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可能生活》读书笔记

时间:2019-05-28 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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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可能生活读后感
  
  伦理学是关于优良道德的科学,是关于优良道德的制定方法和制定过程以及实现途径的科学。赵汀阳的这本书为读者描绘了一个真正的伦理学的世界。
  
  提到伦理学,我们似乎很少在课堂上涉及它,但实际上它是在我们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的。本书就对幸福――伦理学的第一问题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追求幸福是人生活下去的动力。如果不能追求幸福,那么人生就毫无意义。人类的生产、消费等社会活动,根本上是为了能够生活得更好,就是一种对幸福的追求。
  
  那到底什么样的人生才是幸福的呢?幸福一直是一个尤其含糊的概念,因为它听上去过于美丽,于是人们喜欢在各种各样的场合使用它,无论是繁华或是朴素、轻松或是严肃的场合,以至于幸福与快乐、富裕、权利和完美之类相混淆。幸福的概念就像“时间”、“宇宙”等基本概念一样现实存在,人们不可能不知道什么是幸福,但要具体量化幸福,给它一个明晰的定义,似乎有些困难,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因为大多数人的“知道”不一定是理解,更多是体会,是感性的“懂”,而不是理性的“知”。
  
  幸福不是某种主观意向被满足的结果,通常人们关于幸福的理解大概可以概括为“心想事成”,这没有错,但还有所欠缺。“心想事成”是我想要一样东西,并且得到了它,这看起来似乎是幸福的一种表现,但是关于“想”和“成”却有几个可疑的问题。首先,这虽然是我要的东西,但它是否真的对我是有益的,并不是我的主观上可以判断准确的。可能会发生我想要的正好是对我有害,或者是没有意义的东西的情况。就像我们有可能好心办坏事,对自己也同样如此。所以“我想要的”并不等于“对我有益的”。其次,由于知识获得不够充分,或是心理不成熟,不知道真正想要的是什么,而别人误导我去相信这个“成”就是我想要的。我们不断被他人告知什么才是我们真正的需要,至于这些是不是真适合我,并不清楚。(www.lieshai.com)另外,在许多时候,我所“想”并不是我自己能够给自己的,而是必须由别人给我的。因此,幸福就要依赖他人,就不是自己决定的事了。
  
  由此看来,幸福的原则是超越了主观性的。幸福并非总是与主观意愿恰好一致,并非每个人在每个时刻都知道如何获得幸福,许多人往往只能拿快乐糊弄自己。但无论如何,追求更好的生活总是好的,至少有没有一个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我们要做的就是在追求的同时,明确“所求”对我们的人生是否有价值,方式是否合情合理,时刻保持一份理性。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幸福的道路上走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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