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 刚,张 旭,吴学飞
(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河北保定071002)
摘要:农民政治参与的状况是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体现,也是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在我国环首都地区仍存在一些贫困县和贫困村,这些地区农民政治参与的情况具有典型性,值得我们进行深入的研究。本文通过问卷调查,对环首都贫困县农民政治参与的限制性因素进行理论上的归纳和总结,并探索进一步完善我国农民政治参与的途径。
关键词:环首都贫困县;农民政治参与;抽样调查
农民政治参与,是指农民通过各种方式试图影响党和政府及其自治组织决策过程的行为。农民政治参与的目的一般是为了影响村级组织和政府决策,使之反映自己的意志,从而维护和保障自己的权益。农民的政治参与,是农民作为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英国开放大学政治学教授戴维?赫尔德考察各种民主的模式后指出,“当公民享有一系列允许他们要求民主参与并把民主参与视作一种权利的时候,民主才是名副其实的民主。”作为一个农业人口占大多数的发展中国家,农民政治参与状况反映了中国社会民主化的进程。我们通过人户问卷调查和访谈对河北省涞水县B村进行了调查,以了解环首都周边地区部分革命老区集中连片贫困带(“环首都贫困带”)农民政治参与情况,并对该地区农民政治参与的限制性因素进行理论归纳和总结,力求探索进一步完善我国农民政治参与的途径。
一、被调查村的基本情况
B村位于北京西南,距离县城15公里,属丘陵地带。全村现有人口2 380人,耕地面积2 000亩,人均0.7亩。全村没有集体经济和集体财产。村民除中老年人在家务农外,青壮年劳力大多在外地打工。201 1年,全村人均纯收入2 000元,低于全县3 783元的平均水平,属于贫困村。多年来,该村治安情况良好,很少发生打架斗殴或邻里纠纷。
B村现有村委会干部3人,全部为男性,2人为小学文化程度,1人为高中文化程度,村主任现年54岁;党支部成员3人,全部为男性,其中一人与村委会交叉任职,党支部书记现年64岁,小学文化程度。村民代表共有26人,其中党员10人,女性代表1人。
该村于2003年举行了第一届村委会选举,到我们今冬调查时已选举三届。经过十多年的实践,包括村委会选举在内的村民自治制度已经得到多数村民的认可,60%左右的群众愿意在没有误工补贴的情况下参加选举;50%以上的群众认为通过选举,能够把大家公认的人选选进村委会;约65%的村民认为民主选举出来的村干部能够听取群众意见,认真为群众办事。实践证明,村民自治对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村发展、推动新农村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调查也发现,虽然该村村委会选举公正性、公平性能得到保证,没有出现过贿选现象,家族或亲戚因素对村委会选举的影响也较低,但由于村民受教育程度不高、收入较低、集体经济薄弱、公共服务不足、制度化参与渠道有限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村民在民主决策、村务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参与度还不高,所发挥的作用还不够,村民的主体地位尚未得到充分体现。
二、B村农民政治参与存在的问题
(一)村民对选举的积极性不高
在抽样调查的82名村民中,有33人参加了投票选举,占40%,其余的49人委托他人投票或未投票,占60%。委托投票虽然符合《河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但未参加或委托投票的比例如此之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选举结果的全面性,也反映出村民对于选举的积极性问题,很多村民对于谁当选持无所谓态度。同时,村民对选举的相关知识也了解甚少,在受访的82名村民中,有53人不清楚农村“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产生、“初步候选人和正式候选人的确定”等内容,占65%;有29人不清楚是否实行了公开计票,占35%。
(二)村民决策主体意识还未形成
在B村的村务决策中,高达70%的受访村民不清楚具体决策办法和过程,多数村民认为既然选出了村委会,村里的事务就应该由村干部负责,自己可以置身事外,这说明村民对于自身作为主体参与民主决策的认识还相当模糊。此外,村民对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的作用不甚了解,也不知道应该如何通过这两个会议来对涉及村民自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和决策。
(三)村民民主管理主体意识匮乏
从调查来看,村民对于如何参与村务管理、管理哪些内容、如何进行管理等方面并不了解,也缺乏参与管理的意识和热情。(论文范文 www.lieshai.com)比如,在村民最应该关注的财务收支上,竟然有高达85%的受访者不知道村里的财务开支应该由谁来审批。有80%的村民不清楚村里的财务收支情况。同时,村里对村民参与民主管理也没有制定具体的程序和办法,作为保障村民行使管理权力的村民自治章程,只是由村委会拟定,没有提交村民大会研究讨论,许多村民并不知道章程的存在,因此也就难以得到有效执行。
(四)民主监督环节相对薄弱
由于B村集体经济十分薄弱,加之在日常事务监督中村民没有经济利益可寻,所以村民在民主监督过程中缺乏动力。在受访的82名村民中,只有1人能够经常给村干部提意见或建议,9人偶尔提过,其余的72人从未给村干部提出过任何意见或建议。此外,村民对如何行使监督权力也不清楚,如90%以上的村民不清楚本村应该多长时间公布一次财务收支情况,也不清楚如何对村里自有资金的使用和分配情况进行监督。
三、影响农民政治参与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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