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读后感1500字
原创: 杨文霞 四川诚谨和律师事务所
高中语文老师每周安排我们两节课时的阅读课,于是第一次拜读了余华的《活着》。大二闲来无事,再一次翻阅了这本书,后又看了张艺谋拍的电影版《活着》,这样下来,多多少少有了自身对这本书的理解。当然,一千个人心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读完这本书的人自会有不一样的收获。
《活着》采用第一人称叙述的方式,描绘了主人公福贵的一生。
福贵因为痴迷赌博,在赌场上输光了家产,于是从一个败家地主儿子一夜之间变成了穷光蛋。然而正是因为如此,从以前的奢靡生活到切实面对人间疾苦,他才真正成为一个有色彩,有血有肉的人。就在从老屋搬到茅草屋的当天,他那个年轻时同样好赌的父亲,死在了村口的粪岗上;祸不单行,母亲病重,福贵在进城请郎中时被抓了壮丁;时隔一年多辗转回到家乡,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得了软骨病,女儿凤霞也因为高烧变成哑巴;在后续的生活中,小儿子有庆因为和女校长血型相同,在女校长分娩时被过度抽血死亡;后女儿凤霞嫁给了偏头搬运工二喜,好像生活快有了好转的时候,凤霞因难产死亡,过后不久,妻子家珍也因病死亡,二喜在一次搬运过程中被水泥板砸死;凤霞生下的孩子苦根和福贵相依为命,不幸的是,苦根七岁时一次高烧,吃豆子撑死了。
从一场又一场的死亡和变故中,福贵明白了生活中的一切经历,无论你觉得是轻是重,是大是小,是快乐还是悲伤,其实最终将趋于平静。有人说,余华这本书有刻意堆砌悲伤之嫌疑。在我看来,有时候,生存比死亡更加需要勇气,人类从来不缺比惨文学,也不缺对这个无情世界的控诉。作为小说家,折磨人的方式千千万万,死亡是最不稀奇的一个。在这样强大的苦难之下,本来一死了之是一个很自然的选择,但人却生来,有一个名为希望的生存本能。希望有很多副产品,比如它会让人相信苦难的价值,因为如若苦难没有价值,那么为何我们要承受?但真相是,我们不得不承受。所以,在我看来,《活着》这本书并没有刻意堆砌悲伤,只是在那个时代背景下,最底层的农民生活本是如此。这本书描述的,也正是那个时代背景下底层人民的生活剪影。只是可能是时代间隔太远,加之作者在文章中对死亡的描写太过于冷淡和平静,(www.lieshai.com)总给人一种惊讶之感:原来人在面临死亡的时候可以如此淡定从容。
如果说世界上有什么事情是必然的,那么一定是死亡。借用余华文章中的原句:"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活着本身就是一件极其幸运和奇妙的事情,即使痛苦的时候很多,但可能多多少少,生活会给我们一种寄托或者是希望,让生活总有个盼头。
摘抄这本书文末的几段话:
"苦根死后第二年,我买牛的钱凑够了,看看自己还得活几年,我觉得牛还是要买的。牛是半个人,它能替我干活,闲下来时我也有个伴,心里闷了就和它说说话。牵着它去水边吃草,就跟拉着个孩子似的。
买牛那天,我把钱揣在怀里走着去新丰,那里是个很大的牛市场。路过邻近一个村庄时,看到晒场上转着一群人,走过去看看,就看到了这头牛,它趴在地上,歪着脑袋吧哒吧哒掉眼泪,旁边一个赤膊男人蹲在地上霍霍地磨着牛刀,围着的人在说牛刀从什么地方刺进去最好。我看到这头老牛哭得那么伤心,心里怪难受的。想想做牛真是可怜。累死累活替人干了一辈子,老了,力气小了,就要被人宰了吃掉。
我不忍心看它被宰掉,便离开晒场继续往新丰去。走着走着心里总放不下这头牛,它知道自己要死了,脑袋底下都有一滩眼泪了。
我越走心里越是定不下来,后来一想,干脆把它买下来。"
后来,福贵与这头牛相依为命,人总能给自己找到一些活下去的理由,文中福贵在讲述自己一生的时候,并没有多少悲痛,只是描述事实,当所有亲人都离开人世,年岁已高的福贵生活得更加平静和淡然。这个世界,归根结底,要经历生离死别都是必然的事情。
有人在看完这本书之后,想要探索活着的意义究竟在哪。这本是一个哲学问题,可是问题在于,即使有人能给出一个客观上较为满意的答案,想要得到答案的人估计也只能将信将疑,继续思考这个问题。在我看来,探索活着的意义本身可能就是活着的意义,正是在这种不断思考人生的态度,才使得我们在生活中不断经历与辗转,可能是悲伤这种东西使人太难过,也正是因为如此,我们渴望喜悦,渴望幸福,或者说,幸福是在不幸的衬托下更加耀眼,反之亦然。
故事不一定都是不幸的,但不幸的都会成为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