者永远是少数,无力 卫自己的民族走向幻灭,没有人理解我的悲悯与无奈,我甚至被当作落单者而受到同情。
是的,毁灭我们的往往来源于外力,而起到决定性作用的却恰恰是我们自己,自己的无知。这样的命运又岂止于鄂温克民族,这是全人类至今仍在继续制造的共同悲哀。作者其实在本书开篇就已经发出这样的哀鸣。
“我是雨和雪的老熟人了,我有九十岁了。雨雪看老了我,我也把它们给看老了。”看惯了雨雪的老人,觉得彼此熟悉的像朋友。可是时光荏苒雨雪依旧,只能是人类无奈的,脆弱的老去,只能是雨雪看老了一代代更替的人们,人又怎么能看老了雨雪呢?现在,傲慢的人类真的做到了,老人分明看到了周期越来越长的雨水,越来越炽热的太阳,以及越来越瘦的河水,森林就像狍皮上的浓密绒毛被脱去一样,变得瘢痕累累,美丽的驯鹿赖以生存的环境不复存在,只留下裹挟着沙尘的狂风,人类让自己和大自然同归于尽。
“我不愿意睡在看不到星星的屋子里,我这辈子是伴着星星度过黑夜的。如果午夜梦醒时我望见的是漆黑的屋顶,我的眼睛会瞎的;我的驯鹿没有犯罪,我也不想看到它们蹲进“监狱”。听不到那流水一样的鹿铃声,我一定会耳聋的;我的腿脚习惯了坑坑洼洼的山路,如果让我每天走在城镇平坦的小路上,它们一定会疲软得再也负载不起我的身躯,使我成为一个瘫子;我一直呼吸着山野清新的空气,如果让我去闻布苏的汽车放出的那些“臭屁”,我一定就不会喘气了。我的身体是神灵给予的,我要在山里,把它还给神灵。”
本书开篇的另外这段诗化的文字,已经表明作者向浑浑噩噩的世俗世界吹响了宣战的号角。在席卷一切的浑浊浪潮中,宁愿选择孤独的沉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