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的警示》读后感:以案明纪 警钟长鸣

时间:2019-05-28 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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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案明纪 警钟长鸣

  ――《身边的警示》读后感

  国电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编辑的《身边的警示》一书,重点收录了近年来公司系统9个典型涉法案例,通过以案说法,旨在最大程度的警示和教育党员干部。通过一篇篇的研读,我更加深刻理解习总书记所讲的:“只有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才能坦荡做人,谨慎用权,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这句话的内涵,深受廉政警示教育。下面结合书中案例,联系工作实际谈一下自己的体会。

  在《精心谋划的骗局》这一案例中,李某利用燃料管理专责职务之便,将其手中保管的已不予结算的55车燃煤铁路货票混入供煤公司应予结算的货票中,并要求供煤商将35万余元燃煤费打到其亲属账户占为己有。法院认定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给公司造成了很大经济损失和严重的负面影响。在【剖析与警示】中了解到,刘某曾经是一名勤奋好学,爱刻苦钻研业务,工作出色,是单位重点培养的年轻员工,后来逐步提升为燃料管理部副主任。但是李某不满足于正常的工资收入,经受不起利益的诱惑,以身试法,最终断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给家庭带来巨大伤害。

  李某的案例正是我从事的燃料工作的一个反面案例,这个案例说明越是在要害部门工作越要谨慎待人接物,越是在敏感的工作岗位越要倍加小心处事,领导干部对权力更要有责任感。燃料供应部是供应商“围猎”的重点,部门的同事也是他们讨好对象。“保证自己不出事,同事不犯事是最大的政治,也是最好关爱。”为此,我们要以“白袍点墨,终不可湔”警醒自己,始终把克己奉公、干净干事放在首位,将公司利益放在首位,真正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阳光下的从业者。

  在实际工作中,在保证洁身自好同时,加强部门其他人员的廉洁教育,定期开展轮岗交流学习,加强岗位相互交叉轮岗,各岗位间实现了相互监督,提高了拒腐防变能力;积极向江苏公司学习燃料“三单六化”燃料管理经验,将反腐倡廉工作关口前移,强化燃料从业人员操作规范;支部定期召开廉洁从业教育学习会,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提高人员廉洁从业意识。通过堵塞工作漏洞与警示教育,让我们紧绷廉洁自律这根弦,必须踏实工作,用实际行动践行廉洁从业,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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