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无的十字架读后感(一)
作/陆家浩
"废除死刑论中最强烈的意见,就是可能会因为冤假错案造成枉死,但我的主张稍微不同。我质疑死刑,是因为我认为死刑无法解决任何问题。假设有一起A事件,凶手被判处死刑。另有一起B事件,凶手也被判处了死刑。虽然是两起完全不同的事件,遗族也不一样,但结论都一样,都是简单的一句死刑。我认为,不同的事件,应该有各种不同的、更符合每起事件的结局。"
《虚无的十字架》是东野圭吾的一部比较出名的小说,里面描述了有一对平原夫妇(老公平原,妻子小夜子)因为他们的女儿被强盗杀死了,这对夫妇成为了遗族(死者的亲属)。他们对杀死女儿的强盗十分怨恨,一直在法庭上诉,一定要让凶手"以死谢罪".因为凶手一直装得悔过的样子,法官一直不判他死刑。直到把这件案子上诉到最高法庭,凶手已经厌倦了这种法庭上的争吵,请求法官判他死刑,虽然知道凶手要判死刑,但是这对夫妇并不高兴,因为凶手并没有因为他所犯下的罪过而感到悔恨,而是因为厌烦才请求法官判处死刑。
后来这对夫妇因为女儿的死离婚了。几年后,平原被警察通知他的前妻小夜子死了,在路上被人抢劫杀死了,然后他知道了小夜子离婚后几年成为了一个作家,还在写一本关于反对"废除死刑"的书,认为只有凶手的死才能抚平遗族的伤口,杀人者必须偿命。主人公和前妻一样因为女儿的死想让凶手都死,他想完成妻子的书,在访问前妻的采访对象途中发现了妻子的死不是单纯的抢劫杀人,而是有一场谋杀(没有预谋的杀人在日本不用判死刑)。
平原知道了前妻死的原因,她的采访对象中有一个人叫沙织,跟她说二十多年前与作为学生的初恋男友怀孕把儿子生出来杀死儿子的事,小夜子认为他们杀了人,要求沙织和她的前男友史也去自首,而史也因为当初杀死自己的亲生儿子一直背负着虚无的十字架,并拯救了他的现任妻子花惠(因为被男人骗财骗色怀孕并没有钱和勇气生活下去想自杀的女人),而花惠的父亲想女儿的老公史也不因为年轻的过错坐牢,去把得知真相的小夜子杀死了,这样就不会有人告发女婿史也的杀子之过。
在这本书中主要描写了杀人凶手杀人后的处境,并讨论一个严肃的社会话题,是不是杀人犯都要判死刑,死刑是否真的能让凶手悔过(有一部分杀人有期徒刑结束后出来还是会继续杀人)。而且书中有一个地方:遗族一致强调判处罪犯死刑,即使最后不能判处,也一定要向法庭提出死刑的建议,要让罪犯背负着虚无的十字架。我认为这个虚无的十字架也是这本书的中的精华,失去了亲人的遗族都想让凶手判处死刑,但其中真正的原因是想让凶手在死刑之前一直悔恨过他曾经杀过人,我也曾经思考过,如果法院没有判处凶手死刑,为什么不亲手去了结凶手的生命来为亲人报仇,但我看完这本书之后就知道这样报仇并不能抚平失去亲人的痛苦,只是满足了复仇的欲望而已。(书中失去女儿的平原夫妇一直在上诉,在最高法院上诉的时候,已经做好如果没有判处死刑就在法院前面自焚以示抗议,即使自杀也不去杀死凶手报仇。)
书中有三件杀人事件。第一件杀人事件:平原夫妇女儿被杀,凶手在最高法院请求法官判处死刑结束;第二件杀人事件则是平原君前妻小夜子被要拯救女婿史也的老人杀死,(www.lieshai.com)老人的律师利用老人为了掩护女婿的罪过杀人打人情牌请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第三件则是小夜子发现的年轻的情侣史也和沙织杀死他们的亲生儿子这件二十年前的杀人事件。
在男主平原君揭开所有谜题后,发现史也和沙织已经背负了二十年的虚无的十字架,史也不仅不顾拯救了他的妻子把不是他的亲生儿子当作儿子,还成为了儿科医生去救每一个儿童,沙织因为杀子一直过得不好。
在男主揭开真相后,这对情侣一起自首,但是警察去寻找他们儿子的尸骨取证却没有找到,因此不得不撤销对这对情侣的公诉,根据书中的线索我推断:即使法院撤销了对他们所犯下的罪过的处罚,他们的内心也会对自己进行处罚,身上的虚无的十字架仍然不能放下,并且比死刑还要严重,死刑是死了就一了百了,而背负着虚无的十字架却在接下来的人生一直生活在悔过当中。这也是作者所希望的,杀人犯对他们的罪过而悔过才是对他们最大的处罚,而且他们如果后悔了自己的罪过,一定会努力重新做人去造福社会,像史也一样,拯救他的妻子成为一个医生去救一条又一条鲜活的生命。而且大概小夜子或者平原君把史也和沙织的儿子的尸骨偷走了,认为他们一直为所犯下的罪过而受到足够的惩罚了,只差去自首直面自己曾经犯下的罪过而已,只要他们去自首,也会因为找不到尸骨而不会对他们提出公诉。
书中虽然一直强调不能废除死刑,每一个杀人必须以死谢罪(明面上表达的意思),却用故事来说对于不同的杀人应该有不同的判处,可能有人会觉得:又要一致判处凶手死刑,又要对凶手有不单单于死刑的惩罚,你这不是矛盾吗,我应该相信哪一个才好,作者你的观点是什么?
在我看来这正是东野圭吾这本书的精华所在,他这本书立身于一个社会热门的话题(死刑废除),如果他偏向于一边,另一边的人就不会看了。但是他把可以选择的观点都列出来,并用事件来向人们说明,很多人其实与杀人事件相离很远,如果单单靠感觉和口耳相传的故事来做出是否支持废除死刑的决定是不科学的,因此就把几件杀人的事件用小说展现出来,引发人们对死刑废除的思考。对于读书如果单纯的欣赏是不够的,要多加思考,可是思考那么麻烦,又有多少人能去做,而东野圭吾则把思考和阅读联系起来,用悬疑的笔触调动读者的兴趣对事件的思考,这大概就是为什么东野圭吾的书能那么流行的原因吧,不单单写得很深入人心,还能带读者一起来思考。
虚无的十字架读后感(二)
闲暇时读毕东野圭吾的小说《虚无的十字架》,竟然讨论的是【死刑存废】的问题。
感叹这位作者把这个题材驾驭得很好。
【死刑存废】在眼下中国的司法学界讨论得轰轰烈烈,随着最高法不断收回死刑核准的权力,死刑谨慎化的趋势愈发明显。
一方面,有佘祥林之类的翻案案件成为废除死刑派(也称【废死派】)的有力论据。
另一方面,【以命偿命】的朴素自然法则以及【不死不足以平民愤】的民间惯性思维,使得死刑作为公权力的最严厉的惩罚形式不可能完全消除。
作者通过小说的不同角色,探讨起是否应当判处嫌疑人死刑的问题,很值得读者深思,究竟死刑对于受害者(及家属)、施暴者、社会民众、国家公器都意味着什么?
作者认为:
对于受害者(及家属)而言,死刑无非是填补其心灵空缺与情感宣泄的一个休息站,死刑不能完全弥补他们所受的伤害,也不能保证他们今后的生活能延着原有的轨道继续前行。但即便明知道是这样,受害者(及家属)除了要求死刑之外,似乎也不能从加害者、社会及国家公器里索取到更多补偿,所以他们无论如何还是会要求死刑。
对于施暴者而言,死刑可能只是一个【明确的生命终结】而已,是他们逃离这个不愿意存活之世界的出口。即便为了减刑需要作出虚假的悔过,他们也有可能基于【太麻烦了】的原因放弃。
对于社会民众而言,针对一个家庭里出现因犯下罪行而受到刑罚的人,那么这个家庭成员在近邻社会的生存会受到极大的排斥,这是社会成员的正常反应。
对于国家公器而言,管理社会秩序是首要任务。针对社会成员不当行为的惩戒,一方面是希望通过此惩戒来改善行为人的行为,另一方面也有警示并教育其他社会成员的作用。
但最新的研究表明,即便是接受了惩戒的社会成员,再犯同样类型错误的机率比普通社会成员更高。
虽然这不能代表惩戒无效或可以取消,也不代表说只要犯罪就要接受死刑。
但着就最终引出了作者想要讨论的问题:
如果死刑都不能让人悔过,那是什么让人反省呢?
作者的答案是:
其实让人为自己行为产生悔意的,其实并非惩戒本身,而在于人是否真正的意识到自己的作为以及后果,并且有直面该后果继续生存下去的勇气。简而言之,也就是古话说的是否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小说里用强烈的对比来体现了这个道理,每一个人物都是那么鲜活与真实,以至于有一部分我都需要暂停阅读,喝杯水喘口气才能继续(也许你读了之后也就知道是哪个部分了)。
至于死刑存废,作者认为只能从最功利的角度出发予以支持:防止犯罪者再次有机会给其他社会人员造成伤害。
我觉得小说很棒,推荐给大家。
虚无的十字架读后感(三)
罪与罚
王艳
罪与罚是个横亘人类历史的话题,弥漫了整个人类发展历程。然而惩罚真的能减少犯罪吗?这个讨论一直在进行,我不知道答案。
前段时间因《虚无的十字架》如火如荼的占据着各大电商的榜单前列,于是决定一看。书的腰封上写的是:《白夜行》后,东野圭吾最刺痛人心的代表作。虽然没看过《白夜行》,但是完全没有阻挡我对十字架的好奇。十字架在书中是什么?为什么是虚无的?
文章的开头异常的平淡,一个个的凶手自首、认罪,在阅读时感到的愤懑----难道故事就这么结束了,难道只是在探讨杀人罪给遗族(被害者家属)带来难以弥补的伤害,以及遗族与审判机构对于法律适用判断的不同?不,文章远不止这些,随着看似不相干的人的粉墨登场,对死刑的存废开始思考,对究竟什么才是赎罪进行思考,对死刑与赎罪哪一个才是真正的十字架进行思考。
东野圭吾通过三个故事、简单的十几个人将对死刑的思考表达出来。第一个是关于小叶子八岁女儿的死亡,是蛭川的第二次抢劫杀人。这个无辜女孩的死亡是蛭川出狱后为了生存的牺牲品,或者说是蛭川在监狱中不但没有改造悔过,出狱后反倒更加的容易犯罪的表现。这个结论在小夜子痛失女儿后,通过调查、数据收集进行了论证----杀人抢劫后再次发生此事件的概率大大提高,这是对审判时将"被告人具有悔过表现"作为减刑依据的否定,也是对被告人因为在监狱中表现良好、悔过明显,提前释放的否定。故事讲到此处,仿佛是死刑有了结论----为防止此事件再次发生,不让悲伤再出现,只有让凶手死去,除去后患。然而,蛭川在从开始想要争取无期徒刑、想要生存到后来接受死刑,心态上转变为死刑是他的解脱,他的淡漠仿佛是对死刑作为刑罚的否定,罪犯没有觉得那是惩罚,也没有思考过赎罪,这时的死刑是虚无的,甚至是被告人情愿看到的。再者,遗族也没有从死刑中获得解脱,小叶子与道正在杀害女儿的凶手被判处死刑后,夫妻两看痛苦,分道扬镳,仍继续生活在心痛中。
第二个是小叶子的被害,町村为了女儿花惠,为女婿掩盖二十一年前的罪行,将其自认为会揭露女婿的小叶子杀害,后自首并自认抢劫杀人。在被害人小叶子年迈的父母希望可以参加到庭审中并请求判处死刑的情况下,作为前夫的道正参与到案件中,并积极的收集小叶子多年的调查、采访、收集的数据和手稿,希望可以将小叶子在女儿遇害后所做的对死刑及对被告人进行刑罚的思考表达出来,但是故事的发展超乎想象,正是道正的参与及调查发现前妻小叶子被害远远不是町村自首那么简单,里面牵扯到二十一年前的另外一宗杀人案,但是这真相并没有让小夜子的父母宽慰,杀害女儿的凶手有了为自己女儿的幸福杀人的动机。"与动机无关,无论基于任何理由的杀人,遗族无法远离伤痛,他们依旧希望能判处死刑。"也使得道正开始思考,死刑真的可以惩罚到罪犯吗?什么才是真正的赎罪?
第三个故事在小叶子被害的调查中被牵扯出来----二十一年前,年轻的中学生史也与纱织,因惧怕而亲手掐死了自己的孩子。因为年少犯下的这一错误,随着孩子的埋葬,两人感情走到尽头,并且两人为此背负二十一年的十字架----史也在树海悼念孩子时遇到被负心汉欺骗怀孕想要自杀的花惠,以娶她并抚养她未出生的小孩作为一生的弥补,而沙织二十一年来认为自己没有资格活在世上,没有资格再做一个母亲,觉得自己只配吃偷来的食物并染上偷窃瘾,通过不断偷盗进监狱然后惩戒自己。
随着小叶子被害真相浮出水面,史也二十一年前的秘密曝光于世面临作为杀人凶手被处罚,东野圭吾借花惠之口探寻什么是赎罪,史也和花惠结婚,善待花惠的流氓父亲,做儿科医生,这与抢劫杀人后淡漠的蛭川(杀害小叶子女儿的凶手)、与为了自己女儿幸福杀人的町村是不是更多的表现出悔罪、赎罪,是不是应该与蛭川、町村受到不一样的惩罚?到底是哪一种才是真正的十字架?这沉重的赎罪十字架相比那虚无的死刑十字架,到底应该做出怎样的抉择?当我们知道这些凶手已经背负着沉重的十字架的时候,已经在赎罪的时候,我们是否还要再让他们背负十字架?刑罚、监狱那虚无的十字架并没有起到救赎遗族的作用,也没有使罪犯悔过,赎罪的改变是由罪犯自身发生的。那么死刑及刑罚的意义在哪里?文章留下开放式的结尾,带给读者以思考。
东野圭吾这本书,于其说是推理小说,不如说是借此来引出一个个社会现象的思考,关于死刑,关于赎罪,关于遗族(被害人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