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富甲美国》有感 ----沃尔玛启发我的读书方法论
有句话应该要作为我的人生座右铭才好:“活到老,学到老。”
我现在是27岁,即将迈进28岁的门槛,而在2018年的诸多辗转之后,猛然回首,我发现自己这一路走来,连自己最爱的读书都没有掌握好的方法,都只是走马观花式的随便乱读,没有专业化,没有系统化,没有深入研究,没有很好地吸收,如此乱读了一通,好像也自以为是,觉得我读了那么多书吧,该引以为傲!读了些书,会有一种什么都懂的虚荣感,自我满足,不可一世。
可是,有用吗?我觉得没有什么作用,不是说书没有用,也不是说读书没有用,读书是人类进步的最好的方式之一,甚至没有之一!只是我个人的读书的方法不正确,没有什么效益吧。
这不是过分贬低了自己的付出,我只是要以此强调自己是可以用更好的方法读书和学习的。
这是完全必要改进的地方。
我不能再像之前那么漫无目的地随便翻翻,也不能翻过之后就忘了,我在最近的日子里,有幸从几个关于学习的APP上得到了启发,所以我先给自己提出一个非常明确的读书方法:不动笔墨不读书!(必须做读书笔记)
这强调的是要消化知识,一本书,既然花了时间去阅读,一定是有价值性的,而我既然读了,那就得进行消化,要能够多多少少吸收一些从前未有过的观念和理论,最好是能够结合自己生活的现实状况,来进行自己个性化的重塑和打磨,一本本书就好像是一把把锐利的雕刻刀,每读完一本书或者只是一本书的一部分,都是我们通过这些雕刻刀在进行艺术性的自我个性的创造!我们都是自己的工程师!
“不动笔墨不读书”这是强调要在读书的过程中发挥自己的主观意识,要在接收书本信号的时候进行自己的反馈,有来有往,就像做生意一样,这是一个有偿的活动,而不是走马观花,神游四海,明明书本中的道理很适合你改正自己的现状,而你却无感,仿佛书只是书,自己只是自己,就像你的头顶的天空宇宙,那么美丽却与你相隔无数光年!你几乎淡忘了自己与书本的关系。
你与书是需要交互的,书的最重要的价值就是启迪人的心智,改造人的生活。是一种行动的指南,而不是空洞的文字。
我是到了27岁之末才算开始领悟到读书方法的正确是多么重要!
之前的读书生涯感觉是在雾里看花,花是那么美,自己是那么地痴痴恋,却始终没有伸手去摸摸花朵儿,去亲吻花香儿,就像爱情,爱得那么虚无缥缈,那么不切实际!
现在我想明白了,可能那种随性而读书的感觉才是最愉悦而超脱的,但我现在置身于现实生活中,读书就不能再如此这般了,现在是流着汗水在读书了,所以对自己的时间付出必须要进行考绩效量。得从务实角度去读书,而且要比较集中地提升自己的思想层次,进而能够在现实社会的角逐中去赢得胜利,创造自己在这一生征途中的可喜成绩!
读书其实一直在保持着我的独立性,也不断地在激发我的野心,所以我对于自己的未来一直是乐观的,哪怕我身体遭遇了不理想的病毒袭击,我依然乐观地相信未来。
好的不好的都是自己的,存在即合理,既然如此,为何不朝着更好的方向去发展。人生一世,怎么活都是独一无二的,那就朝着自己想要的方向走好了。
困难是这条路上很正常的搭档,正视它,然后战胜它,然后驾驭在脚下,提升自己的高度。
转念之间,就是一个新的天地。
言归正传,我发现自己写作有个特点,就是意识流,写着写着就把路边的野花都看了个遍,然后再继续追前边的美女,这是自己的思维惯性吧,因为是兴趣写作,也就任其发挥了。
但我还是有自知之明的,要改也是可以的,因为大脑是神奇的发射器,你永远不知道我的大脑下一步会发射什么信号,因为我自己都不清楚。
可见我的意识是崇尚自由的,不喜欢被束缚,我的大脑是有着临场发挥的特长的,这是我自己发掘的一个闪光点,这世上没有人比你更了解自己的人了,如果你不是傻瓜的话。
我喜欢跟自己进行对话,但都是心里面的自言自语,嘴巴很少说出声音来,导致我的个性都变得比较闷骚了。暂且用闷骚来美化一下自己,其实我还不知道怎么骚,要知道文人骚客,这是得有技术支撑的,我身无长技,如果你觉得有,那一定是抄袭的,现在互联网时代,大家复制功能比较强大,可见大脑的想象功能很多都被尘封了。
我现在下意识地要自己去思考:读这本书,我能够得到什么改变自己现状的信号?哪怕是从内而外,或者只是某些节点都可以,一定要有对自己有营养价值的提纯,不然就不要读了,读了也是白读。
读书就是要得到知识的力量!
我在此推荐“得到APP”上何帆老师的‘五招读书心法’:
第一招:六经注我;很多人读书都是“我注六经”,读什么书都是抱着学习的态度。真正有效的读书是“六经注我”,把别人的知识拆解掉,拿到自己的工作间重新组装。
第二招:慢读经典;读经典的过程,是让你与大师的对话的过程,要学会去追随伟大思想家的思想,是从无到有,从模糊到清晰的过程。
第三招:顺藤摸瓜;遇到好的作者,就把他所有的书都找来读。遇到好书,就去它的参考文献和注释里找更多的好书。
第四招:自建体系;知识无标配,每个人都能建立自己的知识体系。
第五招:为写而读;李敖曾经说过:“要想搞明白一件事情,最好的办法是写一本关于这件事情的书。”以我的经验而论,这个建议太靠谱了。
以上的五招我觉得很好,因为是比较切实的方法论,是可以落地的。
下面还有“得到APP”万维钢老师的读书心法,一并摘录于此:
“读书的核心技术是记读书笔记,而笔记最好要写到可以取代原书的程度。强力研读要求读书笔记必须包括四方面的内容:
1.清晰表现每一章的逻辑脉络;
2.带走书中所有的亮点;
3.发表大量自己的看法和心得;
4.发现这本书和以前读过的其他书或文章的联系。
认真做读书笔记,是对一本书最大的敬意。”
生活是需要方法的,读书更是如此,方法就是鸟儿的翅膀,拥有好的翅膀,就可以像雄鹰展翅在高空,在鸟类同样的时间尺度中,鹰却能获得超级的生命体验和生存品质。
这是值得借鉴的自然律。
我很庆幸自己能够在27岁的尾巴上踩到这么好的读书方法的宝藏,这将开启我一个赞新而务实高效的自学时代!
我决定通过电脑和纸质笔记本,做两本《个人读书笔记录》,这将带给我很大的动力!
我现在还不能做到用以上两位老师那么好的读书心法来实践,但我会不断地学习的,我会带着问题去读书,每次读书都会思考这本书将带给我什么新的感受?
对我现有的认知有什么突破?
它将从什么方面完善我的价值观?
细化到我的现实生活,它带给我什么样的实用价值?
问题可以有很多形式的,那么,就从这本山姆-沃尔顿自传《富甲美国》开始吧!
首先,我接触到沃尔玛是在2015年的时候吧,那时候我刚到深圳求职,跟朋友合租在罗湖区的玉龙新村,那时候四处求职,早出晚归,偶尔宅在房间到了早上10点左右才出门吃东西,然后在玉龙新村附近转转,那时候我看到有免费接送的小巴士,巴士身上就是沃尔玛的相关宣传语,那时候开始对沃尔玛有了实实在在的印象,因为我刚好就趁着免费的诱惑,就坐上车去了沃尔玛大卖场。
免费接送是一个独特的亮点,至少在我那时候接触到的就只有沃尔玛,我刚开始还不相信,心想会不会是套路啊。
但出于好奇,我也没顾后果了,哪怕要购物就随便买点吃的吧。
然后就到了沃尔玛的门口,那里并没有强制性要求你要进入商城,完全凭自觉,可见这确实是为顾客考虑的便民巴士。
确实是免费的,而且你还可以耍小聪明,搭个顺风车。
但那种小便宜是没有多少用处的,我自然也是跟着巴士里的购物大妈大爷们进入了沃尔玛,而且那次我也买了点吃的,我觉得很应该。
沃尔玛给我的初次感觉就是里边的服务员都很热情,而且感觉她们都很快乐,会对你笑,而且会很热情地招呼你,如果你在外面的嘈杂人流中觉得人情冷淡,你可以走进沃尔玛感受下这种浓厚的人情味。
开个玩笑,这自然是人家的一种营销文化,能够做到这种服务的企业并不多,所以做到的就很受欢迎。
这也可以说是差异化竞争。
当然,生意场上,讲究的终归是利益,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生意场上就是如此。
沃尔玛是折扣销售的集大成者,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下来,也拥有了全球难以匹敌的折扣销售的实力,折扣的是商品在品质基础上的价格,价值没有改变,这不是弄虚作假、以次充好,这是严格建立在对消费者负责的基础之上的一种创新模式,而且是通过节约了沃尔玛自身内部运营成本来给消费者折扣让利的一种经营法则!
我在后来的日子里直到2018年12月,所进入沃尔玛的次数不多,因为我一直吃住在工厂的围墙之内,没有自己做饭和单独住宿,也没有女朋友同居,所以我的生活开支并不多,生活用品正常来讲一年也用不了多少。
主要原因是,我工作的环境周边,沃尔玛商场少,在东莞一个镇有的只有一家,有的一家都没有。所以距离导致了我去沃尔玛的次数不多,但为数不多的几次体验,却让我印象深刻,也让我总是在要购物的时候,脑海中首先就浮现初次进入沃尔玛那热情的氛围,还有那么多的笑脸。
那是一股暖流,在钢铁城堡里,是真的有吸引力。
不仅我是如此感受,相信很多沃尔玛的常客也都有甚至比我还要深刻的好感吧!
这不是给沃尔玛做广告,不需要的,好的事物会作为一个行业标杆,存在于社会上,留在人们的心中,那是艺术般的美,是一种值得欣赏的美,让我忍不住要赞扬一番。人都有自己审美的权利,也有自己发表言论的自由。
我在2015年在深圳龙华工作的时候,好几次到了周六,有一位做业务的同事,总是呼朋引伴,要自驾去沃尔玛逛逛!
那时候我没有参与他们的购物,但现在我明白了那是一种生活方式,并不仅仅是购物,因为在这繁杂的都市生活中,周末的生活是自己自由的选择,而同事选择去沃尔玛,或许是真需要购物,或许是吃些零食,或许是感受下那种沃尔玛独有的热情服务和促销火爆的购物氛围,再直接点,就是冲着便宜去的,行了吧!
谁叫沃尔玛的商品普遍比别的商场、超市同等级质量的商品要实惠呢?其实不能说我同事是贪便宜的,车子从公司开去沃尔玛的油费、停车费都比得到的商品的折扣总值要多吧,难道同事要去买一车东西回来?
还是他不懂数学基本上的加减运算?
我想啊,这是被沃尔玛的环境所吸引的,不然那么多的大大小小的商场和超市他不去呢!
沃尔玛把顾客看的很重,因为顾客确实是衣食父母。
沃尔玛作为零售行业的翘楚,一开始其实也就只是一个简单的倒货商,后来不断地发展壮大,可不是运气那么简单,这肯定跟创始人的个性和做事方法紧密关联的。
山姆-沃尔顿是一位平易近人的企业家,我没有见过他本人,也不想见,因为他去天堂了,我还在人间。我还想在人间娶妻生子,享受七情六欲哈!那我为何评说山姆大叔是个平易近人的企业家呢?
首先嘛,我去过中国深圳和东莞塘厦的沃尔玛,里边的服务人员确实给了我很热情而且宾至如归的感觉,做服务嘛,这是最基本的,但在好多服务行业你是感觉不出来的,有的牛逼的机关单位,你还得当孙子一般去求人家给你服务呢,完了你还得傻傻地用笑脸把自己的钱给人家,还得给人家五星好评!
这是服务行业的逆天的进化吗?我的天哪,居然没有人管管。
然后对于山姆大叔的平易近人的感觉是来自于《富甲美国》山姆-沃尔顿自传,这是山姆大叔的生命最后两年里留给人类的一份礼物。
你看这个书名的时候可以感觉到人类普遍的价值观哈,就是要做首富,要发财嘛,中国好多人都把自己的小孩叫做“嘉诚”。
因为中国香港有个首富叫李嘉诚嘛,后来李嘉诚是不是迁了国籍可以百度找找,好像资产也转移到英国了,可见首富的眼光是凡人无法匹及的,无数个“嘉诚”得加油了,大家的人生目标不仅要当首富,而且还要在老年时候转移资产去英国,还要移民换国籍,人家是没有错的哈,错的是不理解人家对的人。
地球上大家都是人,谁知道李嘉诚悟道了哪个人生境界呢,只有他自己知道,当然,还有伟大的万能的上帝也知道的。
通过努力拼搏去获得的成就,总是值得尊敬和拥戴的。那样的人格是伟大的,是具有榜样力量的。
山姆-沃尔顿就是这样的一位企业家。
或许他还有许多的身份,我且以企业家称呼他吧,少就是多嘛。
我读《富甲美国》的过程,感觉是听一位老人在床上讲述一个打猎人顺道做了一个零售生意过了一辈子这样的故事。
老人没有把自己看得很高,反而是把自己当成了一位公仆一样的服务者,说话也没有官腔,甚至没有什么很高深的道理,你听到的好像你家爷爷跟你说他一辈子的故事。
当然,书不厚,故事叙述自然也是截取式的,人家觉得时间很宝贵,也就没有把那么多的生意故事 嗦地讲个没完,人家也是珍惜读者的时间嘛,毕竟每个时代的人的境遇不同,所做的事情也不同。
这个时代不需要再出来一个沃尔玛,沃尔玛有一个已经很了不起了。
它完全可以写进历史书了,所以老人讲述自己的故事,只是把他觉得对后来者有启迪意义或者说是把有些事实的真相讲述出来而已。
话语很平实,你很难找到哲学家的那种深奥的语言,但你基本上可以懂得他讲的每句话,除了中英文之间那些拗口的奇葩的名字之外,其他的译文基本上都是通俗的,所以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是在“微信读书”APP上读的电子书,因为通俗易懂,我读的速度还是比较快的。
通过这本书,我也得到一个关于表达的启发:要将自己想说的内容尽可能通俗化地表达出来,特别是文字表达,要通俗易懂,这样其实是节省读者的时间,也是一种深厚的文字功底!
沃尔玛的成功并不是沃尔顿一个人的功劳,但绝对跟沃尔顿的功劳分不开。
我非常敬佩沃尔顿这么执着而热爱零售业的企业家!
与其说我从他这本书上学到了多少东西,还不如说我从沃尔顿身上学到了什么东西。
我觉得对我最重要的启发就是:找到你热爱的东西,然后专注去做你喜欢做的事情,最好是一辈子的那种!
这就是方向和目标的重要性,人生短暂,所以要集中精力去做好一件事情,能够多做几件事情当然更加了不起,但首先我们要专注于一件事情,这肯定不是吃喝拉撒那些生活琐事,在人类的商业行为中做点什么,才是我们的选择,我目前只对商业有兴趣,所以其他领域我就不多说了,我只是说说自己浅显的看法而已。
我到了27岁还没有找到清晰的目标,但有个大的方向就是销售!
我也是不断地激发自己对于销售的热情和兴趣的,这不是天生就有的东西,不过我最开始做生意是在我初中时候吧,那时候不知道是什么勇气让我开始了人生的第一次“创业”。
我现在想想觉得那个时候的自己,简直是个天才啊,居然敢背着一个泡沫箱子,放几块布料和毛巾,到集市上的杂货店进了几种价格的冰棍,到附近的几个村子里去叫卖。
就像现在还存在的挑着担卖米糖和冰糖葫芦的一样,那时候我才10来岁吧,现在居然记不起那些细节了,但那确实是我对做生意最初的体验和实践。
那真的是非常宝贵的第一次!
那其实就是我商业意识的启蒙,而且是自发性的,那是在我的少年时代,现在想起来,我都被自己感动!
而现在的我,很多时候都不如那时的自己,我知道那时候的自己一直沉睡在我心里,并没有远去,如今我开始想起来,觉得他不应该再冬眠了,我都快到而立之年了,需要他醒来帮我发力,去征战未来!
沃尔顿有着很好的家庭影响,所以他自幼便有了做零售的相关特质,后来在合适的环境下做了正确的事情,于是就越做越好,沃尔玛越做越大,从美国南方的一个不知名的小镇,到全世界都为之欢呼!
这是一个奇迹,但也是人类某种价值观的共同反映。
所谓大势所趋,历史总是可以用奇妙的总结来统一不同的现象。
其实写这读后感的时候,我是为了实践读书心法,因为我总是读了书都忘了,这不,这本书我又忘得差不多了。
只记得有个老头,开了个杂货店,刚开始还是加盟别人的,后来还被别人抛弃。
于是他就发动家人的力量,还借贷去开了家折扣店,刚开始的时候供货商都不爱搭理他,他到处去求爷爷告奶奶的,用词不当哈,别介意。
山姆大叔随身会带着黄色的笔记本还有微型录音笔,这可厉害了,那是几十年前的事情哈,我们中国是发展的多么落后啊,好像这些年又发展得很快。
人家山姆大叔几十年前就有微型录音笔了,还有私人飞机,我们中国现在还处于经济泡沫的潜在危机中,真的是个神奇的地球,人类的故事都这样交叉着。
山姆大叔好像个“小偷”,总是喜欢去同行的杂货店啊,商场啊,超市啊,去找人家内部的员工或管理者交流,交流思想嘛,这个是很重要的剽窃手段!
说不定山姆大叔如何夸奖那些员工呢,然后那些被夸奖的人不知道跟他透漏了多少行业机密哈,反正山姆是个很牛逼的“小偷”,而且看起来非常勤奋的那种,会拿笔写在本子上,这样跟他泄密的人就有成就感了,山姆是好样的,心理学学的很好,人一旦感觉被重视了,(www.lieshai.com)那就像见到了自己的奶奶和爷爷一样,就会把内心的秘密都滔滔不绝地倾诉出来的,你看山姆不是还带着录音笔吗?
那是以“记者”的身份去采访竞争对手的各个手下哈。直接获取第一手资料。
这是多么超前的卧底手段。佩服大叔!
大叔知道自己用笔记不过来,所以还带了录音笔,那样回去就可以再把来不及记的重要信息找到。
难怪后来,沃尔玛还搞了个情报局哈,这是FBI的前身吗?
开玩笑的,这都是比较有效的商业操作,很佩服山姆的谦逊和好学,其实那是热爱,就像我写作一样,真的是热爱,自己被魔鬼附体一般,有时候真的是情不自己。
山姆把自己看得很低,但他喜欢坐飞机!你觉得矛盾不?
坐飞机不是高调哈,时间是最宝贵的,说到时间你就明白了,人家那是生意红火起来了,得坐飞机到处去开会,去卧底,去选新店地址,那是飞在空中的八卦罗盘,山姆大叔是个不错的飞机手,也是不错的占卜师,他开飞机选店址!想必都是风水宝地!
到现在2018年了都没有几个人做到这么高级的,可能是中国的飞机太贵了,房价太高了,所以都买不起飞机和房子,还开什么飞机,选什么地址。
其实山姆还有一个特别的本事,就是他通过对竞争对手的哪怕是自己行业的上游、下游的各个领域都琢磨得很透,通过那么多的访谈和卧底,口才和心理战术肯定是很出色的。
一般记者都是口才很牛逼的,他们搞人事、当猎头也是一把好手。
山姆就是这样,他凭借自己的特长,到处去挖人,哪怕是竞争对手的墙角,他也去挖。
还带着录音笔去卧底,有一次还被抓了,没收了他的录音笔!
好家伙,他没有罪恶感,还写信给竞争对手,要人家还给他,录音笔里边有在其他地方卧底的资料,不应该一并没收。
这是需要多大的勇气啊,把柄被抓住了还很有面子去要回自家的犯罪证据!
美国人的思维真的独特,其实,这就是人家高明之处,要不沃尔玛是山姆大叔创造的呢,我等百姓就没有他的勇气和睿智了。
拿我来说,我在读书的时候,面对面跟自己心爱的女孩子表白的勇气都没有,更何况还得去卧底,去偷,去抢!多么痛的领悟!
山姆内心会有犯罪感吗?
我想刚开始的时候是有的,但后来做顺了就习惯了,他就觉得自己是个地地道道的记者了,也就没有罪恶感了。
要知道,人家是谦虚好学,又不是伤天害理。
所以他被抓了也很大胆地写信去要回自己的东西,要是对方不给,估计后来的故事就不美了,人家山姆那时候可是有实力有背景的了,沃尔玛的实力可不容小觑!
对手也很乖,客客气气地把录音笔还给了山姆,估计二人还成了朋友吧。
有时候,竞争对手就是最好的朋友,很多都是一见如故或者相见恨晚的,因为彼此能够无障碍沟通嘛,直通心灵的那种,就像发情的男女卿卿我我的那瞬间,那是极其美好的感受。
人的内心是孤独的,一旦遇到了另外一颗孤独的内心,就像干柴烈火,是要燃烧的!
这也就是很多敌人就是最好的潜在的知己的原因吧。我就这样理解的,大家怎么看,那是人家的事情。
《富甲美国》这本书还给了我一个关于股权分配的概念,山姆家族通过股权分配很好地建立起沃尔玛这个庞大的商业帝国,可见人与利益之间的权衡是多么重要,特比是企业要做大做强,采取更高明的科学有效商业手段是必要的,即使沃尔玛作为家族企业,也很好地做到了家族企业的标杆。这不同于我们国内的很多家族企业,其中差距,是需要深刻去反思和学习的。
一个值得学习的榜样,是可以给你无穷能量的,一本好书,也会给你很多思维的触点,由于时间的原因,我就先记录到这里吧。
不禁感慨,读书人,是世上幸福人!读到的落实生活中来,就赚了。
邱儒(愚果说)
2018年12月01日于塘厦林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