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与河流》读后感:永远流浪,又见故土

时间:2019-05-28 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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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远流浪,又见故土

  ――《时间与河流》读后感

  swing

  前些年居住在广州,那座城市的母亲河,是水量永远丰沛的珠江,流穿整座城市最繁华的地段,流经最安静的城中小岛。雨季的时候,它经常在一夜之间水位暴涨,弥漫出的水汽足以充盈整座城,湿润半空以下的所有脸孔、所有身躯,被吸入,被呼出。

  后来生活在沈阳,这里也有一条类似的穿城河流,叫浑河,河的两岸新楼林立,满怀一座新城该有的样子与气息,崭新、整齐,河水沿着他们平静流淌,不动声色,冬天结冰后就更为静谧沉默了。在城郊,古老辽河的其它支流零星散布,每次坐车经过某段流域,总是恰好与落日相伴――缓缓的河水、白晃晃的黄沙、稀薄通透的植物,除此之外,就只是夕阳的余晖,和旅人的目光,安静就像那逝去已久的年年月月。

  生命中最能反应时间意义的河流是在我的出生地,是一条正对着房子的灰色的平静的河,从来没有起过一丝波涛,平静就像一条宽广的水泥公路,它横跨占据我童年时期最左到最右能及的所有视野,占据所有记忆的最原始部分。它有名字,可它又不需要一个名字,在心灵深处,是所有哀愁、焦虑、迷茫、渴望、思念最温柔又最冷静的安抚。

  近期读完了托马斯沃尔夫的《时间与河流》,是一本好书无疑,又很难三言两语给予解读。看过两本美国文学史,都没有重点介绍过托马斯沃尔夫,还得感谢去年上映的电影《天才捕手》,好让我没错过这么个极优秀的作家。

  土地上的河流、时代的河流、命运的河流、时间的河流,穿越一片大陆、穿越人一生的河流。河流不管流向何处,河流伴随着时间,复述着记忆,生生不息。

  "死者的大脑里没有疯狂的容身之地,死者的肉身上没有渴望的容身之地,死者的心脏里没有欲望的容身之地。"

  ――沃尔夫是最深刻的灵魂拷问者,即使死时才39岁。正值壮年的生命倒在空无一人的沙滩上那一瞬间,分割灰色海水与黄色细沙的海平面也随之颠倒,地平线上夕阳如火般炙热,燃烧出的火光染至天际,像你的大脑,你的灵魂,不灭。

  这是一篇可能篇幅不短,但却只能简单粗浅谈一谈书中我注意到的几个点的读后感。

  关于一代美国人的表情,与中国人的影子

  在沃尔夫描述的那一代美国人的表情,看起来似乎对身为中国人的我们也是熟悉的,而且是很精确的熟悉感,不同的政治文化,不同的地域时空,都阻挡不了我们确确实实的感受到,人性确是相通的。

  在相似的时代快速转变中,美国人曾经的迷惘,也会出现在后来的中国人的脸庞上。

  "整个表情总给人一种憔悴、忧伤、孤独的感觉。这并非梦想家、诗人或者判断失误的预言家特有的孤独,而是普通人、每个人都具有的冷漠和可怕的孤独,是迷失的美国人所特有的冷漠和孤独。他赤裸裸地置身于广阔、孤独的天际下,虽然毫无保护、缺乏信心,但仍然想要’改变命运’,想要在迷惑、极端混乱的生活中摸索出路,想要盲目地浪迹天涯、穿行整个大陆,想永远追寻一个目标、一堵墙、一处温暖踏实的居所、一盏灯、一扇门。"

  很多想法、情绪、忧虑,来不及自己想明白,来不及与朋友讨论,时代已经把你推到下一个行程里,拧紧发条的前进步伐和时而明确时而混沌的思维,伴随一生直到死亡。

  人的一生如此短暂,时代跳跃的脚步又这般快。我们不敢停歇,可又总需要、总想要好好想想,想发现是否有另一套更能被自己认可的生命哲学。来不及与不放弃总在互相搏斗,只有矛盾是永恒的。

  20世纪初期的美国与我们刚刚经历过的中国有诸多的相似:快速发展的经济、狂热的房地产投机行为、股票飞涨又埋下地雷隐患、大财团大公司的涌现、贫富差距和阶层落差……

  但是,更让人觉得惊人的相似是,从年轻人到老人都呈现出的迷惘心态。

  年轻人,更迷惘,却也相对更清醒――他们迷惘得更早、更多、更彻底,这种强烈的混沌让人心确切意识到,肯定是哪里出了问题,并且是个难解之题,即使怎么想也想不明白但它确实存在,或许能看透什么但也不会停止脚步,年轻人会像拽住心中希望一样,也死死拽住这个症结,头也不回地走下去。

  而历经一辈子奋斗史的老人,因一生沉重的负担,或许在将死之际,才开始反思,开始后知后觉的陷入迷惘,身体的衰败换来头脑的一段喘息,终究在这临死前一刻迫切的恍然的意识到,原来伴随自己整整一生的那种不安,不是虚幻,是真正的问题所在――这一生、这一切、这片土地,为何是这样。最终的疑问被亡者本身抛出将死之躯的胸膛,与微弱的灵魂一起,在空中化散。

  关于寻找真正的美国,寻找故土

  "那种萦绕在美国人心头,并伤害了他们的强烈愿望――尽管我们很有钱,但我们仍然很贫穷,尽管拥有无数的财富,但我们却不知如何花费,尽管感到自己拥有无穷的力量,但我们却无处施展。……我们在黑夜里一路飞驰……我们是百万个机遇和瞬间无情冲动的牺牲品……"

  "他明白只有穿过月光、魔力和人类内心欲望折射出来的形象才能发现美国,而且在别处,在那比河流更黑暗、更陌生的地方躺着他们要找的东西,它就处在那漫无目标、野蛮复杂的命运之中――埋葬在这个野蛮城市肮脏而无边的丛林里――在沙漠中愤怒地徘徊,在荒野里饿得发疯――大型作坊和工厂里的污物使其变得污秽而肮脏,人类所有的错误和盲目的探索使其变的扭曲变形、伤痕累累、震惊而迷惑。然而,它仍然具有强烈的生命力,依然具有强烈的欲望,依然凶猛,依然因其美丽的土地和野蛮的荒野而被破坏、被损毁、被掠夺――天知道怎么回事,他依然属于它的一部分,它依然在他的血液、大脑和生命的每个细胞里跳动,依然不容破坏,依然恒久长存,它,就是美国。"

  清醒知道困顿所在,知道真正的美国所在。但却永远无法彻底挣脱这种困顿,无法抵达真正的美国。一直在路上。

  尤金走遍美国,走出美国,在欧洲经历迷醉、狂喜、放纵、拮据……最后终于在法国海岸等到一艘可以带他返航美国的巨轮,带着一群疲惫的旅人们返回神圣故土的犹如神祗的巨轮。

  "他们的灵魂赤裸而孤独,他们是这个世界的外乡人,他们当中有很多人都渴望一个地方,一个能让这旅途的劳顿得到休憩的地方,一个能让那些厌倦了寻觅的人不再寻觅的地方,一个能平静祥和、无欲无求地生活的地方。疲惫之人将在何处找到平静?流浪者将在哪个海岸回归故里?"

  永远流浪,又见故土。――我想这是尤金最初的状态、最后的归属,也是全文最后沉淀出的主旨。

  关于阅读与认识

  这是一部自传体小说,尤金很多时候就是作者本身。

  仿佛预知到自己生命只有短暂的39年,他疯狂的阅读,疯狂地出去,想了解一切未知的知识,想知道世间的一切活动。

  "别人在读书,而他却读了一个个图书馆";他不停地奔向街头,穿梭在上百条大街,一遍遍游历欧洲又回到美国。

  "他读书不再是为了愉悦――一想到还有那么多他没看过的书在等着他,他的心就会像撕裂一样难受。"

  我想这是阅读最极致的饥渴状态。这也直接导致了,沃尔夫,在仅仅39年的岁月里,便积攒了如此多的知识与思考。让人望尘莫及。

  他在争分夺秒,和未知但却放佛被预知的死亡争分夺秒。他如此偏爱长篇,执着不肯舍弃长篇,写文章大有一种倾尽所有、不愿保留一分一毫、害怕遗漏一丝一抹的态势。行文之间,有时候会突然从文字间看到他当时的写作状态陷入了一种癫狂,可却又能在接下来的文字重回冷静。

  关于创作

  很多书会向读者介绍,如何成为一个成功的作家,真正的作家是怎么样。却很少书能一针见血又借着故事案例生动地写出一个具备艺术家灵魂却永远无法成为真正艺术家的人的存在及其原因,事实上,这才是大部分共性的存在,这才是更普遍的现实与真实的心态。

  "他们成了阉割艺术的的人――就是那些虽有强烈的愿望,但却没有创造力的人,他们的生活因憎恨真正的艺术家和真正的人而变得僵化而堕落。"

  这种具备一颗渴望成为伟大作家的心,却不受才华之神眷顾的人,有的永远处于不自知或不承认中,而也有极难能可贵看清这一切的――

  "拥有艺术家的精神、灵魂、理解力和洞察力,但却不具艺术家的魄力、创作的手指、雄辩的舌头。"

  "能理解艺术、感受艺术,但是创作出来的一切在精神中腐烂、夭折,成为大海中央一个永远不停拍击的浪花,一个没有依靠的肩膀。"

  尤金与好友斯塔维克的对话一针见血道出这一种许多"文人作家"不愿面对却是客观存在的现象。

  对一个处于被艺术包围、渴求创作艺术的人,承认自己并不具备真正的创造能力,是一种残酷又伟大的自我审视,是一种通过自我否定从而来实现最后的自我确立的理性行径。

  关于青春

  "人的青春是神奇的:它充满了痛苦和魔力,其本质却永远不得而知,及至永远逝去后才明白它的意义。"

  "所有的青春注定会被’虚度’,这是青春的本质使然,也是所有人会后悔的原因。当我们意识到虚度青春是多么不应当时,当我们在痛苦的自嘲中发现青春是一种年轻人拥有、老年人才会明白如何利用的东西时,这种后悔感会变得愈加强烈。"

  人总是要在岁月的后延,才能渐渐领悟已逝去的那段不被正确对待的时光的本质与真实意义。

  读到这里不由想起,丹麦哲学家克尔凯郭尔在《一个女演员的生活中的危机》一文中写到:"十七岁的青春太过腼腆、太过自负、太过幸福而无法在最深刻,或者同一回事,在最高的意义上去侍奉、服务。"

  把青春和创作结合起来,文章也有这样一个阐述:人在什么年纪才能写出"青春所具有的抒情诗意",是在他二十岁的时候吗?根本不是,最佳抒情诗恰恰要在他年龄更大的时候才被写出――在时间拿走了他青春幸运的偶然性的时候,这时,他纯理想地、更深刻意义上供奉地,使自己去和自己的理念发生关系。

  写作如此,演员也是如此,许多关于创作的行为都是如此。

  《时间与河流》写作特点

  此书是托马斯沃尔夫最长篇的小说,也是最具他写作特点的一本。

  好的作家无数,我们永远无法读尽,并将之做比较。托马斯沃尔夫有美国普鲁斯特之称,或许这也是我会同时喜欢他们的原因:极致的细节、入微的思绪;喜欢和擅长将过去、现在和未来巧妙地融合,阅读时总有超强的时空感。最相似的,便是漫长的篇幅,构架一个完整的、多面的美国社会,并且通过一个个事件描写后的议论和抒情,从最深处解剖了人性。

  将过去、现在与未来巧妙融合一起构建心灵的时空感,是他的常用手法――"这一切都已经结束了――而且这一切,我们痛苦、短暂日子里所知的一切都参杂着港口海水的气息、清新的晚风、轮船的鸣笛,而且谁也不清楚,它究竟以何种方式与未知旅程带来的那份强烈的刺激与希望参杂在一起的。"

  是否会让你联想起的,经典的《百年孤独》的开篇:"许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的时候,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上校一定会想起父亲带他去看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看一本书时,往往在除了接收书里内容外,还有很重要的一件事,就是不断的发现作者们那些厉害的写作方式,发现每一处他们与我们之间确确实实存在的巨大差距,感叹他们之所以能轻易击中你的心灵――不止是占据思想的高度,还具备表达的超高技艺。

  最后,我十分认同有人对托马斯沃尔夫的评价,如果他的生命不仅仅是39岁,他一定是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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