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偶尔听人提起世外桃源的故事,但对详细内容并不知晓。只是对那美好的景象有一种若隐若现的渴望,莫名奇妙的向往。
《桃花源记》是陶渊明的代表作之一。他是中国东晋时期杰出的诗人,他的诗已成为中国古典文库中的宝贵遗产,其中最出色的《桃花源记》和《桃花源诗》,已经成为世代人民雅俗共赏的精彩作品。《桃花源记》是一篇故事性很强的艺术作品,表达了陶渊明对理想社会的追求。
他写这个虚构的故事是为了寄托他对当时现实社会的不满,和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他是个归隐之士,在写这篇诗作的时候已经离开尘世过隐居农村生活十余年了。他出生寒门,少时虽有抱负,却壮志未酬。他从懂事起就经历了很多的社会和政治上的变迁和纷扰,社会的伪诈、污秽、黑暗令他感到窒息、愤懑。他性格耿直,为官清廉,不愿卑躬屈气攀附权贵,因而与污浊黑暗的现实社会格格不入,后来辞官归隐田园,过自耕自力,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简朴生活。
在陶渊明的笔下,”桃花源”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是“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作者的手笔简练易读,妙笔生花。简单的几句话,就生动的描绘了桃源恬静、优美的自然环境,心旷神怡的景象,长长的绿水,夹岸的桃林,纷飞的花片,芬芳的嫩草,使人赏心悦目,无限的向往。《桃花源记》的主体和核心是借“避秦之乱”这一历史事实来抒发对当时社会的不满,并由此产生的对理想境界的热烈追求。作者通过形象地描写,神话式的虚构故事和美的激情,打动了千千万万读者的心。最后,作者更用悬念的手法,暗示这样一个完美无瑕的理想境界,是虚无的,只是作者对自由和极乐世界的追求。
所以,当我看到陶渊明的《桃花源记》的时候,我无法不被这种世外桃源的景色、安居乐业的人们、快乐和平的生活所深深折服。那里没有剥削、没有压迫,人人都拥有享受自由与平等的权利,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过着与世无争的平静生活。这一切竟让如今的我深深向往。虽是虚构的世界,却给了我无限的畅想空间……
篇二:基督山伯爵读后感
五一在家没事又读了一遍《基督山伯爵》,这本书是高中历史老师向我推荐的,高考结束后就读完了,当时并不是太理解这本书的意义,也曾再读过很多遍,每次读过之后的感触都不一样!也许是随着年龄的增长,看问题、想事情的角度也会随之改变吧!
《基督山伯爵》这本世界名着是法国作家大仲马写的,这部作品最吸引我的地方就是它的故事情节。它的故事情节悬念很多,让我有那种在武侠小说里常见的,君子复仇,十年不晚的感觉。主人公基督山伯爵(水手唐太斯)的复仇是步步深入而又不易被人察觉,读起来总觉得像读侦探小说一样惊险又充满智慧。
整本书最吸引我的就是唐太斯在监狱里的那段日子!优秀的水手唐太斯因被人嫉妒而被害入狱,在监狱里的那段生活他并没有自暴自弃,怨天由命,而是想尽办法逃离监狱!当他在挖墙洞时遇见了同样要逃走的神甫之后,他的人生开始发生了彻底的改变,睿智的神甫教会了唐太斯很多东西,让唐太斯告别了从前羽翼未丰的小伙子,逐渐走向经过岁月磨练而机警狡诈的中年人。唐太斯逃出监狱以后开始了他的复仇计划,也许正是因为神甫将他所有的知识都教给了唐太斯,聪明的唐太斯才会策划出如此完美的复仇!
我想对主人公唐太斯发表一下我个人的见解。他是一个成功的复仇者,是一个天才级人物,他的旧相识之所以一直没认出他,我想是因为他参与的“行业”很多,很有钱,很有内涵,给人神秘感,就仿佛一个偶像一样让人。他不费一枪一剑就完成了他的复仇计划:腾格拉尔被盗贼万帕抓去了,维尔福疯了,弗尔南多因为美塞苔斯和儿子的离去,就自杀了,而美塞苔斯则一个人痛苦地过起了隐居生活。
可我又觉得,他虽然成功,却是一个悲剧人物。他和美塞苔斯的婚姻在一场“天灾人祸”中化为了泡影,直到书的结尾也没能在一起;正所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他复仇了,可是也因此害死了人,而他即使很有钱,到三十多岁依然没有结婚,一生都过着漂泊的生活,最终离开了法国。
我在想,人是不是一定要有仇报仇?复仇时是应该快刀斩乱麻,还是应该像唐太斯一样,用精神去挫伤别人?伯爵在和仇人们礼貌地交谈时,字里行间也充斥着虚伪和欺骗。可见人们在交友时,会不会要多长一个心眼,提防基督山这样,“十四年”之后再来寻仇的人?
正如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谁知道自己造的恶,是不是会得到上天迟来的惩罚呢?就象故事里家破人亡的三个自私的男爵一样,谁也不会想到,生命中的哪一个阶段,上帝会派使者来复仇呢。所以,故事告诉我们,人应常常感恩和多做善事帮助别人,也会获得他人感恩。还有一句俗语说的好:“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故事的结局,基督山伯爵说了这样一段话:“世界上既无所谓快乐或也无所谓痛苦;只有一种状况与另一种状况的比较,如此而已。只有体验过不幸的人才能体会最大的快乐。
所以,我想说,享受生命的快乐吧!人类的一切智慧就包含在这四个字里面:‘等待’和‘希望’。
篇三:长恨歌读后感
王安忆的《长恨歌》30万字,我看完用了两天。虽然是比较少有的能称为文学作品的东西,但可读性并不算强。文字华丽、拥挤而唠叨,不顺畅,转弯抹角的。整篇故事晦暗暧昧,有点腐败的气息。故事的写作手法很独特。一点一点地描写,逐渐连缀起来,成为一个完整的故事,象一个个珠子连成的项链。
读后,总体感觉是一个对旧上海往昔情怀、情境的遥望和追忆,虽然描写的是人物的经历、命运,但这命运是渗透在背景中的,是给这背景作点缀的。就象开篇对弄堂的描写――“站在一个至高点看上海,上海的弄堂是壮观的景象。它是这城市背景一样的东西。街道和楼房凸现在它之上,是一些点和线,而它则是中国画中称为皴法的那类笔触,是将空白填满的。”主人公王琦瑶曲曲折折的命运便在对往日上海滩文明的描绘中,一步步展开来。故事时间跨越半个世纪,从琦瑶豆蔻年华开始,一直到她60多岁被害至死止。
感觉主人公王琦瑶写得并不可爱,一个20年代旧上海的小女子,正当好年华的时候,因命运的缘故辉煌了一次,然后,就堕入无边的黑暗中。仿佛莫泊桑的小说《项链》里的路瓦栽夫人。
书中人物不多,都是琦瑶的女朋友和男朋友,及琦瑶的女儿的女朋友男朋友。也不看重历史背景,只是在走女人的心路。
琦瑶的几个男人,李主任、程先生、康明逊、老克腊、萨沙。除了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的程先生,其余的都辜负了她。她便在这辜负中坦然地做着女人,最后死于谋财害命。由此画了句号。
琦瑶16岁竞选上海小姐后,被李主任看中,做了李主任的情妇,李是军政界要员,不久死于飞机失事;程先生是琦瑶的仰慕者,追随琦瑶终生;康明逊是个顾首顾尾的纨绔子弟,给了琦瑶一段没希望的感情,始乱终弃;老克腊是琦瑶女儿一代的男人,给了琦瑶爱的希望,也导致了她的死。
人物刻画最成功的,倒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配角李主任。血肉丰满、跃然纸上。“在女人的事情上,李主任总是当机立断,不拖延,也不迂回,直接切入正题的。是权力使然,也是人生苦短。”
“李主任上了车坐在她身边,身材虽不高大,可那威严的姿态,却有一股令人敬畏的气势。李主任是权力的象征,是不由分说,说一不二的意志,唯有服从和听命。”
“李主任并不问王琦瑶爱吃什么,可点的菜全是王琦瑶的喜爱,是精通女人口味的。”
琦瑶是恬静美丽的,也是坚强的,她的坚强体现在她作为一个女人的命运的不挣扎、不抱怨、坦然承受,以及对生命中男性的温柔和体谅。
《长恨歌》里的爱情也是影影绰绰若有若无。似乎只有程先生对琦瑶的爱情是实打实的。如果说王安忆与张爱玲相像,可能就是描写感情态度上的相似了。细致入微的冷静客观,甚至本应该惊心动魄的激情都是冒着冷气的。
篇四: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读后感
我读了查理和巧克力工厂以后,知道原来查理一家很穷,一次偶然的机会让他们家富裕了起来。这个故事好看极了!
查理和他的家人住在一所小小的房子里。一共只有两个房间,一张床。查理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都睡在一张床上。小查理最向往的就是:巧克力!每当看到别的孩子吃着大块大块的巧克力,他就觉得非常难过。这还不够,还有比看着小朋友吃巧克力更让查理感到难过的是:本市有有一个巧克力大工厂!(www.lieshai.com)这可不是一个一般的巧克力工厂!这是全市--全国--应该说是全世界最大的巧克力工厂,也是全世界所有的巧克力工厂中最有名的。它的老板威利旺卡先生也是。他是全世界最了不起的巧克力造化制造商。无论是谁都没有办法模仿他制造的糖果,比如在太阳底下晒一个上午溶化不了的冰激凌,永不失去甜味的口香糖,给嘴太多的父母吃的黏嘴糖…总之,没人能够模仿。
查理。巴克特每天上学放学,都要经过那里,总是让他馋得直淌口水。最后他得到了一些钱,买了巧克力,无意发现了金券,等第二天就和爷爷一起去了巧克力工厂,度过了愉快的一天,并且变得非常富有。
要我是查理,我会非常自卑。学校里别的同学都穿得很好,就单有我一个穿得破烂不堪!他们总嘲笑我。我会跳楼的。但查理还是那样的阳光,他非常乐观啊。
如果我是威利旺卡先生,我不会像他那么神秘。我觉得,只要让工厂保持神秘就可以了。我像人们一样赞成旺卡先生的产品。
如果我是那四个受害的小朋友的家长,我要狠狠地打他们一顿屁股,让他们尝尝不乖的'甜头'。
我觉得查理为什么乖,为什么是这个工厂的幸运得主,都是因为他的家里穷,小的时候受的娇惯几乎没有,或许他连娇惯是怎么回事都不知道哩!
这就是我读了这本书的感受。
篇五:城南旧事读后感
熟悉的歌声萦绕耳畔,“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人生难得是欢聚,惟有别离多……”听着,听着,脑中又浮现起那本厚厚的书――《城南旧事》,翻开洋溢着书墨香每一页找到那一段――“英子唱欢送毕业同学离别歌,她还不懂这歌词的意思,但是她唱时很想哭的,她不喜欢离别,虽然六年级的毕业同学她一个都不认识。在这同时,小英子这五彩斑斓的童年,也在这歌声中流逝了。
《城南旧事》像一个使者,带领我们一步一步在林海音笔触下成长的那个风水温暖的城南中流连、徘徊――我们先步入那个熟悉的椿树小胡同,那儿有热闹的惠安馆,有排着队儿的井窝子,还有快乐屋西厢房,我在那认识了梳两条辫子,聪明伶俐的主人公英子,认识了只有一条辫子,又黄又短,像土地庙买的小狗的尾巴的妞儿,还认识了梳着油松大辫子的“疯子”秀贞……我们再走向像一把汤匙的新帘子胡同,那儿有闹鬼房子的墙,有新华街城墙打通的兴华门,还有清香清香的马缨花,在那认识了冬天穿着一件藕荷色的旗袍,周身镶了白兔皮的边,赶时髦的韩老师,认识了藏在草堆里的厚嘴唇偷儿,认识了有圆圆扁扁的脸儿,一排整整齐齐的白牙,笑时左嘴角向上一斜的兰姨娘,还认识那个瘦瘦高高,爱花的英子爸爸……
《城南旧事》的文笔不像其他的那样绚烂多姿,有许多修饰,它,没有华丽的语言,反而字里行间都朴实无华,以一个孩子――英子的眼光去看这个真善美的世界,小英子用“真”的目光去看世界,别人眼中的“疯子”,在小英子眼中,她非但不疯,还是和善的,美丽的,充满慈爱的,是一个高尚母亲的花生,别人都躲着她,小英子却以最“真”的一面和她成了朋友;小英子用“善”的目光去看世界,妞儿在家里被当做赚钱工具,还被打被骂,小英子和可怜她,在她找到亲生母亲时,用一颗“善”的心把母亲的金镯子拿出来给这对失散多年的母女做盘缠,还在大雨中晕了过去,仍无怨无悔;(www.lieshai.com)小英子用“美”的目光去看世界,别人眼中低贱的小偷,在小英子眼中,这是为供弟弟上学,供母亲生活的青年,他偷窃,并不是不好的举动,这是孝心的举动,于是,这又是小英子以自己“美”的目光,“美”的心,博得的另一个厚嘴唇好朋友!
《城南旧事》是一首曲,一首喜怒哀乐的曲,谱出童年的童趣;《城南旧事》是一篇文,一篇回环曲折的文,道出童年的难忘;《城南旧事》是一首诗,一首悲欢离合的诗,悟出童年的飞逝!
“我们看海去!我们看海去!蓝色的大海上,扬着白色的帆。金红的太阳,从海上升起来,照到海面照到船头。我们看海去!我们看海去!”这是小英子美好童真的梦,会伴随我的童年,《城南旧事》,这记录着一份如同日阳光般温暖美好的童年的书,更会陪伴我一生。让我谨记――童年难忘,但更易失,小英子的童年是懵懂的,有美好,也有悲伤,而我的童年要我自己把握,紧紧守住这份美好!
篇六: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这本书说的是有一个叫格列佛的人,他十分热爱航海事业。在一次海难中落水,被小人国俘虏了,他看到了许多可笑而又不合理的现象:谁在绳子上跳舞跳得好,就能得到重用,跳的最好的人被国王任命为首相;一个小人国认为吃鸡蛋时应该先吃大头,另一个小人国则认为应该先吃小头,于是两个国家竟然为此发生了战争……格列佛因为受到了伤害,而逃离了小人国。后来,又无缘无故来到了大人国,他在这里被人当成宠物养着,不过也受到了不好的待遇,他最终回到了自己的国家。
虽然格列佛受到了不同的伤害,但我任觉得,有一些奇妙之处,十分精彩。例如,他们偷偷地爬上了车,悄悄地走到格列佛的脸前,其中一个用他短矛的尖头深深地探进格列佛的左鼻孔,像一根稻草似的,弄得格列佛鼻子发痒,熟睡的他突然打了一个震耳欲聋的大喷嚏。这一段令我感觉得到小人国的小,也让我感到了他们的可爱之处。
这本书的内容不仅仅是有趣,而且还有深刻的含义,因为它讽刺和批判了社会生活中的许多丑陋的现象,反映了人们对社会的不满,对社会的愤怒。它不仅仅是一本适合孩子读的书,也是一本适合大人读的书,利用了奇妙的海上经历,来表达这些思想。转念又想,其实,当真实的我们对社会产生一些不满时,会表达出来吗,有胆量吗?我想单靠这一点,我们就要像作者学习,学习他的勇敢精神。对于主人公,格列佛,他向我们展示的是一个不怕困难,不向命运低头的人,我们也要向他学习,才能在社会中站稳脚步,一步一步脚踏实地的走,一定会走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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