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伤痕当酒窝读后感(一)
最近一直在连载《那个秋天》。《那个秋天》是我和三个同学根据真实发生的事情改变的校园言情小说,其实也算不上什么言情小说了。第一次写,也谢谢各位读者的捧场,虽说读者没几个吧。今天由于在姥姥家,没带稿,不能发新的了。我们打字速度有点慢,已经写到十七八章了,但是才打到第七章。咳咳......说正题说正题。今天写点别的,今天看了我们帅气的、可爱的音乐才子许嵩vae小Vvv写得散文《把伤痕当酒窝》,真的狠棒。就关于这篇文章写篇读后感。原文是这样滴:
伸了一下懒腰,望着窗外阴暗的天。快要下雨了,而此时已近黄昏。
心情不错。是的,我搬家了。
桌前放着一本书,其中的一章,标题赫然是《把伤痕当酒窝》。正当我准备看看这个标题背后的内容时,父亲叫我:出去找一个拾废品的人来,家里正有一堆没用的旧东西。
下了楼,我走在一条极其平凡的街道上。一些高雅人士所鄙薄的低俗人等,全部在这条街上济济一堂,先是五家大排档,然后是一排小吃摊,再过去就是农贸市场。这些人有时的确粗俗,譬如他们的三轮车撞到你却不说对不起只是表情怪异的一笑;譬如你买东西跟他们讨价还价到最后他们会蛮横的说,我不卖了。后来我渐渐想通,前者是因为他们还没学会城里繁琐的礼貌用语,因此他们只能投以抱歉的微笑,但是这一笑遭遇到了城市人翘起的嘴角和傲慢的眼神,所以这个笑容顿时变味;后者更好理解,因为城市人砍下的价格已然超过了他们接受的底线。
一个老人缓缓的从我身边走过。一手牵着条狗,另一只手里搓着健身球,背部倔强的挺直,眼角流露出幽默的笑意。这种笑意的内涵,正由这条平凡的街道默默的注释着。拾破烂的终于在这里被我搜索到。这位老人头发全白,我很少看见如此纯粹的白了,一种慈祥的感觉洋溢在他的脸上。他的身后,悠悠然跟着一个孩子,这是老人的孙子。
天更暗了,一些雨点开始打落在我们的脸上,我们三个默然前行,再也没有说话。到家了。老人嘱咐孩子等着,然后随我上楼。进门时我发现老人的鞋子很脏,我不希望他将泥土带进我的新家。老人似乎明白,脱下鞋子,赤着脚进来。虽然这时早已立秋,天气转凉。
父亲让他稍坐,便进房里整理废品,只剩我和他孤坐客厅。忽然想起晚上我要上课,便丢下老人自己到房里穿戴整齐。然后准备出发。我觉得我应该戴上手表。一个中学生的时间,若不珍惜,很容易从指尖溜走。这时老人已把东西弄好,付了钱,准备走。父亲见外面雨大,便让他稍作歇息。他没推辞,便和父亲随便聊聊。他的孙子的父母死了。孙子八岁,还没上学。此时,他们还没吃饭。托尔斯泰说幸福的家庭总是相似,而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幸。我认为恰恰相反。富裕的家庭能营造不同的环境,所以多样;不幸的家庭总是相似,因为单一。
他们说这些话的时候,我在找我的手表。我很不愿意这样想,老人拿了我的手表。因为有两个证据:其一,我记得我的表就放在老人坐的椅子旁边;其二,老人的裤子口袋里露出一截银光闪闪的东西,我想那是我的表带!
我不鄙视穷人,但是穷人要是不知自重,我们也不必怜悯。而且我没有时间等了。想到这儿,我很有风度地说,老人,请还给我,我的手表。
我认为这是我平生说过的最委婉的一句话,能把对他的伤害降到最低限度。我之所以这样做,因为我想他可能只是一时糊涂,顺手牵羊,我们不必大动干戈。
老人看看我,忧伤的沉默。我想他一定为他罪行的败露感到可耻。然而父亲还没懂得我的意思,竟然问我,你在说什么?我很平静的重复了一遍。父亲责令我住嘴。然后令我把他的包拿来,我知道事情可能会有点微妙的变化。打开包,我的手表。原来父亲今天上班时看见我的表不走了,就拿去表店换了一块电池。我何以那么草率的认为是老人拿了手表呢?我说我不鄙视他们,然而骨子里对他们还是信任不过的。是的,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正当我准备道歉,老人笑了。这种幽默的笑意,似曾相识。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而笑,这种笑意的内涵,正由他伸向裤子口袋的手默默的注释。他掏出来了,不是我认为的“表带”,只是一个不锈钢的勺子!
我不知道我的话对他造成了多少伤害。对于一个贫穷的人,最大的侮辱莫过于说他用不正当的手段去摆脱贫穷。然而我对他的这种伤害,被他化为了一个笑容。
《把伤痕当酒窝》这篇文章我还没看,但是我已经找到了最好的解释。
把伤痕当酒窝读后感(二)
哗哗的雨声响起了,男主人的父亲便让他坐下聊会等雨停。这时,起身出门的男主人发现自己的手表不见了。手表刚好放在他坐的位置上,而且他裤子的口袋里隐约有一截银光闪闪的东西。“请把我的手表还给我。”男主人风度翩翩的伸出手。但这一举动立刻被男主人的父亲制止了。原来男主人的手表是被父亲拿去修理了。面对误解,他却微微一笑,从口袋里掏出一把亮闪闪的小勺子。他,只是一个收废品的老人。
男主人的话就像一道伤痕,但老人却宽容的回应了他一对酒窝。
为什么男主人会那么猜疑呢?我认真分析了原因,得出了结论:大部分农村人知识贫乏,有些人还会用不劳而获来摆脱贫困。比如某小区盖房子,在民工工作期间小区总会有丢东西(自行车、入室盗窃)的事情发生。所以这些事例导致大家看不起他们,认为他们是“下层人”。
在背诵文章《听雨》中,我了解到国学大师季羡林也是出身农村。可他却被那么多人尊敬。不仅因为他才华横溢;还因为他为人处事的方法(踏踏实实的做学问、宽厚待人)。
没有知识的农村人或许只有力气了,而年老的只能像文中的老人一样,收些废品、干些杂活了。比起知识,我认为最重要的还是道德品质。老人拿出来的不单是一把亮晶晶的勺子,还有响当当的“人穷志不短”。老人用行动捍卫了自己的尊严。
让我欣喜的是越来越多的农村人拼命的把孩子们送到校园,接受更新的教育。期待没有伤痕,只有甜甜的酒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