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创作与二十一世纪初,描写的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到世纪末中国特定环境下特定的人物命运,可以说是整个大环境下的一个缩影。正如书中后记所言,小说的前半部,描述了史无前例的文革时期,一个小人物家庭的悲惨遭遇,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坎坷的时代,相当与欧洲中世纪的黑暗。小说的后半部,讲述了动乱结束后的三十年,那是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一个西方人活了四百年才能经历这样两个天壤之别的时代,而我们中国只要四十年就全部经历了,四百年间的动荡万变浓缩在四十年之中,这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经历。
李光头-----宋刚,一对特定时期,特定背景的难兄难弟,来自不同的家庭,是命运把他俩组合在一起,兄弟俩性格迥异,命运也是截然相反,却相依为命地共同度过了最为艰难的童年时期,直至生生死死几十年,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化成了灰,也是兄弟”。
特定的背景,特定的社会大环境,使他们俩幼小的心灵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经历了常人不常有的痛苦人生,具备随机应变的智慧与能力,余华用那特有的描述手法把李光头那种被时代扭曲的本能及机智,宋钢本性所具有的忠厚与善良,刻画得入木三分,催人泪下。特别在车站爸爸宋凡平惨死的那一章,其悲剧效果尤其突出,两个本应享受父母疼爱的小孩,面对惨不忍睹连本人面貌也无法辨认死去的爸爸,跪在地上苦苦相求,送爸爸上医院,以其极端的手段求人用板车拉爸爸回家的那一幕,(www.lieshai.com)让人有一种撕心裂肺般的疼痛在心头萦绕,让人心酸地久久难以忘怀。前半部,他们在逆境中同甘苦,共命运,面对生活中的一次次磨难,难以忍受的痛苦打击,象被野火烧灼的野草,顽强地重生,艰难地成长。
宋凡平-------李兰一对患难中的苦命鸳鸯,虽然只有短短的一年零七个月的夫妻,但他们的爱却不同凡响,穿越了至死不渝的人生磨难,直至到天堂相依相伴。这里着重描述的是宋凡平的智慧、善良与坚强,一个正直善良的体育教师,在那特殊时期的特殊身份(地主成分),就遭受了如此不公的命运,直到为爱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导致他注定是悲剧的命运结局。
在看守所,因为被打断了胳臂,以至断臂象一根棍子一样郎当地吊在肩膀上,面对孩子们恐惧的眼神,他竟然轻描淡写地解释说是因为这只胳臂累了,让它好好的休息休息,并用他惊人的善良与智慧,教会了孩子们如何使胳臂休息的绝招,让孩子们觉得爸爸真的有什么独门绝技而感到无比的兴奋与自豪,消除了恐惧和悲伤,作者的这一段描写,简直可以与揭示法西斯残忍的美国影片《美丽人生》相媲美。对李兰,那怕是在历尽折磨的看守所,他的那份爱还是那样的执着,那一封封充满爱意的书信,丝毫没有透露那怕是一点点的痛苦,一直在编织着那份美丽的谎言,给妻子带去心灵上的慰藉,最后为去兑现那个美丽的约定,而付出生命的代价,无论是对妻子,对孩子他都是一个大大的人字特写,以他独特的人格魅力影响了孩子们的一生。
同样坚强的李兰,为守住那份爱,保持了几年不洗头的发型,只为了对丈夫坚贞不渝的守侯,到临死的那几天,洗过的一头黑发,瞬间变成了满头白发,而后有条不紊地安排好自己的后事,到天堂陪伴宋凡平,那特定时期的爱情啊,是何等的惨烈。
小说中那些小人物的命运,同样是触目惊心,拉宋凡平尸体回家的陶青,小店老板娘苏妈,在那精神狂热,信仰混乱及人格扭曲的非常态下,依然保持着那本真的善良,也不难理解那时的李光头,一次又一次机械地重复着的那句话:“你会有善报的”,既是本能的反应,也是对善良的肯定,但愿吧,好人有好报,不管怎么说,好人是占大多数的。美好善良还是亘古不变永恒的主题。
篇二:兄弟读后感
据说,余华 了当今文坛狠狠的一巴掌。我原本不知道其间的玄妙。
几天前我从陈教授那里得知余华的《兄弟(下部)》面市了,我便连同上部一起欣然的买来。读罢,只觉得若有所失,好像心都沉到了肚子里,整个身体竟像是被抽干了氧气一样的僵沉着,思想也都随着李光头一起飞上了天。我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便赶紧带上耳机让自己平静,然耳朵里的那些个情呀,爱呀的觉得那么索味,简直无法和余华笔下的兄弟情谊同日而语。直到听到羽泉唱着“都只为情字煎熬,……这一生都只为你,情愿为你划地为牢。”才知道余华原来划了一个牢,在这牢里,李光头和宋钢为“情”字煎熬,我也被他们兄弟的大情大爱所深深折服了。
伦理颠覆个性复杂:李光头
李光头开始是一个滑头样的人物,他虽然也重兄弟情意,但在他心里最重的还是他自己。他甚至曾以自己是宋钢的弟弟而用各种态度想方设法让宋钢远离林红,因为他喜欢林红。他的这种所谓的喜欢是一般人所不能理解的,他会为向林红求爱而想尽各种令人荒唐大笑的招术。林红落水后宋钢没有去送她回家,而李光头却说出了“这才是我兄弟”的话。李光头不拘小节,也因此他根本没有彻底了解过宋钢,他不知道宋钢为什么会为女人而哭而放弃生命,因为他不理解女人。他对林红其实是一种占有的欲望,甚至在他心里这种欲望已经根深缔固了。从他八岁时在厕所偷看女人屁股开始,包括小时候他见到宋钢时宋钢不是最重要的,而是他手里的“大白兔”才是最重要的,他的这种占有欲蒙生了他对喜欢的事物的那种难得的勇气,他有信心做好每一件事,于是他会辛辛苦苦的赚回因生易而欠下王冰棍等人的那些钱,也正是这份勇气与信心最终成就了他的事业。曾听人说童年时很淘气的孩子长大后多数会有出息,我不知道这里有多少的科学性,但李光头证明了这个观点,因为从小就没有怜香惜玉等个性的淘小子往往是那种磊落而不会为爱情所困的人,也因此这样的人更容易成功。有人说李光头是天生的商人,这话不确实不错,他从小就能跟着别人屁股后头说出“……谁煮沉浮呢?”他也会懂得对苏妈说“你会有好报的!”,这一切哪里又象是个小屁孩儿说的?
《老子》也好,《庄子》也罢,中国史上有很多哲人都曾探讨人性真善美的统一的话题,但李光头最初的个性却明显一个“真”字,其它的都谈不上。然而这种真却没能与美或善很好的结合。最终,李光头的上述个性成了时代发展对金钱无休止的欲望的牺牲品,这因时代的发展而日异膨胀的欲望渐渐覆盖了他的真性情,使他愈发地向着大众所一般认为的“坏人”方向发展,直到最后宋钢死去了他才慢慢回归了自我。末尾我看到了隐藏在李光头内心深处的那份真正原始而没有因金钱而膨胀的兄弟之情,可是为时已晚,他们却只能做生离死别的兄弟了。因为李光头的本性使得他不会和宋钢一起去死,他不是那样的人。若和《活着》相比,李光头的生命力像是福贵老汉,而宋钢则等同于那个在文革中死去的福贵老汉的战友。
重情重义的敦厚男人:宋钢
宋钢,一个懂得照顾别人又真正理解人的男人,他从小就很懂事,从李兰西归之后,他就一直坚守着那个只要有一口饭他会让给李光头吃,有一件衣服他会让给李光头穿的诺言。于是我看到了为李光头织毛衣的宋钢,看到了把李光头的任职书画下来一直珍藏着的宋钢,也看到了几次背着妻子而给李光头钱并和李光头一起在县政府门口的垃圾堆旁吃饭的宋钢。一个表面虽有些软弱但是内心却很固执的哥哥,一个真正让人感动的哥哥。宋钢的固执表现在他一直坚持自己对李光头的爱是正确的,甚至不顾他挚爱妻子的反对;还表现在当他落破时也不肯向弟弟低头,因为他毕竟是哥,他也毕竟是个男人,“说出的话就像泼出去的水”。他为了对林红的爱而不惜做了无数和他个性很不谐条的事情,他和周游一起去卖非法的药骗人,甚至为了林红做了丰胸手术,不惜变成一个不男不女的家伙。他是喜欢文学的,他也是有着文人那爱面子的气质的,因为他会因丢脸而低着头走路。在我眼里他和李光头就好比是《撞车》里的白,黑不同肤色的人种,虽然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但也是如同一个受过教育和一个仍保持着没有被现代文明洗刷的原始欲望甚至不懂得控制这种欲望的人一样,李光头没有控制自己的情欲,彻底违备了他曾对宋刚说的我们是兄弟,不能乱伦这样的话,而林红这个女人也因性欲的满足而背叛了自己的丈夫。宋钢最终在自己的爱情之牢里死去了,虽然他说他是幸福的。但我觉得宋钢是整部小说中最悲的人物,悲到最后都要怀疑当初林红嫁给自己是一个错误,悲到最后一个文人性格的人都要把爱情和金钱的满足混为一潭。和李光头比,宋钢是自卑的,这自卑是来自李光头的,从他那句“林红怎么会喜欢你?”开始,到最后怀疑自己而死才结束。然而面对自己的妻子和兄弟,两个他一生最重要的亲人,他又能说什么呢!正向羽泉唱到的:“我在牢里慢慢的变老,却给你看我幸福的笑。”而宋钢是被这牢活活的困死了。
宋钢带着幸福和安详离开了这个世界,他已没有挂念,他知道自己的兄弟现在生活的很好,他没有辜负母亲临终的遗言;他也觉得妻子活的很好,因为她在自己兄弟身边,一个一直都爱着他的人的身边,他知道他能给林红一个不用为钱而辛苦的生活。但是他不知道他的妻子真正爱的人真的只有他自己,他也不知道他的离开把这个“牢”彻底抛给了李光头。
为“情”字煎熬
宋钢短暂的一生都在为情字煎熬,为和李光头的兄弟情,也为和林红的夫妻情。为和李光头的兄弟情他要看着李光头变好,变成功;为和林红的爱情他要让林红过上有钱的好日子,于是他在为这一切努力着,宋钢骨子里有父亲宋凡平的性格,他是中国传统好男人的形象,这个懂得中国传统文化里责任和义务的人一直坚持着他的做人原则,他结婚后都没有抛弃这个那时正缭倒的兄弟。他也曾为了成全李光头和林红而早有轻生的念头。然而在面对生命的态度上他却远没有宋凡平的自信与乐观。
李光头也在为情字煎熬,开始是为他所谓的爱情,那里更多的则是欲。直到林红和他兄弟结婚他也没有放弃,他做了结扎手术来证明着自己的决心。正是这个儿时因投看女人屁股而被人耻笑的滑头在时代的发展中一次次的膨胀着欲望,直到最后他做出了对不起兄弟的事,他或许也未曾想到真正屡行了那份决心,然而他兄弟的死未尝就和他无关。有网友在BBS上说林红和宋钢结合后以李光头的个性就不应该还对宋钢那样好,并说此乃小说的一大败笔。还说故事的发展应该是李光头通过间接关系迫使宋钢下岗,迫使他出外打工,并借机霸占林红。对此我不以为然,李光头对林红就像是对无数他想要得到的东西的占有一样,这种所谓的爱断然不足以影响他和宋钢从小到大在一起的友爱与亲情,那样说的人就真正忽略了他们十几年的苦日子了,苦日子里最见真情了,难道能是那么轻易就洗刷了的吗?再者,李光头根本不是那种心机如此重的小人。几岁时他就到处对人家说“我阳萎了,我没性欲了。”长大点他就又率领他的傻子兄弟们去向林红求爱,所以像网友所说的那样的情节只能是一个卧薪尝胆或婆婆妈妈的人才能做的出,哪能是他王八蛋的李光头?他有一定的包容心,因为他最终和所有刘镇的那些人,包括曾经欺辱他的人都建立了和睦的关系,他帮大家致了富。也是这包容让他对宋钢从始至终都是当亲兄弟一样看待,这份情让他在宋钢死后开始了为因金钱的诱惑的消失而完全回归的兄弟之情的彻底煎熬。他开始回忆儿时父母不在身边时和宋钢一起吃夹生饭的香气,可是他却吃不到了,因为人不在了,也因为时代不在了。那时生活是苦,人却快乐,吃着夹生饭也香;而今生活是甜,人却痛苦,山珍海味也无味。李光头的情将要煎熬他一辈子,他将时刻沉湎在害死兄弟而不得好死的悔恨中。正如有的网友说的那样,李光头是好人中的坏人。我想这坏人的成份就是他没有控制人性本身的罪恶部分,做了对不起兄弟的事。
悲剧的导火索:林红
林红是小说中出现的主要女性形象,余华在此乎略了《活着》中的好女人形象,把林红塑造得更加客观,更加接近实际。他甚至有意将林红的爱情淡化以此来突出令人在同类小说中不很长见的兄弟亲情。林红是在被李光头追得穷途末路的时候才慢慢注意到宋钢的。估且不说这里面到底有没有盲目性,单是这份情意就是无法和与他一起吃苦长大的李光头相比的。余华把林红最终变成了林姐,这无疑让兄弟的感情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升华,宋钢的死在林红心里留下了短暂的痛苦,之后她便开始了别样的生活,这种生活是即便宋钢活着也不会看到的生活,那是一种堕落,是沉沦。我曾经没对这个女人有太多褒或贬的印象,然而此刻我心里却满是憎恶,余华一改笔下好女人的形象,变成了这么一个有些自私有些势力又有些小气的小女人形象,虽让人有些讨厌却正符合特定背景环境下女性形象的本质。她不让宋钢接挤落难的兄弟,他恨丈夫当初没有明确征求她的意见(事实是当时她是支持丈夫的),就拒决李光头的帮助,他为丈夫为了自己而做的那些不起眼的工作感到可耻,李光头才大气粗后她为又为自己当初那样对人家而后悔,甚至为情欲迷醉后都忘了自己对丈夫的背叛。这样一个女人也值得兄弟俩去爱?然正是这样一个李光头眼中的“贱女人”害了他们兄弟俩最后的结果。
在我看来,这个女人的出现是导致故事结果主要因素,她身上是寄予作者许多贬义的思想的。
曾经我以为兄弟就是“兄弟妻不可欺”的独立与尊重,也曾以为兄弟或许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和协与快慰。然读过《兄弟》后似乎才对其间的情感有些一支半解的看法,原来兄弟情可以是有着这般差距又有着这般天攘之别的人生命运的两个非同父母个体之间的难以割舍的情感,这份情感可以不因任何人所能想到的事件而改变,她这么永恒的屹在宋钢和李光头的心里,哪怕天翻地覆,哪怕生离死别;她也那么深刻地屹在每一个读者心里,经久不息。李光头说要把宋钢的骨灰放在太空的轨道上,放在每天可以看见十六次日出和十六次日落的太空轨道上,宋钢就会永远遨游在月亮和星星之间了他最后说“我的兄弟宋钢就是外星人了”,看着这样的句子,我苦笑着用眼泪为整部小说划出了几滴难以割舍的省略号。
我是一个看完书后很爱说出自己想法的人,评论谈不上,只是浅层次的理解罢了,想和别人一起分享,探讨,你若没看过的话我又很想向你推荐。我曾和别人说《元红》的某些细节没能力和《平凡的世界》相比,比如语言太感性,末尾处时间跳跃太大,主人公的经历太单一,没放开等等。可是《兄弟》却令我哑然了。伦理颠覆,浮欲纵生之中却有着那么永恒的情感。在看似并不复杂的情节中作家却用令人涕笑皆非且无华的语言塑造了两个从性格,语言,到爱情观,世界观都迥异的两兄弟形象,竟给我感觉不像是一个人所能写出的文字,并同时对人性欲望进行了深度开掘,反映了灵与肉的冲突碰撞。只要换个角度,你便会得出一个方面的理解。《兄弟》下部与余华其他的小说很不一样,作者很敢想,放得很开,用他自己的话讲“很放肆”,他把兄弟俩,把刘镇的众生万象放到了改革开放后这个浮燥却又是什么事、都可能发生的大背景下,直至结尾都未曾收敛,大喜大悲的演怿看似有些荒诞却催人下泪的故事,这种“大放”的写法无疑增强了全文的感人力度。使故事不再平淡而狭隘。我原本不理解此文开头提到的那句别人对《兄弟》的评价的话,但是看完后却信服了,无论是语言还是构思,确实如教授所说,余华超出了当今作家群一大截。当代张洁等些人的文章我也曾看过一点。可是当我拿《兄弟》和某些小说相比时,却发现在我心里能与之相比的都已是像路遥等一些早早已故的先人,大家,可余华还存在着,并很年轻;我是蛮喜欢读贾平凹的,同样是写乡村,但是余华的简单的文字风格和作品的销量似乎又是贾平凹所望尘莫及的。然我心里是早以默认了的。余华确实 了当今文坛一巴掌。这一巴掌固然响亮,但所引出的一系列褒贬不一的回声似乎也不容忽视。评论家李敬泽在对《上部》时就指出:“余华不擅处理复杂的人类经验。”“《兄弟》是真的简单,简单到以为读者只有一双敏感的泪腺……”针对《下部》更多的人说它荒诞,离奇。然而正如作者所说的那样,我们就是生活在一个放肆的年代,例如革命电视剧中插播性病广告,女顾客为了拿走商场促销的羽绒服不惜如店家所说脱光了去抢等事件都有发生。余华要表达的正是“我们今天生活中最大的现实就是超现实”(严锋)。而《兄弟(下)》不过是一种艺术的真实,一种源于现实又高于现实的东西。受人关注,被人批评正是说明了它的可存在性,两次共46万册的印刷量更是说明了它有广大的读者群。作品是要读者来认可的,好作品也是要时间证明的。余华说当代的青年要去读大家的名着,然而在这样一个浮躁的社会那些东西我却读不进去,唯独喜爱《兄弟》,但愿数十年后还会有人翘着拇指来评价《兄弟》,也相信余作家不会让大家失望。
篇三:兄弟读后感
我一口气把长篇小说《兄弟》(上部)读完,此作品是着名作家余华新世纪以来小说创作最重要的成果,也是他写得最长的小说。小说由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2年多来,已经发行近60万册,开创了我国严肃文学作品发行的一个奇迹。6年前,我读过余华的《活着》,那朴素无华的故事折射出人性的光辉。《兄弟》不仅将人性描写得更深刻,而且更加惨烈。余华用生动幽默的方式,叙述了一个时代更为复杂的情感。
前段时间我在周国平的《人文演讲录》一书中看到这样的文字:什么是人文?人文就是对人的尊重,以人为本。不尊重自己的人必然不会尊重别人,人是有思考的人,同情心是道德的基础,没有同情心,就不会有道德。按照这样的哲学观点来分析《兄弟》,我想是最恰当不过的了。《兄弟》(上部)讲述的是一个组合家庭,在“文革”风暴中的悲惨经历,小说以小孩子的视角来看民族的这场劫难,书中对火热的政治运动中人们对生命的亵渎、对人格尊严的任意践踏进行了批判和反思。在泣血的文字中,我看到两个不到10岁的小孩子在政治运动的夹缝中相互帮助、相依维命的感人故事。
下面,我就《兄弟》中几个主要人物进行解读。
李光头
李光头是小说中的主要人物,全篇以他为主要线索展开故事的叙述。李光头也并非光头,即使长出了野草般的头发,被人也习惯性地叫成李光头,因为他的原名是李光,只因为剃了一次光头后,人们在他的名字后面多了个“头”,用他的话讲,保持光头比蓄发的成本更大,光头必须半个月修理一次,而头发数月修剪一次即可。
书中开始讲他如何在厕所偷看女人的屁股,然后将偷看的屁股作为“资本”,到处给好色的男人讲,满足男人对美女屁股的无限幻想。当然,每讲一次,男人们要付出代价,那就是请李光头吃一碗三鲜面。从小,李光头就表现出过人的机灵,尽管他偷看时被人活捉甚至游街,可是总的来看,在物质生物匮乏的那个年代,他能以此换来65碗三鲜面可以说是扭亏为盈。
今天来看这样的事情是无比荒唐和不可理喻的,可是在那样一个性无比保守的年代,一个正处在发育中的14岁男孩子,大胆地将眼睛瞄准了白的胖的瘦的小的大的不大不小不胖不瘦的女人屁股。尽管这样的做法不对,可一个对性无比渴望、懵懵懂懂的男孩子,用这样的方法缓解性压抑是理想的选择,尽管他跨出了道德的防线。李光头的生父在他还没有出生之时,也是在厕所偷看过女人屁股,可惜生父运气没有儿子那么好,没有看到质量上乘的屁股,更为遗憾的是他不小心掉进粪坑淹死。
在新组合的家庭,继父宋凡平很疼爱李光头这个小“拖油瓶”,李光头过上了短暂的幸福生活。8岁时,李光头性欲勃发,偷看了父母交欢后在长板凳上磨擦下身,后来还在木头电线杆上磨擦,并且是在众目睽睽之下磨擦,他觉得很舒服,磨擦得红光满面。后来别人告诉他这是“性欲”。再后来他每逢磨擦,就呼喊着“我的性欲来了”。这样的描写,在读者看来荒诞甚至下流,可这就是那个年代的真事。我们的文学,为什么就不能揭露生活的真实呢?那些对儿童进行鲜花和阳光般的描写,苍白虚假,没有生活气息。在我们的生活圈子,性是一个敏感的话题,尤其是未成年人的性问题,在艺术创作中更为谨慎,似乎是个禁区。大人有性的需要,小孩子难道就不可以要吗?李光头这个形象,是作家余华对人性的深入思考和大胆表达。
“文革”中,由于继父宋凡平是地主的儿子(注:解放之初家中田地财产已分给贫农,家里积蓄早就荡然无存),不可避免地在大大小小各种规模的会议和游行中受到批斗,精神和身体上受到双重摧残。李光头和比自己大一岁的大哥宋钢(宋凡平的儿子)小河摸虾,颠着脚在灶台边做熟后,送给关押在仓库里的父亲吃。李光头毕竟是个孩子,想得太天真,鲜美的虾肉和黄酒送到仓库,就被那些疯狂的红卫兵抢走,面对这样的情景,李光头和大哥只有哇哇地哭,他们无能为力,也弄不明白人们为什么这么凶狠。即使父亲是坏蛋,难道坏蛋就不能吃一顿饱饭?这里红卫兵表现出比野兽还要凶残,基本的人伦道德已经崩溃,对精神层面的东西表现出格外的冷漠甚至鄙视。也有人可能认为这些人是时代的产物,把一切责任推卸给那场政治运动,我认为这种理由没有说服力。孩子给父亲送“牢饭”,不属于政治问题,可是红卫兵却硬是把这事往政治上扯。说白了,红卫兵就是打着政治的旗帜,干着与政治毫不相干的事情。
亲情在民族的劫难中没有褪色,亲情穿越时代和社会,它如同一颗顽强的种子,在变形的土壤里艰难地生长。小说中,当李光头得知父亲死在车站,他就抱着一个路人的双腿,紧紧不放,哭着央求路人将父亲血迹斑斑的尸体用板车运回家。李光头此时的悲伤如同风一样在小城的上空飘过,没有人为他的地主父亲被打死而悲伤,人们该说笑的说笑,该抽烟的抽烟,该嗑瓜子的嗑瓜子,该打嗝的打嗝,该放屁的放屁,一切都正常。继父的死,刺激着尚未长大李光头,他在灵魂上进行了一次前所未有的历炼。在我们的土地上,有多少个家庭,有多少个像李光头这样的孩子在那个年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
李光头15岁时,他的母亲也身患重疾。那是母亲生命最后的一年,在那个清明节里母亲还是要如期到乡下去给父亲扫墓。可是母亲病得连走路的力气也没有了,平时狡猾的李光头,还是那样“狡猾”,东拼西凑了一个板车,在板车上用绳子捆绑了一个躺椅,在躺椅上还用枕头做座垫。这个稀奇古怪的车,是全世界最有爱心含量的车,李光头的母亲看着这样的一辆车展现在眼前时惊讶了,她这么也不敢相信偷看女人屁股、调皮捣蛋的儿子,做出这样一个令自己感动的事情。李光头善良的心灵巧妙地呈现出来。在那个藐视一切的年代,难得李光头童心未泯,人性的光辉散发着熠熠的光芒。古人曰:百善孝为先。一个孝敬父母的人,不会是一个恶毒的人,更不会是一个人格扭曲的人,李光头无疑不是坏蛋。
宋钢
宋钢比李光头大一岁,是宋凡平的亲儿子。作家对他的描写显然没有李光头多,他是一个中规中矩的孩子,没有做一件出格的事情,是一个让长辈无比放心的孩子。缺少鲜明个性是宋钢最大的个性。
宋钢也是一个不幸的孩子。在他1岁时,亲生母亲就病逝。8岁时,父亲宋凡平在“文革”中受到非人的折磨。那期间,他和弟弟李光头没有人照顾,他就照顾起弟弟,给弟弟炒菜做饭。他做的青菜或淡或咸,可是总比没得吃要强;他蒸的饭总是一锅夹生饭,可却填饱了自己和弟弟的肚子;在家里揭不锅的时候,他教弟弟用酱油和盐拌着井水喝;在弟弟饿得发昏的时刻,他能翻箱倒柜奇迹般地找到几元钱给弟弟买肉包子;在弟弟被中学生欺负的时候,他总是挺身而出……宋钢就是这样的一个好哥哥,这样一个有情有义的小小男子汉。
在小说中,宋钢和李光头如影随形。对李光头,他总是那样慷慨,尤其是自己喜欢吃的大白兔糖,也毫不犹豫地给李光头吃。父亲去世后,他和地主身份的乡下爷爷住在一起,这一住就是7年。作家对宋钢是持肯定的态度的。在他身上,很难找到缺点,即使李光头在家里的长板凳上磨擦时,他也没有兴趣。小说的结尾部分,主要是写李兰死的过程,李兰最放心不下的还是调皮的儿子李光头,怕他将来做坏事做牢,对宋钢他是满意的,也是放心的,他紧紧握着宋钢的手,宋钢是个很听话的孩子,知道母亲想说什么,他对母亲说:妈妈,你放心,只剩下最后一碗饭,我一定让给李光头吃;只剩下最后一件衣服了,我一定给李光头穿。
宋凡平
宋凡平在《兄弟》里,是最值得推崇的汉子,是最有骨气和最懂得关怀的男人。这样的男人,是少有的。妻子和两个儿子对抱有崇拜之情。他尽管成分不好,可是他上过大学,后来在这个小城中学教书。他的家庭背景决定了悲惨的命运。
小说中,他是以上厕所出场的。当时他急匆匆地上厕所,发现了一个偷窥的男人,这个男人就是李兰的前夫。此人掉进又脏有臭的粪坑时,宋凡平在这个热气逼人的夏天跳进粪坑救人,他身上臭气熏天不在乎,蛀虫在脸上乱爬也不在乎,一口气把他背到2里多外的李兰家。这样的开场,已经给宋凡平的人品进行了肯定。
在他和李兰新婚的那一天,不怀好意的人到他的家里闹事,他以扫荡腿对付。可是在群体围攻之下,他被打得鼻青脸肿,满口是血。在这样的情形之下,他也没有忘记巧妙地教育儿子,说扫荡腿关键的一招还没有使出来。
宋凡平并没有因为良好的道德品质而不受到政治的冲击,在运动之初,他手举红旗走在游行队伍的最前面,那场面是何等的威风。可是,革命形势逆转,他的胸前挂上了小木牌,成为人民群众批斗的对象。他在被打得痛不欲生的情况下,也没有求饶,也没有吭一声,真是惊天地、泣鬼神的汉子,连那些革命的打手,被他的骨气吓得退后几步。宋凡平最突出的表现,就是最妻子的爱和对两个儿子的爱。
在批斗期间,也是妻子在上海治病的时间,对于家里被抄、丈夫被打到、孩子无人看管的情况,远在上海的李兰无从知晓。宋凡平也没有打算让妻子知道,怕她担心。在信中,他写生活是多么的美好,家里是多么平安。可2个多月后,李兰看到上海的文化大革命也是在如火如荼的展开,从丈夫东倒西歪帖邮票的情况来看,他预感丈夫也遇到不测。为了证实信的可信度,她要宋凡平坐车到上海来接自己。
这无疑是给宋凡平出了棘手的难题。为了让妻子开心,宋凡平决定在凌晨逃脱。尽管他冒险离开了地狱般的仓库,可是在车站却被6个带红袖章的红卫兵抓住。宋凡平原本是可以不死的,至少死得没有这么惨。只要他往回走,情况就不一样了。6个身强力壮的红卫兵见到苦苦寻觅的“阶级敌人”宋凡平,哪里肯放过,抓起宋凡平就打,起先宋凡平还解释是要到上海接生病的妻子回家,可红卫兵根本就不听。拳头和棍棒让他吃不消了,只好一边买票一边接招。这场景,多少有点像电影里武艺高强的侠客。残忍的红卫兵将雨点般的拳头在宋凡平的身体上落下来,最后用木棍朝宋凡平的身体戳去,他们不仅在前面戳,还在后面戳,用戳断了的棍子继续戳。宋凡平的身上有无数的血窟窿,鲜血像水柱子奔涌而出。鲜血染红了他的衣服,在苍蝇横飞的车站外,他就这么倒下去,没有留下一句遗言,怒目圆睁,死了。红卫兵看到戳死了人,惊恐得如鸟兽散。宋凡平没有想到自己会这样死去,他也不怕死。在死的那一刻,他最惦记的是在上海的妻子和2个在街上游荡的儿子。他死了,横尸街边,没有人过问,打者和围观者对生命的麻木是惊人的,死人的事情,在街上天天经常发生着。我不相信,这样的事情会发生在有5000年文明历史的古老国度,人心的冷漠和麻木是世界上最致命的武器。
李兰
李兰是一个值得同情的妇女,命运注定了她的不幸。在他身怀有孕的时候,第一个丈夫就偷看女人的屁股,即使死了,李兰也没有原谅。就因为这个不争光的丈夫,她不敢出门,不敢上街,怕人耻笑,怕人在后面指指点点。在孩子李光头出生后,也只有在夜晚把孩子抱出来散步。所以多年以后,李光头一直认为月光是灿烂的,这和小时候月下散步是有直接关系的。
第二个丈夫宋凡平的出现,给心情灰暗的李兰增添了亮色。尤其是看到宋凡平魁梧的身躯在篮球场上奔跑时,她的心也跟着跑了。认识宋凡平,她头痛的老毛病也消失了。(www.fwsIr.com)看来,快乐的心情是可以治愈人的疾病的。在李兰和宋凡平成亲的那天,她带着儿子李光头,用板车拉上简单的行李,朝宋凡平的家走去。那开心的笑,是女人一辈子最幸福的笑,事实上她后来的生活中,没有什么让她能笑起来的了。再婚后的李兰,扬眉吐气地在街上走,无论别人说什么样的闲话,她都无所谓了,她在心灵上找到真正的寄托,找到了自己的幸福。
婚后一个月,李兰旧病复发,到上海治病。可是她怎么也想不到这是和丈夫的永别。2个月后回到家时,李兰看到的是丈夫浑身是血的尸体。她边哭边用井水擦拭丈夫身上的血污,换上结婚时穿的白衬衣。李兰怀着巨大的悲痛,把手头仅有的8元钱给丈夫买了一副没有上油漆的薄棺材。可偏不凑巧,丈夫身高太长,棺材装不下。为了宋凡平能平躺着上路,只好将他的膝盖骨敲断,丈夫才得以平躺着入土。也就在丈夫入棺的前一天晚上,她陪在丈夫的身边睡了一夜,这个夜晚,是她一生中最漫长的夜晚。第二次丧夫,李兰觉得天都塌了。
为了表达对丈夫的忠心,李兰以后再也没有洗过头发,直到7年后自己将死的前夕才去洗头,她担心在阴曹地府里宋凡平不搭理头发奇臭无比的自己。李兰为爱而生,为爱而死。她的一生多灾多难,她平凡得如同空气中的尘埃,平凡得如同小河里哗哗流过的河水。
以上四个人物是《兄弟》(上部)最重要的4个角色。他们是一家人,是一个整体。小说中的人物和故事在历史的洪流中很渺小甚至微不足道,可是作家要告诉我们:每一个生命都是有尊严的,人的尊严是不容践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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