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读《红玫瑰与白玫瑰》有感

时间:2019-05-28 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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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读《红玫瑰与白玫瑰》有感

  醉花阴

  在这个世界上,有一类人,他们是父母眼中的孝顺孩子,是上司眼里的得力助手,是亲戚朋友眼中的好善乐施者,但是,当你认认真真去靠近他们时,你会发现他们“失真”了,这类人,往往很可悲,因为他们很少关注自己内心的真实感受,而是硬生生的将自己变成完全符合社会规则的人!

  文中男主角振保,出生寒微,出洋留学,之后回国,在一家纺织公司任职。留学期间,他接触过两个女人,一个是巴黎的妓女,一个是玫瑰。回忆中,关于妓女,振保记忆中都是厌恶的东西,如妓女身上的体味和憎恶难看的面容。至于玫瑰,那是他的初恋,玫瑰就读于英国一所学校,文中提到,英国学生是一种潇洒的默然,因此玫瑰是否真的爱他,振保看不出来。由于留学结束,振保急于回国,恋情就此结束,分别的那一晚,振保送玫瑰回家,分别的那一刻玫瑰仅仅的搂着振保,两人相拥而泣,张爱玲是这样描述的:“玫瑰紧紧吊在他颈项上,老是觉得不对劲,换了一个姿势,又换一个姿势,不知怎样贴的更紧一点才好,恨不得生在他身上,嵌在他身上。”为此后来的振保认为玫瑰是爱他的,当玫瑰依偎着他,任他摆布时,振保认为玫瑰是正经人,他不能那样做,那一刻,他佩服自己的自制力,他是他自己的主人。就我看来,他并不爱玫瑰,玫瑰流泪让他觉得她是爱他的,他爱的其实是一种被爱着的感觉。可以认为他精神上喜欢被爱着的感觉,但是玫瑰的身体并不足唤醒他的欲望。因此可以说那并不是爱,或者说并非是深爱。只是一种彼此依偎,陪伴,消磨时光!

  后来,振保回国,去上海一家纺织公司任职,由于没有住处,暂时借住在朋友王世洪家,见到了他的妻子娇蕊,是一位新加坡华侨,也在伦敦留学,还是学校的校花。第一次见面,振保便对她产生了性幻想。然后,在朋友王士洪出差后,他便开始和娇蕊调情,然后迅速发生关系。之后娇蕊发现他真的爱上了振保,果断打算和丈夫离婚,然后和振保在一起!那段时间振保很痛苦,这种痛苦反而让娇蕊感到很开心,她以为他是因为她而痛苦!然而这种痛苦是因为自虐,畸形,不道德的感情,他原本只想玩玩,他认为一个任性的有夫之妇是最自由的,他用不着对她负任何责任,他好不容易通过努力建立起自己的社会地位,潜意识里他要求娶的是圣洁的妻,而不是热烈的情妇。娇蕊私下已经写信告知丈夫自己和振保发生的一切,当她把这件事告知振保,振保希望她等她丈夫回来后,告知他这只是她和他丈夫开的一个玩笑,为此他和娇蕊的恋情结束。

  不久以后,通过相亲,他和一位大家闺秀烟鹂结婚了,因为这个女人符合他对妻子的定义,是一位正经的大

  学生,但事实上,他并不爱她,尤其对她的身体没有兴趣,文中提到说起初振保还觉得她可爱,可是后来,连那一点点微妙的可爱也失去了。后来,他发现烟鹂和他家的裁缝有染,他便更加的厌恶,内心极度扭曲经常出去嫖娼,回家还动不动发脾气。多年以后,再次偶遇娇蕊,他却当场流泪了!她老了,但是连她的老他也嫉妒,不像他的妻子,结婚八年,还是那样,空洞,永远如此!

  这就是男主角振保,他就是在不断的扭曲内心的过程中又回到正统的丈夫、父亲、儿子的本分开始继续生活!

  读完之后,五味杂陈。可悲之一:这个世界总有一部分女人希望通过捷径获得优越的物质条件,就像文中的娇蕊,她凭着美貌嫁给王世洪过着富裕的生活,然而在情感上,他却满足不了她,因此婚内他还和孙先生以及后来借宿他家的振保发生关系。大部分的女人天生是感性的,遇到真爱,她们会选择不顾一切去争取,即便头破血流!而男人却不同,他爱的是他的羽毛,即他的社会地位,因此对于婚姻,他娶的很可能是利他者,而是否相爱倒是其次。这就必定造就悲剧!时至今日,虽然经济不断发展,物质水平不断提高,但是很多女人的思想依然还是停留在昨天,内心深处,依旧是觉得“干得好不如嫁得好”,然而这个传统古老的观念却害了一大批人。作为女人,最愚蠢也是最可悲的地方,恰恰是把希望寄托在男人身上,热播剧里面,安迪就曾说过:“在那些没有信心靠自己奋斗找到前途的人当中,你很难找到独立的精神和坚强的个性!这种代价便是你以后的生活处处迁就,渐渐的你甚至找不到原来的自己,这是何等的可悲。

  可悲之二:不论是红玫瑰还是把白玫瑰,当情欲消失之后,都只能是蚊子血和饭粘子,渡边老头的《失乐园》里面,两个不该相爱的人(一个是有夫之妇一个是有妇之夫)为了永远在一起,尽然选择在爱欲至高点双双喝毒酒共赴黄泉。因为他们很清楚,爱是有保鲜期限的。这就是女人的可悲之处!对于爱的变质无能为力,所以才会有婚姻的七年之痒,当热情消耗殆尽,男人会开始厌倦,(www.lieshai.com)然后在外面不断找寻刺激,如果女人经济上依附男人,或者即便经济独立,由于种种牵绊女人也很难出离婚,所以马伊选择原谅文章!从这个角度看,做女人真的特别不容易!所以女人更应该不断努力,独立,自立。只有自己有能力爱自己,才是王道。

  最后,也希望那些自私的男人能够摆正位置,虽然生物的构造让你们在两性中占据主动的攻势,虽然你们时时刻刻都能提枪上阵,但是但凡良知还在,就该约束自己!

  备注:毕竟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有看过这本书的,欢迎来撩!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笔记

  这几天,读了张爱玲的几篇小说,老实说,刚接触她的文字时,很有民国时期的年代感,也有很多都不懂。阅读过一遍之后,往往是一头雾水,但是即使不懂,在读的过程中也会觉得她的文字会给我一种压抑沉闷的感觉,让我透不过气,但又不可否认,黯淡真实的人性心理可以看得出现实的残酷,她用她的笔对人生轻描淡写,却让我们有着刻骨铭心的感触。

  《红玫瑰与白玫瑰》这本书收录的是她所写的很多短篇小说,而《红玫瑰与白玫瑰》则是其中之一,只是以这一篇的名字命名,其中最经典的一段文字,我想大概是说出了大多数男子的心声吧,不然何来经典,“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大概是人们在爱情或婚姻中都有一种“得不到更为珍贵”的心理吧。

  男主人公振保的生命里就有这样的两个女人: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红玫瑰。一个是妻子,一个是情妇。他的事业,在那个年代无疑是成功的,然而他的感情在我看来却是失败的。全文中,最让我动容的是他和心中的红玫瑰娇蕊一番爱恨纠葛后分开了,而多年后再次相遇。面对时间涤荡过的娇蕊,他却会忍不住哭起来。初看时是错愕的,因为我想到振保竟会哭起来,后来每看到这里,都感到深沉的悲哀。以振保的性格来说,他会流泪已有点匪夷所思,而且还是在公共场所,所以看过这段描写后不难感受到他的伤感,也许,他对娇蕊还是有过一点点真心。

  但别人的经验永远只是说教,自己那点哪怕是不带血的教训,也是铭刻于心,永难释怀的。就像多年之后,佟振保与王娇蕊的重逢。那是一种发了福的、略显憔悴的、沾着脂粉的、俗艳的、苍老的美丽,还是一如既往地爱打扮要漂亮,但终归是败给了岁月。却也就是从这样的一种面目全非中,振保读出了娇蕊的勇气、淡定、坚硬和担当。过去的事在她脸上留下了痕迹,她胖了,憔悴了,连她的艳丽也因此显得俗了;然而她到底学懂了爱,那些岁月也就不枉过了,甚至可以抵消她的荒唐和伤痕。

  但振保和他的妻却始终没学会,也许有生之年也学不会。烟郦太懵懂,仍完全停留在旧世界里,她并不是以振保为一个有着某些特点和个性的人来爱他,她的爱是义务性的,只因为社会要求她爱丈夫而产生,而那个人不过碰巧是振保罢了,如果她嫁的是另一个人,她还是会一样地“爱”他,就为了这点她的丈夫嫌恶她。而振保则是太会算计,他不会为爱情押下他拥有的东西,宁可留守在他稳固的世界里,做那里绝对的主人,即使割舍的是爱情也在所不惜。

  锥心的痛苦,他有尝过,然而他也不曾得到真正的快乐,只有敢于付出和接受爱的人才能体会的快乐。在爱情里他永远只能是一个懦夫,也因此他妒忌娇蕊,妒忌她受伤后居然还有爱的勇气。他赤手空拳打出了天下,一切如愿以尝,后半辈子蓦然发现,原来他从没有真正活过。对于振保,我认为可以理解却不能原谅,这样的男人爱的太自私也太虚伪,他娶烟鹂,于是烟鹂就成了他的看到的蚊子血和饭粘子,他再遇到娇蕊时在公车上哭了起来,哭什么呢,是在后悔以前的选择?还是后悔曾经不懂的珍惜?这大概只有他自己才最清楚。如果娇蕊当初和他在一起或许也要成为蚊子血和饭粘子的话,那么这样的男人还值得被爱着么?永远都在后悔和遗憾得不到的,麻木冷漠就在眼前的,讽刺的心酸。

  或许,爱情就是一个巨大的弥盖人心的童话。就像被娶回家的玫瑰早已经枯萎了,变了样;而没得到的玫瑰却永远在心口绽放。有首歌唱出了这种无奈:“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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