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为人民服务有感

时间:2019-05-28 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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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为人民服务有感

  记得小学时读毛泽东《为人民服务》这篇文章觉得有些可笑与不屑,文章既没有华丽的辞藻,也没有感人肺腑的故事,只是一篇平凡无深意的悼念词。参加工作前,为人民服务对我来说只是一个政治口号而已。现在重读《为人民服务》突觉感触颇深。

  为人民服务,这句话我们从小听到大,我一直理所当然地认为,这是国家工作人员都应该有的精神和觉悟。而当我慢慢长大,接触到的很多人却让我感到困惑,他们飞扬跋扈,对老百姓爱理不理,十足一个官老爷。于是我在想,什么是人民的公仆?人民的公仆是干什么的?公仆不是为老百姓办事的吗?为何现实中却本末倒置,反而老百姓办事还要去求自己的公仆呢?

  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是我们党一切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正是有了党的正确领导,中国才会日益繁荣昌盛,我们才会有今天的幸福生活,这一点毋庸置疑。但要怎样贯彻落实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这的确是一个问题。

  三月份从昆明培训回来的路上,我坐在车里看着窗外,慢慢地欣赏着大自然无限的风光美景。虽然才三月份,但气温却已经很高了,太阳照在身上都感觉到刺痛。窗外一片酷热的景象中,我仿佛看到了一个个戴着草帽的农民在农田、山地里进行劳作,脸朝黄土背朝天……我庆幸更感谢我的父母辛勤地把我培养成人,并找到一份如愿的工作,至少我不用在烈日下为了生活而辛苦劳作的工作。庆幸之余又感到一丝丝的清凉。我出生在农村家庭,深知生活不易,体会过到机关单位办事的繁琐与艰难,见过父母到机关单位办事时工作人员的敷衍、不情愿和父母卑微的姿态。我在想,还有多少人像我的父母一样,没多少文化,到机关单位办事都要小心翼翼,很多时候还被推来推去,明明很快就能办好的事,因为没有所谓的"关系"要多跑上几次。于是我在想,我以后要一心一意为老百姓办事,做一个名副其实的为人民办事的公仆,不让像我父母一样的农民们感到事难办,人难求,改变他们要有"关系"才能办好事的看法。

  为人民服务不是一句空口号,而是要落实到实处,切实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不敢以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姿态自居,但是我相信,人民在你心中有多重,你在人民心中就有多重。

  我们基层法院,接触到较多的是文化素质较低的老百姓,如何能让每一位到法院办事的老百姓都感到公平对待、公正裁判是我们在工作中应当思考的。法律是权益保护的最后一道屏障。虽然现在的人们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但是在广大的农村,传统的无讼、耻讼的心理一直存在,只有当他们权益受到侵害时,不得已才会诉诸法律。我们在工作中,应树立为人民服务理念,并贯穿于整个工作过程,认真做事,依法裁决,公平对待每一位当事人,让他们感到平衡,感到法律为其讨回了公道,他们才会相信法律,信服法律,真正树起法律的权威。但是在工作实践中,让他们感到平衡、感受到得到公正对待不是简单的讲解法律或是传统的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复仇形态。法律是一种利益调整的平衡机制,如何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让他们感到已得到均衡待遇的心态,是一门很复杂的学问。以下是我关于解决民事争议的一些肤浅的看法。

  首先,做一个倾听者。老百姓既然来到法院,那么他一定有很多他认为的委屈,他要诉说他的不满和委屈。这时我们就要做一个忠实的听众,认真仔细听取他的诉说,让他说出心中所想,诉出他心中的苦闷,些许能让他感到平衡。

  其次,做一个公正的法官。法律归根到底就是要体现公平公正。法官是法律的运用者,我们在处理具体的案件时更要注重对法律的把握,正确运用法律,作出公平公正的裁决,这样才能让当事人觉得法律为其伸张了正义。

  最后,要把握细节。从立案开始所有的细节都不容忽视,比如当事人到法院索取诉讼材料时,我们应当以和善的态度对待他们,为他们讲清其享有的权利义务,在庭审中给双方当事人相同对等的权利。让他们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威信,受到平等的对待和重视。

  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发展就会产生新思路,改革就会出现新突破,各项工作也就会有新的举措、进展。今天再次重温和学习了毛泽东的这篇经典著作,目的就是要使自己进一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曾强服务大局的意识,全力以赴地做好本职工作,做一个人民的好公仆。

  景谷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黄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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