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房思琪的初恋乐园》有感1500字
临五13班李雨景
不久之前,看到了台湾作家林奕含自缢的消息。这位年仅26岁的才女作家终于能摆脱灵魂的噩梦,而她身后,则留下了这部残酷的《房思琪的初恋乐园》。
这是一个少女从初一到高三一直被老师诱奸的故事,它并不美丽,却以极美的方式展现在我们面前。林奕含温婉而细腻的笔触之下,处处都淌着血。
很多人或许会愤慨当代中国性教育的缺席,也有人呼唤当今社会对女孩们的保护,可是,当我再度回看扉页上那行"改编自真人真事"时,我不禁陷入了沉思。
"文学,或者扩大到艺术,到底是不是巧言令色的?"
林奕含用生命去发问,答案却无从找寻。
"罗莉塔之岛,他问津问渡未果的神秘之岛。奶与蜜的国度,奶是她的胸乳,蜜是她的体液。趁她还在岛上的时候造访她,右手食指、中指呈人字,走进她的阴道。把她压在诺贝尔奖全集上,压到诺贝尔都为之震动。告诉她她是他混沌的中年一个莹白的希望,先让她粉碎在话语里,国中男生还不懂的词汇之海里,让她在话语里感到长大,再让她的灵魂欺骗她的身体。"
――林奕含《房思琪的初恋乐园》
让我感到愧疚的是,当我读一段文字的时候,那种极强的代入感都足以摧毁我的道德感,在我阅读的时候,我发自内心地认为这个女孩强迫自己爱上诱奸犯的故事很精美,或者说,就是美。然而这种极强代入感的产生又使我足够相信,"美"的评判不应该用道德去衡量,也正因如此,文学的评判也不应该用道德去衡量。
可是道德又是什么呢?
现在道德哲学界比较流行的有这么几个道德理论:饰面理论,新康德哲学,拟他性同心理论。饰面理论认为道德是人为划定的;可我更加偏向于拟他性同心理论,就是说道德是有起源的,至少是建立在动物情感基础之上,例如喜爱厌恶直觉。归根结底,我更相信最纯粹的道德是自然机制的一种保护,譬如乱伦、强暴,这些都不利于人类种族的延续,久而久之也便发展为一种"不道德"来约束我们的行为。
那文学又是什么呢?
我们都相信好的文学的存在价值在于"美",而审美恰恰是和自然机制无关、和人类伦理统统无关的存在。文学真的是超道德的,文学如果来表达爱,表达的是爱之"美",而不是表达爱之"道德".这倒让我略微明白了《战争与和平》中的名句:
"是的,爱,但不是那种爱,即因为什么东西,为了什么目的,或者因为什么缘故而爱,而是这种爱,即当我临死时,我看见了我的敌人却仍然爱他的时候我第一次所体验到的爱。我体验到那种爱的心情,它是心灵的本质,它不需要对象。我现在也体验到了那幸福的心情。爱邻人,爱仇敌。爱一切――爱有着各种表现的上帝。爱亲爱的人,可以用人间的爱;但是爱敌人,只能用神圣的爱。因此当我觉得我爱那个人的时候,我感觉到那样的快乐。他的情形怎么样了?他还活着吗?"
在这样的语境里,我们很难判定这"道德"或者"不道德",可我们却能够被这文字的魅力吸引,因为我们看到了文字所表达出的"爱"的美丽。
"巧言令色"这四个字,抛开其道德意义上的批判,(www.lieshai.com)形容文学乃至艺术真的再恰当不过。文学的"粉饰"功能甚至远远超过"巧言令色"的程度。就像我前些天读胡兰成《今生今世》的时候,每一秒都在崇拜这个人品极度低下的渣男。为此我还认认真真做了读书笔记,看到
"因为是与你,甚至聚散,都是好的"
的时候几欲落泪。可是放下书本,抛开那些欲盖弥彰的句子,渣男依旧是渣男。(如是说来倒有些过河拆桥的意味,毕竟人家好歹给了你美的体验。)
与用生命的痛楚剖析真实的作家林奕含相比,我"过于武断"的思考或许不值一提。"人品与文品"的讨论永无终结,而文学乃至艺术的粉饰作用也无法由我这样的门外汉来评断。合上《房思琪的初恋乐园》,我抬头望望窗外,脑海里浮现出我酝酿已久的答案:
文学乃至艺术或许根本就与道德无关,何谈"巧言令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