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胜于能力读后感
文:马益飞
近日,闲逛书店时,偶得一本书名曰《责任胜于能力》。这本书针对职业精神与价值观念进行了系统的讨论,深刻地剖析了在工作中"责任胜于能力"的行为准则,阅后,本人认为文中的观点失之偏颇。本人认为,责任,应与能力并重。
本书中的核心观点是"责任胜于能力",但事实上我们并不能否认能力的同等重要性,一个只有责任心而无能力的人,也是无用之人。真正的责任心,是用实际行动而不是靠嘴巴说,是要用业绩来证明的,而业绩又要靠能力去创造和完成。能力体现在各个细节当中,细节体现责任,责任决定成败,而履行责任则需要具备相应的履行责任的能力。一个优秀的人才应该全面提高自己的素质和能力,让自己成为一个擅长履行责任的人。没有做不好的工作,只有不负责任的人。一位哲人说:"如果你能真正钉好一枚纽扣,这应该比你缝制出一件粗糙滥造的衣服更有价值。"尽职尽责地对待自己的工作,无论自己的工作是什么,重要的是你是否真正做好了你的工作。
明代有位圣贤叫王阳明的,阳明公之所以称得上是孔孟之后唯一的圣贤,而不仅仅是朱熹程颐那样的大儒,是因为其与光懂得哲学,整日高谈阔论的书生不一样,其倡导的是"知行合一"."知"其实就是一种能力,就是明白道理;而"行"则是代表了要去承担责任,要有所作为。千年以来,有人认为知易行难,有人认为知难行易,总之是莫衷一是,众说纷纭。其中《责任胜于能力》这本书的观点就是古代知易行难观点的翻版。至于知难行易,则与理学家们的"圣人"朱熹的观点不谋而合,朱熹认为:明白道理最困难,付诸行动承担责任很简单。于是宋明时期的读书人都皓首穷经,除了悟道什么都不干,整日高谈阔论,却不晓责任为何物。
阳明先生曾口占"心学四诀",曰"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这率真活泼,真理实用的阳明心血,仿佛一缕和煦的阳光,照耀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又穿越时空,启迪了现代社会的未来。"知"和"行"本就应是一体的,两个都很重要。没有能力,就承担不起相应的责任,而空有能力,整日高谈阔论,骄傲自满,不去"行",不去承担责任,则脱离了现实,真正成了"百无一用是书生".就我们检察工作而言,我们应认清自己的责任,明白自己所从事的岗位责任,同时,我们也应抓紧提升自己的能力,使自己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就其现实意义而言,也就是要将能力与责任有机统一起来,将"知"与"行"结合起来,做到"知行合一".
当然,本书中的观点也并非完全没有道理,在现实生活以及工作中,责任确实经常被忽视。人们总是片面地强调能力的重要性。究其本质,就是只强调"知"的重要性,而忽略了"行".现实生活中不乏有各种各样的人才,可真正能负责任的、能将责任作为义务的人才却寥寥无几。如今的工作中太多的只是借口、抱怨和不满,而这些人的结果往往也是以失败而告终,正如《责任胜于能力》一书中所说"你对工作的态度决定你对人生的态度;你在工作中的表现决定了你在人生中的表现;你在工作中的成就决定了你在人生中的成就。"
责任就是出色的完成工作,责任就是忘我的坚守,责任就是人性的升华,而要履行好自己的责任,则应当具有相应的能力,也就是要做到"知行合一".就我们检察工作而言,我们要在"知行合一"的思想指导下更加努力地工作,努力做到戒骄戒躁、谦虚谨慎,坚定政治信念,加强理论学习,积累经验教训,不断调整自己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在实践中磨练自己,使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创造更大的成绩,为检察事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