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长驻
三明二中 高二(4)班 刘靖豪
"如果你用枪打鸟,那么一定记住不要打死知更鸟,因为它只是在那唱歌,给人带来欢乐。"
全书以20世纪30年代的美国小镇梅科姆为背景,黑人青年汤姆。罗宾逊被白人无赖尤厄尔诬陷,他被控强奸了尤厄尔的女儿。为维护正义,白人律师芬奇顶着巨大的舆论压力,为一个黑人打这均认定会失败的案子。他相信,没有一个人应当为自己的肤色承担不公。
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一个白人帮助一个黑人无疑是骇人听闻的。在面对大环境的黑暗时,多数人堕入到"平庸之恶"中,少数人选择了沉默,而阿帝克斯。芬奇却一定要站出来发声、抗议,他说"如果我不这么做,我今后在镇上就抬不起头,我教导孩子的时候他们就不必听我的了。"原来,在黑暗面前,我们需要做的只是问一问自己的良心。在法庭上投票迫害汤姆的人是有罪的,沉默观看的人也是有罪的。在芬奇看来,沉默等同于对黑暗的认可,这又何曾不构成一种迫害?
小说并非只局限于种族歧视这一个矛盾点上,借由阿帝克斯。芬奇之口,作者告诉了我们消除一切不平等的武器,除了良心,还有法律和观念。在法庭上,芬奇说到:"有些人天真地认为人人在一切事物上都是平等的。但我们也知道,有些人更聪明些,有些人更强壮些,有些人做蛋糕更好吃……然而在我们的国家,有一种机制可以让乞丐平等于洛克菲勒,让愚人平等于爱因斯坦,那就是法律。"这位律师告诉我们,我们有追求正义的必要,更有追求正义的可能,这种可能存于大泽乡"王候将相宁有种乎"的呼喊中,存在于林肯纪念堂前"我有一个梦想"的高呼中,更存在于我们每一个人的内心之中。历史已无数次证明,黑暗是一时的,人们向往光明的心却是永恒的。
在故事的结尾,汤姆。罗宾逊因不堪忍受而逃狱,最终死于枪下,"知更鸟"终究没能被保护。但在读者的心中这只"知更鸟"已然长驻,并在人生的路上不时发出动人的歌声。
文章为三明二中高二(4)班同学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