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读《黄金时代》有感3000字

时间:2019-05-28 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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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读《黄金时代》有感3000字

  仙道

  这些天重读王小波的《黄金时代》,有许多和以前不太一样的感受。记得第一次读这本书时大概是大二,在学校的图书馆里,书本很旧,金黄色的封面已经快要被翻烂。当时去找这本书看的原因现在想来都觉得羞愧:有位朋友说这本书“某些内容很精彩,你懂的”。当时他嘴角露出一丝坏笑,还朝我使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我承认我第一次看这本书时确实多次起了生理反应,对某些描写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甚至特意去网上搜索了一下考拉熊长什么样。那时候我二十出头,思想浅薄,根本无法明白这本小说的美感和深意所在。如今,王小波已故去多年,《黄金时代》几成文坛绝响。我有时甚至怀疑,作为读者的我们是否再无机会真正理解《黄金时代》,真正理解王小波?

  开门见山地说,一个作家如果能在他的写作生涯中留下一部让人无法忘记的作品,哪怕只有一部,他的人生也就圆满了。比如,钱钟书有《围城》,阿城有《棋王》,白先勇有《台北人》,加缪有《局外人》,余华有《在细雨中呼喊》。有了这样一本东西,剩下的人生无论怎么度过都不为过。

  对于王小波来说,《黄金时代》就是他的生命之作。甚至,这本书和他这个人已经紧密联系在了一起,再也无法分割。当提起王小波这个名字时,你会第一时间想起《黄金时代》;而当说起《黄金时代》时,你脑海里最先浮现出来的也一定是王小波那张并不英俊的脸。

  文艺青年们往往刻意忽略了一点:王小波其实是一个很高产的作家,他创作的优秀作品远不止《黄金时代》一本。只是,《黄金时代》实在太牛逼了,牛逼到足够一览众山小。就像科比一生中砍下过无数次高分,但球迷们最津津乐道的却永远是81分那场。

  《黄金时代》的具体构思和创作过程现在已经无法考证。我们唯一知道的是,这部仅仅三万多字的作品,王小波从二十来岁的时间开始写,到将近四十岁时才完篇,期间修改无数次,甚至数次重写,前后历经近二十年的时间。在如此精雕细琢之下,才有了这样一部既轻逸随性、又圆润丰满的,近乎完美的作品。如果将小说比喻成一台仪器的话,那么《黄金时代》就是一块外观简单而做工精密的高级手表,把它拆开来看,里面的每一个机械齿轮都卡得严丝合缝,几乎没有破绽。冯唐曾经批评《黄金时代》“结构臃肿”,在我看来这是不存在的。

  《黄金时代》的趣味性已无需赘言――在大多数王小波的粉丝们看来,这是他作品最为宝贵的特质。王小波的这种趣味性是独一无二的,与王朔、石康、冯唐等经常被拿来和王小波作对比的作家又有很大不同。但实际上,我们常常因为趣味性而忽略了《黄金时代》在文字上的美感。不是文笔优美的美,而是字里行间流洒出的某类气质,一种简单的、并不十分强烈、真实的美。趣味性常常可以被模仿,而美感这东西却是天生的,学不来,就算模仿,也往往容易演变成拙劣的模仿。

  比如文中的这几句,就写得极为动人:

  “陈清扬说,在章风山她骑在我身上一上一下,极目四野,都是灰蒙蒙的水雾。忽然间觉得非常寂寞,非常孤独。虽然我的一部分在她身体里摩擦,她还是非常寂寞,非常孤独。”

  在白话汉语文学作品中,我从未见过能将XX行为描写得如此美而深邃的。后来有人对这部作品作了详细的解读,得出的结论是《黄金时代》里没有一段性描写是刻意而为之。对此,王小波自己是这么说的:“在非性的年代里,性才会成为生活主题,正如饥饿的年代里吃会成为生活的主题。”

  《黄金时代》最妙的地方在于,当你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人生阶段读它时,总会得到一些不一样的体会。对我而言,十几岁初读时,读到的是一个“性”字;二十几岁读时,读到的是一个“情”字;在近而立之年再读时,读到的却是一个“真”字。不知道再过些时间重读,又会有怎样的感受?

  在后记里,王小波写道:“《黄金时代》最主要的一个逻辑是:我们的生活有这么多的障碍,真他妈的有意思。这种逻辑就叫作黑色幽默。我觉得黑色幽默是我的气质,是天生的。”

  王小波把王二和陈清扬之间种种看似不可思议的故事,安排在文革这个极端的历史条件下发生,竟让一切看上去显得无比合情合理。这本身就是一种黑色幽默。这样的故事,读者读得欢乐,可对于主人公王二和陈清扬来说,其中究竟是快乐多一点,还是痛苦多一点?这个问题恐怕连王小波自己都回答不了吧。

  当然,对于从未经历过文革这种特殊时期、生活在改革开放年代的我们来说,能在读《黄金时代》时如此津津有味,并且产生强烈的阅读冲击感,也再次从侧面论证了一个说法:好的小说是无关时间、环境等外部因素的,而是试图从深处挖掘人性,直指人心。

  艾丹有一段名言:人活着已经很复杂了,为什么还要有性?一男一女,抱在一起,嗷嗷怪叫两声,于事无补甚至添更多麻烦。人类绝大多数悔恨都是由这几声嗷嗷怪叫引起的。

  《黄金时代》里王二和陈清扬之间的种种纠葛,也正是在嗷嗷几声怪叫中产生的。自此之后,男与女,性与爱,剪不断,理还乱。

  王二是浑球、是流氓,陈清扬是高材生、是女神。正常情况下,不管从教育背景、生活品味还是人格特质上,这两个人都是南辕北辙、八竿子打不着的。但在那种极端压抑、极端扭曲的社会历史环境下,他们竟然从肉体到精神上都发生了实实在在的纠缠,并且这种特殊的记忆注定令二人一辈子都难以释怀。

  实际上真要细究起来,王二和陈清扬的故事其实一点都不荒诞。本质上,他们都是真性情的人,正是这种真,让他们都与周围的一切格格不入。也正因为如此,王二才有机会向陈清扬抛出所谓的“伟大友谊”论,陈清扬才顺理成章地和王二搞起了破鞋。

  王二的确很浑,但陈清扬却不傻。与时不时精虫上脑的王二相比,她一直清楚地明白自己在做什么,更清楚地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即便如此,王二和陈清扬之间居然也摩擦出了爱情,并且这种爱情能让陈清扬坚定地认为是“不容置疑的事实”。

  爱情,果然是一种奇妙的东西啊。

  只是可惜,王二和陈清扬之间的爱情从未有过一次同时、同地、处于同一个频道,因此,也就从未产生过真正意义上的共振:

  当王二受伤时,陈清扬说“要是你瘫了,我照顾你一辈子”。王二最终健康出院了,但陈清扬却失去了此前的热情;

  王二在山里时,“始终盼望着陈清扬来看我,但她却始终没有来。她来的时候,我没盼着她来”;

  进山的第一个晚上,陈清扬想为王二“生一窝小崽子,过几年就耷拉到这里”,但王二却觉得“耷拉不好看”;

  过一段时间后,王二认为“生生也无妨”,但陈清扬却总理解成王二“要干那件事”;

  在后山上,王二趁陈清扬睡觉时偷偷吻了她肚脐,那一刻,陈清扬感觉“无法自持”,心里期待着王二还要干些什么。但王二却“什么都没干,抬头往四下看看,就走开了”;

  最后,也就是全文中最被读者们津津乐道的“打屁股”一段:

  “回来的路上扛着她爬披。那时旱季刚到,天上白云纵横,阳光灿烂。可是山里还时有小雨。红土的大板块就分外的滑。我走上那块烂泥板,就像初次上冰场。那时我右手扣住她的大腿,左手提着猎枪,背上还有一个背篓,走在那滑溜溜的斜面上,十分吃力。忽然间我向左边滑动,马上要滑进山沟,幸亏手里有条枪,拿枪拄在地上。那时我全身绷紧,拼了老命,总算支持住了。可这个笨蛋还来添乱,在我背上扑腾起来,让我放她下去。那一回差一点死了。等我刚能喘过气来,就把枪带交到右手,抡起左手在她屁股上狠狠打了两巴掌,隔了薄薄一层布,倒显得格外光滑。她的屁股很圆。鸡巴,感觉非常之好的啦!她挨了那两下登时老实了。非常的乖,一声也不吭。”

  对于这一段的解读,和菜头在豆瓣上写的那篇著名书评《打屁股和爱情》已经谈的很深入了,这里不再赘述。总之,对王二来说,打屁股这个动作是情急之下的行为反应,而对于陈清扬说,这两下却简直要了她的命。她后来形容那一刻自己的心理反应,“那是我最真实的罪孽”。

  所以,即便王二的小和尚曾经无数次进出陈清扬的身体,但他们却一直在彼此错过。他们共同拥有过伟大友谊的美好时光,但却注定无法像一对普通的爱人那样,结婚,生子,过上和谐美满的幸福生活。这几乎是一种必然,因此也就不存在什么遗憾之说。

  最后,当十年浩劫过去,当王二和陈清扬在旅馆里重温伟大友谊之后,在分道扬镳的火车站,陈清扬终于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向王二袒露了自己心扉。

  “陈清扬告诉我这件事以后,火车就开走了。以后我再也没见过她。”

  读完这最后一句,我的眼泪终于还是流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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