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与健康工作办法(试行)》读后感言
胡晓翔
环境保护部日前印发了《国家环境保护与健康工作办法(试行)》,该办法已于2018年1月25日生效。开宗明义,其第一条就阐明"为加强环境健康风险管理,推动保障公众健康理念融入环境保护政策,指导和规范环境保护部门环境与健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环境保护部门为预防和控制与健康损害密切相关的环境因素,最大限度防止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因污染环境导致健康损害问题的发生或削弱其影响程度而开展的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风险评估和风险防控等活动。"也就是说,再有任何单位或者生产经营者在对环境产生扰动的过程中或者立项之前,就必须置于本办法所规制的环境健康风险监测、环境与健康调查、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及环境健康风险防控诸项工作机制之下。第十条为"设区的市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了三种"应组织开展环境与健康调查"的情形,其中有"公众对环境污染影响健康问题反复投诉,经研究确有调查必要的"情形,这就为公众主动有效参与监督,促进监管,提供了很好的启动机制。
2016年首次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要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 "本办法就是"健康入万策"方针有效贯彻落实的鲜活案例,值得大赞!
1986年首届国际健康促进大会上通过《渥太华宣言》,指出:健康促进(Health Promotiong)是一个综合的社会政治过程,它不仅包含了加强个人素质和能力的行动,还包括改变社会、自然环境以及经济条件,从而减轻它们对大众及个人健康的不良影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HiAP(Health in All Policies)则源自2013年的《赫尔辛基宣言》,是一种针对跨部门公共政策的方法,即系统地考虑决策带给健康的后果,寻求协作并避免损害健康,最终达到改善人群健康及健康公平的目的。"将健康理念融入各项政策制定过程"也就是"健康入万策",是健康促进的手段与保障,核心在"跨部门协作",社会全覆盖,这就要求,我们工作机制设计要体现从制度上保证健康纳入所有重大决策;全面跨系统建立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系统评估各项经济生活发展规划和政策对健康的影响;就政策路径而言,相关公共政策都应进行健康效益的评估和论证。
为此,《人民日报》刊文《人民日报新论: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中》说,"从近年来的实践看,‘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仍有许多难点,比如,部门间的利益调和、健康影响评估体系的建立、政策性亏损的补偿和运行机制的建立等。水土污染、雾霾等问题,目前在环保领域已有成熟的环境影响评估体系,但如果没有卫生系统的参与,环评中的健康影响评估就不可能科学、全面、系统和深入。只有正确理解‘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内涵,确保这一理念得到全方位贯彻,我们才能走好符合我国国情的卫生与健康发展道路。"(杨金侠。人民日报新论: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中。人民日报:2016年11月03日)本办法走出了可喜的一步,但在跨部门协作方面,尤其是在与卫生主管部门的协同方面,卫生系统的参与方面,尚需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部负责指导、规范和协调环境与健康工作的开展 ","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本级地方人民政府领导或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与健康工作",可能会力有不逮,必须多部门介入才能真正"健康入万策"!
2018年2月1日晚,随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