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文明及其不满》有感4000字
原创: 董士超
《文明及其不满》是弗洛伊德在1929年写成的一篇论文,其在西方社会的影响力不亚于《梦的解析》和《性欲三论》。虽然这篇文章触碰的是关于文明的话题,其重点却是在个体的“不满”上,并从人性出发阐释了这种“不满”的心理学基础。
关于人性,弗洛伊德有两个核心假设:1. 趋利避害(The pursuit of pleasure and the avoidance of pain);2. 破坏性(The instinct of destructiveness)。第一个假设没有太多争议,在边沁和达尔文那里有深刻的论述;第二个假设则比较大胆,弗洛伊德自己也不能百分之百肯定,但离开了这个假设又无法使他的理论变得完整和简约――似乎伟大的科学家都着迷于过程的复杂性和成果的简约感。“破坏性”的假设主要来自经验,比如说婴儿撕心裂肺的哭喊、幼儿对玩具的破坏、孩童对昆虫的肢解、成人对宠物的虐待、家庭暴力以及性虐待,这些行为的产生及带来的快感是不能简单用“趋利性”解释清楚的。和摄取食物、寻求配偶、搭建居所、与他人合作等明显利己的行为不同,前述的种种破坏行为并不能给施暴者带来任何利益,甚至会带来某种危险,比如受虐方的反击和报复。那破坏带来的快感算不算是一种趋利的动因呢,就像饱腹或性爱后的快感一样。这样有些扩大了“趋利性”的定义,趋利行为究竟是受直接利益驱动,还是受利益实现后的快感驱动, 似乎前者更符合行动直觉。也就是说趋利行为和破坏行为都能带来一定程度的快感,这种快感会引诱重复先前的行为,但趋利行为的动因是直接的利益(生存、求偶、延续自我、延续自我的载体-后代,等等),而破坏行为的动因则有待解释。为了简化起见,弗洛伊德很谨慎地把“破坏性”归因为一种直觉。这样的假设也可以在动物世界找到一些应证,即便是温顺的羚羊和驯鹿都有着一对坚硬的犄角,并且从幼时就开始磨砺这些角使其具备一定的攻击性;更不用说凶猛的食肉动物了,猛扑、撕咬、吼叫似乎是它们与生俱来的技能。这种攻击性既是猎取食物的要求、更是生存的保证,破坏性的种子早在猿还未进化为人的时候便已深深埋下了。
破坏性的假设在弗洛依德的“负疚感”(Sense of guilt)和“内在化”(Internalization)理论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从他的理论中我们不难看到尼采的痕迹,即“负疚感”源自直觉(Instinct)和良知(Conscience)的冲突,当直觉不能向外得到合理释放时便会转向内在,并进一步巩固良知。就好像一汪热烈翻腾的秋水被越筑越高的堤坝死死挡住,最终变成了一潭死水,腐蚀着那颗疲惫的心。但是尼采在解释良知时,到了政治和文化环境那里就停止了,弗洛伊德不仅区分了良知的两种来源,即权威(Authority)和“超我”(Super-ego),也追溯到最早的“负疚感”是如何产生的。
人的破坏性最早是被权威限制住的,首当其冲的便是父母,很少有父母会对孩子的打闹坐视不管,这种管制通常伴随着斥责和惩罚。于是孩子就会陷入到一种困境:一方面,性情驱使他去打闹;另一方面,生存的直觉又迫使他不得不听从于父母,他唯一的保护人和抚养人。所以孩童对父母的感情常常是爱恨交织的,爱的是他们对自己的付出,恨的是他们对自己的约束。每一次的冲突往往以孩童的彻底失败告终,因为他们惧怕失去父母的爱;同时也伴随着良知的建立和更新,他们开始意识到什么行为在父母眼里是合宜的,什么行为会给自己带来麻烦。这时候的良知带有明显的机会主义色彩,因为当父母不在的时候他们依旧会我行我素,甚至从屡教不改当中获得一种报复般的快感。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人和社会的接触变得愈加频繁,父母的权威逐步被社会权威取代,除了儿时父母灌输的价值观,说教、纪律、道德、文化等也构成了良知的来源。然而在社会权威覆盖不到的角落里,机会主义依旧猖狂。
如果良知仅仅来自外部权威,在权威的视线之外性情依旧可以恣意遨游,文明会蹙眉,个体却能诗意般的栖居。可是,弗洛伊德指出,每一次向外部权威的屈从既是对当下欲望的遏制,也是一种“放弃本性(Renunciation of instinct)”的自觉意识的形成和叠加,并且这种自觉意识会随权威严肃性和屈从次数的增加而愈演愈烈,最终成为一种内部权威,这即是“超我”的形成。如果说“自我”是天性的金丝雀,那么“超我”便是那个华丽的鸟笼子,“超我”的形成使人获得自律的能力,即便没有外部权威也能约束自己的行为。中国古代士大夫宣扬的“慎独”、“存天理去人欲”既是那个时代的道德理想,也是“超我”的具体表现。来自外部权威的良知使人在犯错后产生负疚感,而来自“超我”的良知使人在有犯错的念头时就产生负疚感;每一次的自省都伴随着自我的谴责和良知的加深,所谓的修行就可以这般人畜无害波澜不惊的进行下去,直到成为清心寡欲的圣人后依旧不挠地声称自己是罪人。人类文明在和天性的抗争史上创造的传奇难道还少吗?
写到这里,如果有任何善男信女义愤填膺地质问我:“你如此反对崇高反对自律,难道你希望回到一个礼崩乐坏、道德沦丧的社会吗?”我一点也不意外,因为这恰恰是我在读弗洛伊德时常常出现的疑惑,他对性压抑的抨击充满了宗教式的热情,如果有人说“性是万恶之源”,他一定会回应“性压抑才是万病之根”。弗洛伊德是一个心理医生,他接触过无数心理问题的病例,他发现每一种精神疾病的背后都有一段或多段欲望或冲动被压抑的经验,这种经验随着良知的巩固而被刻意遗忘,成为“潜意识”的一部分。他所要做的就是通过梦的解析和行为分析来让这一部分“潜意识”重新回到患者的意识,并通过种种技术手段来解除“潜意识”中的那份焦虑。可是,当他苦口婆心地劝说病人,“你当时产生这种念头是再正常不过的了,现在想想是不是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我能理解这样的经历给你带来的伤害有多大,但这不是你的错,我希望你能振作起来,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也许你们对待性的态度还可以再开放一些”;他发现自己遇到了一个大气候的问题,在一个谈性色变的社会里个体意志受限的问题。他的精神分析法帮助过不少人走出阴霾,但源源不断的病例以及部分病人对性的根深蒂固的偏见使他不得不把视线从个例转向整个社会,将个体的不满与文明的发展联系在一起。
个体的发展是围绕“自我”进行的,个体把自己的幸福放在首位,并通过性的结合把家人的幸福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文明的发展却是遵循“经济性”的原则,它的目标是把个体联合在一起,让他们更有效率地创造财富并维护共同体的安全。在文明的眼里,人的破坏性和攻击性只会带来混乱和痛苦,必须遏制;性欲使人无法专心工作,只能允许以生殖为目的的性行为发生,以享乐为目的的性行为则视为淫邪;好吃、懒惰、欺骗等都有违“经济性”,不予鼓励;贪婪,在启蒙运动以前多以负面形象出现,”清贫”一直是福音的核心;到了斯密那里,贪婪摇身一变,成为经济发展最不竭的动力之一。如此一来,文明的发展似乎从未将个体的幸福放在首位,或者说文明人无非是用自己的一部分可能得到的幸福来交换文明社会可能带来的安全感。所以,与其说弗洛伊德反对道德,不如说他是对文明和个体之间的历史性矛盾做了一声无奈的叹息。
弗洛伊德在描述文明和个体的对立关系时,会给读者这样一种错觉:文明仿佛变成了一个精明的管理者,知道如何通过改造人的天性来最大化社会效益,而最显著的改造则是通过道德与“超我”的共谋。前面的论述中也提到过“超我”的建立是外部权威内在化的过程,道德无疑也是外部权威的一种,其气息无处不在,其影响之深远要远甚于父母。那接下来的问题是,道德以及文明的精明从何而来?弗洛伊德给出的答案很简单――来自伟人在历史上留下的印象,释迦摩尼、孔子、苏格拉底、耶稣、穆罕默德,他们的事迹和话训都被弟子们或忠实或夸大的记录了下来,赋予文明以精神,并被世代传颂。从这一点来看,文明的精明无非来自伟人的精明,而伟人的精明往往是大爱、是克制、是超越“自我”成就“超我”的;我们歌颂伟人,我们也在歌颂那个反对“自我”的“超我”;我们追随伟人,我们也心甘情愿的让渡了“自我”。
伟人身上到底有什么特质值得人追随?为什么不同文明会有相似的道德内容?道德既是文明现象,来自伟人的“超我”,那文明前最早的“超我”又是如何形成的?在那个没有伟人没有文明的时代,诗歌还未被吟唱,传说还只是脑里的浮光掠影,直觉主宰着一切,万物生长,万物亦随之倾覆。一名成年男子打猎归来,看到溪水边有一名女子正在梳洗头发,他摘下一段芦苇,眼带笑意走到女子身边,女子回眸莞尔,男子将芦苇插在她耳边,指了指手中的猎物,邀请她到自己的洞穴,她看了看对方强健的四肢、浓密的须发和狂野的面容,顺从地跟男子走了。一夜激情,男子的“自我”仿佛延展到了身边这个柔软的女子,他产生了强烈的占有欲和保护欲,他不希望她和其他男人有染,于是他请求她留下来,他的人生第一次有了为另一个人活着的动力。他比以前更加勤劳,他开始储备粮食,他开始打磨工具,他打造更好的武器来捕猎和保护她,他把洞穴筑得更结实更透气。她则悉心照顾好洞里的一切,帮他生火烤肉,帮他制作裘皮,在他们休憩的地方铺上厚实且干燥的草堆,有时还外出和他一同狩猎。不到一年,她生下了一个男孩,男孩活泼好动,每一次吮吸乳汁都给她带来无尽的痛感和快感。她的纵容使男孩更具攻击性,他时而嚎啕大哭,时而无端踢踹,他为了排泄的舒服丝毫不在意弄脏母亲的身体,他把父亲做的小工具摔得支离破碎。有一天,洞里那个装着风干猪肉的陶罐被男孩撞碎,父亲毫不留情地扇了小孩一巴掌,男孩耳朵里一阵呜鸣,脸上又热又辣,眼泪不自觉地夺眶而出,母亲的爱抚也无济于事。他第一次意识到自己的破坏会带来痛苦,他开始后悔,也开始变得小心。这一巴掌提示了最初的“负疚感”是如何产生的――来自父亲的“自我”与孩子的“自我”不可避免的碰撞。当破坏欲受到父亲权威的屡次制止时,一种反向的“超我”开始形成。权威影响下的对错观,是“我因破坏被罚,所以破坏是错的”;到了“超我”的对错观,就成为“因为破坏是错的,所以如果我破坏就要受罚”,如果破坏后肉体不受罚,良心就会感到不安。正是这样的对错观铺垫了最早的道德价值,一种父亲视角下对顽皮孩子进行约束的价值,内容无非是:不许伤害,不许破坏食物和工具,不许大声哭闹,不许撒谎,不许偷东西。伟人的价值则更进一步,他们通常把延展到家人的“自我”延展到了全人类,他们的爱既是无差别的(Indiscriminate)又是去性欲(Libido)的,因此“Thou shalt love thy neighbour as thyself.” 试问,这样博爱的人又怎么会缺少追随者呢?当我们排着长龙踮起脚尖尚找寻不到爱,突然有一个头顶光环满面春晖的人向我们张开了爱的臂膀,难道你不想投入其怀中,从此心灵有了庇护,不用再惧怕浮生千重变。
当然,弗洛伊德对于宗教情感是持保留意见的,不过他同意歌德的一句格言,也允许我以此格言来结束这一篇读后感。
Wer Wissenschaft und Kunst besitzt, hat auch Religion;
Wer jene beide nicht besitzt, der habe Religion!
(但凡谁从事科学或艺术的,他已经有了信仰;
但是谁若两者皆不从事的,让他去拥有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