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读后感3000字

时间:2019-05-28 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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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土中国》读后感3000字

  ――16法学朱伊楠

  费孝通先生是一位值得尊敬的老先生,这本书是写的很好的,字数不多,却纤合度。

  《乡土中国》是我看的比较认真的一本书,鲜有感觉里面是说了什么废话的,而且说一件事情,真是追根溯源,讲得一清二楚,还能中西对比、信手拈来,说明费孝通先生对乡村社会学的了解却是很深、很彻底,难得。

  我不才,这本书尚未读通,且不能连贯起来写成一篇总结性的读后感,所以在此挑几篇来写成读后感。

  乡土本色

  费孝通先生在这章中说:靠土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比起说的是事实,我更相信这是一句感叹。

  我听到文人学者们一遍又一遍地在我耳边诉说着对大地的热爱,艾青说他死后愿连羽毛都腐烂在这土地里,舒婷说她热爱这九万六千平方公里的土地,纪德在他死前还要说那非洲青年的话是大地的一抹咸味。

  以前是不觉大地有多可贵的,或许连想都没想过。这些年来,接触了很多,看了很多,也想了很多,方知其贵不可言。“女娲造人”呵,原来用泥土的用意在此吗?人是从大地中诞生的。

  所以,我想,一个人在他年幼的时候是不是应该好好看看这大地,是不是生来就应该热爱大地,像眷恋母亲一样眷恋她?以往是农业文明,现在是工业文明。人们拼了命地追求城市化,建起一座座以钢筋、水泥和混凝土为材料的高楼大厦,把它称之为美。我断言这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最大的悲哀,这样的“进步”是过犹不及。因为我们所有的一切都是从大地中来的,我们的生命;我们所有的天赋:天才、天籁、天真以及天性;以及人类创造的所有技能,运用的所有规律。春华秋实、草长莺飞,四季的交替、变更,日月星辰的升起和落下,这就是“道”。人类文明再发展到怎样的地步,也达不到一环扣一环、此消彼长的“和谐”地步,却而大自然生来就有此天赋。人类的文明,本不是规律,始终有不和谐的地方,如果一个人从小在这样的地方生长,本身就被局限了,从小中领悟小,自然是更小,这样的人顶多是人才,绝不会是天才。

  这世界后来的东西绝不能遗弃先来的东西,因为后来的东西总是建立在先来的东西之上的。不要它,大厦坍圮毁灭,一切分崩离析。

  文字下乡和再论文字下乡

  我一直对起源类的东西颇有兴趣,费孝通先生说的三句话道尽了文字的起源:语言和文字的发生是在人和人传情达意过程中受到了空间和时间阻隔的情境里。语言只能在一个社群有相同经验的一层上发生。语言本是用声音来表达的象征体系。第一句话说的是文字产生的原因,第二句话解释了为何不同地方的语言各不相同,第三句话则说明了语言的性质。

  因为交流阻碍所以诞生了语言;无论是声音还是文字,最开始都是模仿,所以因为环境的不同,语言也有所不同;语言是用来表达情感的,但在表达感情上,语言之于肢体动作就像郑人买履那样,郑人买履是根据鞋码来买鞋而不是通过脚来试鞋的,语言所表达的情感也是,语言所表达的情感总是不如肢体动作那么准确的。

  以前无知,觉得中国的文字才是最合理的,因为我们是由象形文字一步步衍化过来的,而英文字母实在感觉有些莫名其妙,不知所起。现在也不知个具体说法,不过我是支持这一种看法的:世界上所有文字只有一种起源―象形文字。理由还是那句话,无论是声音还是文字,最开始都是模仿。

  3.差序格局和维系着私人的德

  中国乡土社会的基层结构是“差序格局”,而西洋的“团体格局”。根据我的理解,差序格局就是以个人为中心的一张私人关系网,每个人与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关系,君臣、父子、夫妻等,不同的关系中的两个人是有等级的,非平等。而团体格局则是:以神为中心,神之下,人与人无甚不同,所以人人平等,人与人在权利义务面前是没有差别的。

  导致这两种不同格局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呢?

  无他,地理尔。

  古代中国的文明地区主要集中在黄河流域,地理环境优越,土壤肥沃,而四围又有无法翻越的大山,地理环境封闭,难以对外发展贸易,人们足以自给自足,贸易非必需的,自然而然诞生了农耕经济。因此,和别人发生关系并非必要的。又因男女体力上的差异所以男尊女卑;因生产力的发展,产品的剩余是剥削成为可能而诞生了阶级。以上,自然而然形成了差序格局。

  而西方的团体格局,费孝通先生说:这种结构很可能是从初民民族的“部落”形态中传下来的。部落形态在游牧经济中很显著的是“团体格局”的。除了游牧经济,我上网查了一下古代西方地域,主要是由围绕在地中海四围的半岛和沿海地区构成的,由此诞生了制海权和海上贸易。总而言之,当地理环境恶劣,不适合种植,当一个人无法自给自足的时候,就必须要通过合作的方式来养活自己,因此形成了团体格局。

  礼治秩序

  费孝通先生说: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

  法律也是行为规范。二者的不同在于维持规范的力量,法由国家权力维持,而礼则由传统维持。

  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子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费孝通先生在这里特地提到了这个例子来说明孔子对礼的重视。这是为什么呢?去掉活羊祭祀的仪式似乎是一件善事啊。一开始是觉得难以理解的,后来想想,对于孔子来说,礼在他心中的地位很有可能就相当于今天的法。我们今天说“依法治国”,必须要保证法的威摄性,人造的法最应当做的就是成为规律,必须是“非这样不可”。法若轻易就可违背,就会让人心生不满,难以使人信服以及去遵守。礼也是这个样子,以前是礼治社会,所以必须保证人对礼的敬畏,让礼变成“不这样做就会倒霉”。

  这样有一个很明显的缺陷。今人若是处于孔子的位置,大概会进退维谷,礼是“非这样不可”,但礼本身是错的如何是好?糟糕啊,法本身是错的如何是好?老师对我们说法是滞后的,这就是人造的法糟糕的地方,随着社会的发展,对与错永远是此一时彼一时,做得到像“道”,像“规则”那样,像1+1=2那样不变几乎是没有可能的。

  即使不是这种情况,法本身也会有错。还是真的如同我们老师说的那样,最厉害的不是不是指出法条的错误,而是把法条解释到对的?我想了很久,删删减减,最后还是什么都不说的好,因为实在不知如何是好。如何是好?着实疑惑。

  除此之外,这章提到了老子的“无为而治”,关于“无为而治”,现如今看到了许多种不同的说法。我所接触到的大部分是像费孝通先生所说的那样的,放任自由、休养生息就像古典经济学中的自由竞争那样社会自成一种“秩序”状态。还有就是南怀瑾先生那样的自成一派的,“无为而治”其实是预见性。举个例子,扁鹊的大哥,他之所以没有扁鹊那么有名,不是因为无能,而是因为在疾病出现苗头的时候就把它掐死了。或许这也是为什么乱世出英雄,盛世倒是一群要死不活的懒汉了(笑)。所以这里的无为而知并不是指什么都不做,冥冥中有一只手,而是指因为提前预见,在苗头时把它掐死,所以倒是显得无所作为了。私以为南怀瑾先生的解释是十分精妙的,至于老子是怎么想的,天知,李耳也知。

  总而言之,法如果能尽量的接近天地规则,那么它能时间就会越长。尽管人不可能预言以后所有事情,但预见一部分总是好的,如果法律以及其他的也能这个样子,使自己无为,那再好不过了。

  4.无讼

  关于“连坐”,以前在历史书上接触过这个概念,历史老师和我们讲解过,说有时一个人犯了法,不但他自己要罚,他的家人,甚至有时同村的人都要被罚。许多人都认为这是封建社会暴君才会采用的方法,是野蛮的。当时我也觉得这实在是有些残酷了的,一个人自己犯了法,他人连坐,何其无辜呢?这和别人又有人么关系呢?毕竟一个人的身体是掌握在自己手里的。

  但是《乡土中国?无讼》里却说,连坐是有原因的,是“子不教,父之过”。我有点惊艳,细细揣摩,其实是很有道理的。有的人说孩子生下来就是一张白纸,需要老师、 家长慢慢的勾勒, 帮助他们建立正确的人生观、 价值观、世界观。我在上学期时建立了这样的观念:人性既非本善也非本恶,人是物质的产物。

  而在现代,为什么这种“连坐”又消失了呢?在网上搜查了一下,发现连坐并非中国古代独有的,俄国有连保制的,纳碎德国对非帝国公民实行连坐法。朝鲜至今也还受连坐法的荼毒,2013年12月份,朝鲜高官张成泽被宣布有严重反党反革命行为,连带他几百名亲属被捕。

  以前有,为何现在鲜有了呢?我认为最主要的原因是人口流动性大了。以往大多数人处在乡土社会,交通并不便利、快捷,一个人他一生中能够交往的人极其有限,能够对他产生影响的人并不多。不多,但每一个都能对他产生极大的影响。

  而现在,是不同的。有了石油、蒸汽机后,人们交通极为便利。以前想去离自己家稍远点的地方,都不方便,何谈想要环游世界,那是不可能的事情。不仅交通不方便,语言也有障碍。可现在,环游世界的人可多得去了。人们之间的联络极其快捷,电、电话、网络,想要联系他人,不过是一瞬间的事情,我们甚至有了“地球村”这个概念。能对我们产生影响的人实在太多了,如同以前般“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人已经很少,许多人出生、长大、学习以及工作的地方是换来换去的,很少停留在一个地方,自然也与不同的人、不同的环境产生了交集。如果依旧是古代的那种连坐,就会牵一发而动全身,是不切实际的。

  如果把连坐看成是惩罚与自己犯罪有莫大关联的人,其实我以为连坐现在还是有的,只不过改头换面了而已。例如,我们也会惩罚教唆犯和帮助犯,包括生理和心理上的教唆和帮助。这是否有异曲同工之妙呢?

  由此看来,与其说连坐残暴,是封建糟粕,倒不如说是封建社会的合理产物。

  现在,对以上内容总结一下。看完这篇文章后,再次坚定了在余秋雨的《山河之书》上看到的一句话:人和不如地利,地利不如天时。(孟子所说的也是对的,在战争的情况下,天时和地利于双方而言都是一样的,唯有不同的就是人和。所以胜败在于人和)。

  人的诞生是天时和地利的结果。人类所有的东西也是。人是物质的产物。某块土地上的人,会在时间和空间的积累下,像蝴蝶效应般,以至于现在全然不见本来模样。这就是为什么,不同地方的人有不同的文明。

  多谢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我对乡村社会学产生了莫大的兴趣。以前我也对乡村的许多制度、礼俗不感兴趣,认为这是落后了的,老土了的。现在看来,研究乡村社会学倒是极好的了,乡村是在城市之前诞生的东西,研究乡村社会学反而能够把城市社会的来源弄得清清楚楚,岂不乐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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