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我们不得不承认的平凡
――读《芳华》有感
文/爱学习的飞哥
‖飞哥有话说,专注于探求大学生学习、读书、生活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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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后知后觉的人,在元旦假期看完了《芳华》电影,就迫不及待看起了这本电影的小说,在我的理解中,小说永远要比影视作品精彩万分。当夕阳西去,手中翻到最后一页,静静的看完。或许是因为自己年轻不再,对于书中描写的芳华逝去更有了自己内心的体会,也越显得心绪宁静。
严歌苓没有把小说写成电影一样,它平铺直叙,娓娓道来,没有一个泪点,没有一声感叹。相对于电影,我更欣赏这种群像白描的写法。看完电影,或许你能得出要珍惜身边人的感悟,但看完小说,我相信你只能感叹“这就是生活”:岁月流逝,刹那芳华,那段在你我心中的青春、美丽,在历史的长河中,在时代大背景下,显得多么的渺小。但这就是真实的生活,在你我每一个人之中, 我们的青春不就是在不断的离别中散场的吗?
有人说,这是一个三角恋引出的悲剧,我却说,这是一个关于爱情与救赎的故事。刘峰爱着林丁丁,而何小曼爱着刘峰。在特定的历史框架下,一次“触摸事件”使刘峰从“雷锋”变成了人民的公敌,电影没有展现的批判大会,在小说中展现无疑,除了何小曼,每个人都对曾经帮助他们的“好人”刘峰选择了背叛,这种背叛,就是刘峰在中越战争中失去了一个手臂,也间接造成了何小曼的精神分裂。
之后,就是人生四十年的人生追忆和自我救赎,就像郝淑雯所说:“为什么我们那时那么容易背叛”。但作者并没有因此站在道德的高度去批判那个荒唐的时代,更没有去拷问“在那被压抑的青春时代,那群男男女女又是如何失去人性的美好?” 这是她的高明之处。《芳华》的故事谈不上残忍,在字里行间,可以很明显地感觉到作者对她笔下人物的慈悲:刘峰在最后的生命中,有一个和他一样善良的人陪他走完最后的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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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峰并非圣人,他也会“浅浅一笑”,他也有自己的情欲。或许刘峰心中明白:我们每个人都有相差无几的人性,而我只是平凡中的一员。我们每个人都活在自己的时代,每个人在时代中都是一个活生生的真实个体,在小说中写到:“我们是信仰平凡即伟大的一代人,……时代有它不可告人的用心,教导我们平凡了更平凡,似乎我们生来还不够平凡,似乎刘峰的一生没有被埋没在平凡中。同时埋没于平凡的还有一个旷世情种的刘峰。本来刘峰平凡善良是无妨的…… 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天,他或许想到自己的一生,想到此生与林丁丁的错过,全因为他平凡,被塑成平凡的塑像,搁在冰冷的基座上。…… 对我们来说,平凡的刘峰真是好使唤。于是误了他一生,尤其他一生的真爱。因为,偏偏天下女人在心底里,都是不信平凡的;尤其女人如林丁丁…… 怎么可能心服口服地爱上平凡?”
当刘峰告白林丁丁的时候,林丁丁感到的是惊怵,幻灭,恶心,辜负……当发现一个“好人”在惦记你,她选择了背叛。
这怪不得她,当她发现刘峰的善良时,她老了。
让我感到欣慰的是,刘峰并没有心存恨意,对待那些曾经背叛的人,都总是善意对待。刘峰总让人痛心:他圣洁过,勇敢过,颓废过,也挣扎过,但他始终不变的是一颗“好人”的初心,就连被他压在身下的发廊女,都在他循循善诱的“帮助”和大公无私的“资助”下幡然从良。这注定刘峰是个善良的人,一个好人。
何小曼,一个从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别善意,也最能珍惜善良,她是唯一一个真正识别刘峰善良的人。拖油瓶“何小曼”来到继父家,是一个“少了一个这个家就好了”的人,到了文工团,则被集体排挤,在她最失意的时候,只有刘峰一个人对她好,她明知道她的爱的刘峰没法意识到,但毅然决然去爱了。在小说的末尾,陪伴刘峰走完一生的,是小曼,她用她的善良温暖了另一个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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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文至此,对比下电影《芳华》,老实说,电影比小说煽情,但小说更“润物无声”。尤其电影后半部分,故事情节转折过于突兀,旁白用的过多。比如在小说中,何小曼的母亲是目睹她整个发疯的过程的,她那句“我离英雄差太远”刺痛了多少人的心,而在电影中变成一句淡淡的旁白,以及刘峰提着一篮水果……
小说的主人公最终的命运也与电影不同,女主唱林丁丁以为自己会嫁给首长的儿子,从此荣华富贵;大美人郝淑雯 以为自己会继承父辈给予的好牌,余生幸福安稳;“雷又峰”刘峰以为“雷锋标兵”这个光荣称号至少能让他衣锦还乡;连孤苦的灰姑娘何小曼,不也幻想过成为舞台中央聚光灯下唯一的主角吗?
这或许是个讽刺,当年的仓促一别,再见竟是彼此人生黯然的落幕。
或许这就是我们大部分的人生写照:年少的我们总怀着崇高美好的理想,以为自己再怎么差,也不会活成自己不屑的平凡人,然而,青春总是易逝的,这一场刹那芳华里,有无奈的感慨,也有安宁的释然。在生活的无情打磨下,我们还有多少人记得曾经的初心?
平凡是平凡人的枷锁与现实。
再回首,那些恨不得一夜长大的日子,那些充满稚气爱恨的岁月,那些痛苦得以为无法到达明天的青春,竟是人生中最为芬芳的年华。
于是,我们剩下了回忆。
芳华不过是一切岁月终归平静的温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