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学》(第三版)读后感1500字
小棍子
常听人说,快速了解某个陌生领域的方法就是找该领域权威专家最新版的教科书,仔细通读几遍,便会对该领域有基本的认识。亲身实践,果真如此。
刘剑文教授是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开辟税法多个领域的通说。例如"领域法学""公共财产观""治国理财观"等。去年囫囵吞枣看过他的采访集《税醒了的法治》和另一本教科书《税法基础理论》,也写过读后感。前期两本书的阅读使我对他的税法理念有个大概的了解,但苦于对税种缺乏全面地认识,只是功利地追求阅读速度,收获不大。
《财税法学》(第三版)是由刘剑文教授主编,熊伟、施正文副主编,李刚、徐阳光、杨小强、翟继光参与编撰的教科书,被列入"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此次拜读我还结合其他的书籍及法律条文进行配套学习,受益良多。
该书分为两大部分,分别是"财政法"部分与"税法"部分。其中"财政法"细分为"财政收入法""财政支出法""预算法""政府间财政关系法"四个小章节;"税法"细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两部分。实体法部分又可分为"商品税法""所得税法""财产税法"三个小章节。大致的脉络是很清楚的。
钱是展开一切活动的前提条件,对于国家来说,财政便是其展开一切活动的必要前提。倘若将国家比作人的话,财政是其体内经流不息的血液,供应国家的续存。有效实现财政的收入,合理分配财政的支出,一入一出间,国家的血液便通畅流通起来,筋骨便活络起来,国家便充满盎然的生机活力。
那么,如何有效实现国家财政的收入以及合理分配财政的支出呢?这便涉及到财政法制度的设计。财政的收入来源主要依靠税收、公债、行政费用、国有资产收益、彩票等。然而,当前中国的财政中唯有税收的制度建立得较为完善,其他例如公债、行政费用、彩票、国有资产收益的制度建构仍显单薄,故而国家目前的财政收入主要依靠税法来维持。本文在前五章对财政法学的内容做粗浅介绍后,马上移入下文的税法制度介绍,其理由便不言而喻了。
在前五章财政法中,我仅粗略进行阅读,对财政的收入、支出有个大致了解即止,并没有做深入的阅读。但在"预算法"章中,我看得较为认真。我先上网把预算法最新文本通读了一遍,再去图书馆找了一本逐条介绍预算法法条的通识教科书,结合法条进行配套阅读。因此对于预算法的相关内容,例如预算法的预算管理职权、预算制度的原则,预算的收支范围,预算管理过程,预算监督和法律责任都有大致的了解。
在税法章节中,每看到一个税种,我便上网找对应税种的法律条文进行配套阅读。例如,我在书中看到个人所得税,便上网去找"个人所得税法",对照法条内容阅读教科书,相应印证,加深印象。以此类推,不断阅读,加强收获。
然而,令人遗憾的事实是,中国实体法的税种有18个,每个税种一部法律或者暂行条例;程序法有"税收征收管理法",加上财政法部分的"预算法",相当于我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必须看懂18个税种法律,外加"预算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由于我刚入税法大门,全部理解对我来说完全是痴人做梦。我只能说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我终于跨进了税法的大门,我知道了中国有18个税种,知道了什么叫做所得税,什么叫做商品税,什么叫做财产税;什么叫做直接税,什么叫做间接税;知道了各个税种的税基怎么算,税率是多少;知道了税收的征收管理程序;知道了发票怎么开;知道了现实生活中税收存在哪里问题;知道了每年人大开会所审议的预算报告怎么看;知道了什么叫做财政收入转移;中央税和地方税怎么划分,税是怎么影响各级政府的行政运作的。对于税法领域常识性的知识我有了大概的了解。
因此,我只能说,我利用一本经典的教科书,跨入了我一直想跨入的领域,并大致知道了税法的基本架构,该领域的设计思路。更难能可贵的在于,我终于知道怎么在最短的时间里面快速进入一个陌生领域。
既然我推开门进来了,那么就仰首阔步继续往前走吧。
这学期,我一直把握着自己的生活节奏,应该没有比这更让我开心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