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曼德拉自传》有感之曼德拉的童年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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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曼德拉自传》有感之曼德拉的童年时期

  2015年8月

  很早之前想为这本书写点什么,但是又懒得动笔,所以就拖到现在了。书是一好朋友去年四月份送我的,读了160页(共750页)就读不下去了,因为太难了。书后来就送给我家先生读,他花了没几周就读完了,不过他自己也觉得书有点难,有些生词他自己都不认识,他还夸我读了160页已经很不错了,这160页正好写的是曼德拉的童年和少年生活,所以我就写写关于他小时候的那些童年往事吧。书是以叙述的形式写,这个过程都是曼德拉在讲述他的故事和人生经历,并没有长篇的说教和议论。读这本书感觉就像聆听刚从战场归来的邻家老爷爷用心平气和的口吻讲述战场的那些往事,没有抱怨,没有愤怒,没有叹息,有的只是平静。也许智者才能拥有他这样的心境,而他就是被南非人称为God的圣人。一个经历27年之久牢狱之灾的人,最终走上了这个国家的最高统治地位,这一切并不是传奇,而是他用心血和生命换来的。                                1918年7月18日,曼德拉出生在一个叫Mvezo的小村庄,村庄坐落于特兰斯凯(Transkei)首府的阿姆塔塔区(Umtata)。父亲为他取名 Rolihlahla,在他们当地的语言的意思是 Pulling the branch of a tree(拉树枝),本意就是 troublemaker(惹是生非的孩子),但曼德拉并不认为父亲为他的取名就决定了他一生的命运。曼德拉的父亲是当地村子的一位酋长,有着皇家血统,父亲虽然不识字,但精明能干,而且是国王的顾问,经常陪同国王外地出访,在一些和政府官员会面的重要会议或场合中,总会有父亲的身影。为此,父亲很受别人的尊重和敬爱。父亲有四任妻子,曼德拉的母亲是他的第三任妻子。父亲总共有13个孩子,4个男孩和9个女孩,曼德拉是最小的一个儿子,但同时他是他妈妈最大的孩子,下面有3个妹妹。在曼德拉的记忆里,父亲很高大,有着黝黑的肤色,而且也是一位直爽的人,在这一点上,他觉得他是传承了父亲的。父亲的额头前面有一撮白发,曼德拉也就模仿父亲,用白灰把自己额头前的头发涂成白色。父亲也是一位很严厉的人,从来不娇惯他们兄妹,甚至曼德拉觉得他有些固执,但不幸的是父亲的这一点也遗传给了他。正是由于父亲的固执以及维护他作为酋长的尊严,他得罪了当地的殖民统治局,父亲也就失去了他酋长的地位以及其他要职,也失去了他们很多的土地。面对这种紧张的局势,曼德拉以及妹妹随母搬到了Mvezo北部的另一个村庄Qunu,在那里,曼德拉度过了他最愉快的童年生活。

  在Qunu这个村庄里,住着不到几百户人家,人们住在用泥土墙围成的小屋里,人们过着很清贫的日子,主要以玉米、高粱、大豆和南瓜为主食。条件稍微好一点的家庭,他们还有茶叶,咖啡和糖等用品,但对大多数穷人家,这些东西简直就是异国情调的奢侈品。村子里主要的人是妇女和儿童,男人们都到很远的农场里打工或到矿上做工人,他们一年大概回一两次家,主要目的是回家耕种,而除草和收割的工作就交给妇女和孩子了。曼德拉的母亲有三个小土屋,分别用来睡觉,做饭和当仓库。在曼德拉的记忆深处,母亲的小房子总是挤满了小孩子和亲戚家的弟弟妹妹。在非洲的文化里,他们管叫亲戚家的孩子哥哥弟弟姐姐或妹妹,从来没有表兄弟姐妹之说。他们甚至管叫母亲的姐妹妈妈。在母亲的三个小屋子里,穷的连家具都没有,甚至连睡觉的枕头都没有,他们平时就躺在破烂的垫子上或者直接坐在地面上。母亲用三只脚架的铁锅在露天的火堆上为他们兄妹做饭,做饭的食材是他们小孩子自己种的,而母亲只负责她那份食材。村里的妇女把玉米夹在两个大石头间磨玉米糊,磨好后储存做玉米饼吃,但是这种拮据的生活并没有阻碍曼德拉快乐的童年。在他空闲的日子里,他只顾着玩耍,甚至和村庄里其他男孩子打架。但是晚上的时候,他又和这些孩子们分享他的食物。还不到5岁的曼德拉已经学会了放牛放羊,他是一个地道的放牛羊娃(herd-boy),在草原上赶着羊群牛群,他也意识到牛羊对于他们本地人来说不仅代表着财富和食物,更是上帝的恩赐,是幸福的源泉。放牛羊的时候,他用弹工(slingshot)射天空中的小鸟,在母牛乳头上饮又暖又甜的牛奶,在那些清澈的小溪小河里游泳捉鱼,在这些美好的日子里,他感觉就是和他挚爱的美丽的大自然约会。有些时候,他和村里的伙伴们一起玩耍,他和同伴用泥巴给小动物或小鸟搭窝,他们用树枝做犁,他们趟在大石头上玩滑坡,直到石头磨得他们的背生疼为止,大自然简直就是他们的游乐场。他们爬牛背,甚至牛把调皮的他们甩倒在地上,他们都要站起来重新爬。有一次他和同伴们轮流骑驴背,但是轮到他的时候,那头犟驴使劲甩头,把他从驴背上摔了下来,让他在同伴面前颜面扫尽。他觉得非洲人和东方人一样好面子,自尊心强,他还特意提到中国人把自尊心叫“面子”。(原文:Like the people of the east, Africans have a highly developed sense of dignity, or what the Chinese call “face”)。

  当时在Qunu,住着Xhosas(科萨人)和AmaMfengu(好学的我(害羞)在网上查了一下看究竟是什么人,说是祖鲁人的一部分,我也不知道是对是错,管它了,反正就是非洲的一个种族)两种人,Xhosas是当地居民,曼德拉属于Xhosas。AmaMfengu是从外地移民而来的,但是他们生活要比Xhosas好多了,人家住着大房子,用着先进的农耕工具,学着西式的教育,人家还是当地的第一批信仰基督教的人。有一对信仰基督教的兄弟,当然他们是AmaMfengu,他们游说曼德拉父亲也加入基督教,可是固执的父亲怎么能会接受他们的劝说了,再说父亲也是有信仰的人,只是他自己信他们非洲本族的宗教,何况他自己也是一个业余的牧师。倒是母亲受到两兄弟的感染,成了一名基督教徒。有一次,其中的一位兄弟到曼德拉家来访,他告诉曼德拉的母亲:“你儿子可聪明了,你应该让这小子去学校读书。”对于他的建议,母亲陷入了沉思,因为在他们家目前为止没有一个人是上过学的。但是父亲很快做出让曼德拉去上学的决定,他自己没有受过教育,他最小的儿子一定要去念书。曼德拉7岁的时候,父亲把他叫到旁边告诉他:“你要上学了,你必须穿的体面一点”。在这之前,曼德拉从来没过像样的衣服,只有一块破布裹着身子。父亲说完后拿出了他自己的一件又大又肥的裤子,沿着膝盖处把它剪成两半,曼德拉穿上有腰的那半,长度还可以,但是腰太粗了,然后父亲找了一条绳子让他系在腰间。曼德拉觉得这样的形象未免有点滑稽,但是他同时也很自豪,因为终于有一件属于自己的衣服了。上学那天,他的老师给他取了一个英文名-Nelson, 在学校他接受的教育都是英式的。

  读着曼德拉的童年生活以及养他的那个小村庄,我大脑里不断地会闪现着我自己的那个小村庄,村子里住着几十户人家,几乎每家的房子都是土建的,村子周围都是高山,人们过着简单朴素的日子。小时候的我们也放过羊,收割过粮食,骑过驴背,爬过树,捣鸟窝,用泥土给小鸟建房子,在河里戏水。也从来没穿过像样的衣服,很少见过珍贵的水果,唯一吃过的水果是自家树上的那几颗梨。那时候我们也很快乐,没有什么烦心事儿。从曼德拉的描写中,可以看出那个村子的贫穷,人们过着食不果腹的日子,他从小就开始劳动了,但是从来没发现他有过丝毫抱怨,他用幽默的语言讲述着童年的往事,那些童年事令人捧腹大笑,但笑的同时又尝到了辛酸,我甚至心疼这个小男孩,5岁不到就开始放羊了,家里连睡觉的枕头都没有,自己给自己种玉米吃,上学时穿的父亲剪过的粗裤子。但是他又是那样的调皮捣蛋,和村子的男孩子打架,骑驴背,用弹工射鸟。我有时候会想,这时候的曼德拉有没有想过有一天成为这个国家的总统,也许没有吧。

  他的童年生活就写到这吧,下次写他的少年生活。书虽然读了一点点,但我打算还是坚持把他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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