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虚无的十字架》有感

时间:2019-05-28 热度:
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告位1-手机版)

  读《虚无的十字架》有感

  闲暇时读毕东野圭吾的小说《虚无的十字架》,竟然讨论的是【死刑存废】的问题。

  感叹这位作者把这个题材驾驭得很好。

  【死刑存废】在眼下中国的司法学界讨论得轰轰烈烈,随着最高法不断收回死刑核准的权力,死刑谨慎化的趋势愈发明显。

  一方面,有佘祥林之类的翻案案件成为废除死刑派(也称【废死派】)的有力论据。

  另一方面,【以命偿命】的朴素自然法则以及【不死不足以平民愤】的民间惯性思维,使得死刑作为公权力的最严厉的惩罚形式不可能完全消除。

  作者通过小说的不同角色,探讨起是否应当判处嫌疑人死刑的问题,很值得读者深思,究竟死刑对于受害者(及家属)、施暴者、社会民众、国家公器都意味着什么?

  作者认为:

  对于受害者(及家属)而言,死刑无非是填补其心灵空缺与情感宣泄的一个休息站,死刑不能完全弥补他们所受的伤害,也不能保证他们今后的生活能延着原有的轨道继续前行。但即便明知道是这样,受害者(及家属)除了要求死刑之外,似乎也不能从加害者、社会及国家公器里索取到更多补偿,所以他们无论如何还是会要求死刑。

  对于施暴者而言,死刑可能只是一个【明确的生命终结】而已,是他们逃离这个不愿意存活之世界的出口。即便为了减刑需要作出虚假的悔过,他们也有可能基于【太麻烦了】的原因放弃。

  对于社会民众而言,针对一个家庭里出现因犯下罪行而受到刑罚的人,那么这个家庭成员在近邻社会的生存会受到极大的排斥,这是社会成员的正常反应。

  对于国家公器而言,管理社会秩序是首要任务。针对社会成员不当行为的惩戒,一方面是希望通过此惩戒来改善行为人的行为,另一方面也有警示并教育其他社会成员的作用。

  但最新的研究表明,即便是接受了惩戒的社会成员,再犯同样类型错误的机率比普通社会成员更高。

  虽然这不能代表惩戒无效或可以取消,也不代表说只要犯罪就要接受死刑。

  但着就最终引出了作者想要讨论的问题:

  如果死刑都不能让人悔过,那是什么让人反省呢?

  作者的答案是:

  其实让人为自己行为产生悔意的,其实并非惩戒本身,而在于人是否真正的意识到自己的作为以及后果,并且有直面该后果继续生存下去的勇气。简而言之,也就是古话说的是否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小说里用强烈的对比来体现了这个道理,每一个人物都是那么鲜活与真实,以至于有一部分我都需要暂停阅读,喝杯水喘口气才能继续(也许你读了之后也就知道是哪个部分了)。

  至于死刑存废,作者认为只能从最功利的角度出发予以支持:防止犯罪者再次有机会给其他社会人员造成伤害。

  我觉得小说很棒,推荐给大家。

  顺带做个小调查吧,让我看看你们的朴素信念是什么?

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告位2-手机版)
声明:本文内容来源于用户自行上传或互联网,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kf@hequma.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告位3-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