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局秋季开学工作检查细则
各中学、中心学校,特殊教育实验学校,各民办学校,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切实抓好我县中小学、幼儿园2017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经我局研究,决定开展开学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开学前准备及开学情况
1.学校、年级、处室和班级工作情况。学校、年级、处室和班级工作计划及行事历。寒假中教师政治学习笔记、提前备1至2周课和毕业班教师做的3-5套题。修订完善学校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2.教育教学秩序情况。课程表和作息时间表上墙。8月30日报名并发放书本,8月31日按课程表正式行全天课,住校生开学时全部入住,两课两操正常开展,学生食堂正常营运服务,全面实施学校精细化管理和学生自主管理。开学前,中心学校要对辖区内完小、村教学点的课程表和作息时间表进行统一或审查后施行。各学校的课程表和作息时间表在开学后两周内统一上报县教育局教育股备案。
3.学校开学氛围营造情况。举行开学典礼,更新校园和班校黑板报,落实安全周教育,校园环境卫生(教室、教辅用房、办公室、食堂和学生宿舍等立体空间)干净整洁。
(二)师生报到情况
1.教师到岗情况。对未按时到校的教师要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确保所有班级按课表正常行课。
2.学生报到情况。
(1)未返校学生劝返工作。核实班级学生到校情况,分班造具在校学生和没有返校的学生名册,落实校级领导包级,中层领导包班、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责任到人的劝返工作。
(2)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未入学动员情况。各学校要与村社联系,组织学校领导和教师逐村逐户进行排查摸底,统计并动员招生范围内未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100%。
(3)残疾儿童入学情况。根据县残联提供的残疾儿童名单,各中心学校要组织辖区内完小、村教学点、高中等学校逐一核实适龄残疾儿童就学情况,在本校就读的造具残疾儿童随班就读花名册,在外镇就读的要造具外地残疾儿童随班就读花名册,并附学校就读证明。
(4)上报开学统计表。各学校于8月30日下午快报学生入学情况,9月10日前上交入学相关统计表册(电子材料)。我局将根据开学工作检查核实的各年级学生人数统计年级学期巩固率,报局领导审核同意后,在全县进行通报。
3.惠民工程情况。妥善安置进城务工和务工返乡人员子女入学。深化留守学生教育工作。落实精准扶贫户学生的资助工作。“三残”学生入学及随班就读工作得到加强。分班造具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返乡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注意有无监护人)、残疾学生和贫困学生(精准扶贫户学生、低保户学生、残疾学生、临时因灾致贫学生)花名册。
(三)收费情况
各学校要加强收费工作宣传力度,让家长和学生知晓每项费用是何部门收取,有何用途。落实收费永久公示制,公示牌要明确、规范并挂在主要通道醒目处,公布上级主管部门及举报电话;收费应由服务部门开出票据;规范收费行为,做到不违规收费。
(四)教育教学常规开展情况
完善学校章程、特色校园文化、课程设置、校本课程、课外作业及学业检测、作息时间、集体体育锻炼项目、寄宿生管理等措施或办法。
(五)安全及维稳工作情况
1.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学校安全工作坚持依法治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促使学校安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修订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完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应急知识宣传教育。
2.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健全各处室、年级、班级等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签定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充分发挥学生自主管理功能,设置安全管理职位,对课堂、课间和午休等学生在校时间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3.抓好重点部位的防范。学生宿舍、食堂、教室、走廊、楼道、实验室、校门附近、室外活动场地等是学生的主要活动场所,也是学校安全的重点防范部位。
4.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各学校要切实贯彻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省、市、县《校车服务方案》的要求,落实校车使用许可、随车照管员和校车驾驶员资格审查制度,依法行使校车安全监管,确保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
5.维稳工作。
(1)加强对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各学校要做好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工作的组织与管理,推动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建立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档案,做到每学期初有计划,每学期末有总结,支部学习有记录,教职工个人有学习笔记,集中学习有学习内容和考勤记录。
(2)制定学校维稳工作方案。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校维稳工作方案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坚持对不稳定因素开展定期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早处置,切实把矛盾解决在当地,化解在基层。
(六)规范办学行为
按《内江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检查的通知》和《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的通知》要求进行检查。认真贯彻落实《xx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治理突出问题的实施意见》(资教发〔2016〕187号),严禁学校违规补课和教师强迫学生有偿补课,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努力提高课堂效益。各学校要与教职工签订《规范办学行为责任书》和《师德师风承诺书》。
(七)加强行风建设情况
贯彻各级关于加强行风建设要求,进一步落实教育系统领导干部请假报告制度和会议请假制度,学校干部、职工在岗履职。各学校要坚决治理“课堂内容课外补”、公办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补课、强迫学生有偿补课、诱导学生在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性”侵害学生和校园“欺凌”等问题。干部教师要根据“三严三实”和“正风肃纪”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创建节约型校园。广大教师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利用家长学校或家长座谈会等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弘扬中华民族美德。
二、检查时间
1.县教育局组织检查时间:8月31日至9月8日。
2.省、市组织检查时间: 待定。
三、检查方式
(一)学校自查
各学校根据上述内容和检查记录项目进行自查和开学工作总结。各学校要以检查为契机,加强管理,扎实抓好开学工作,优化育人环境,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为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和谐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县教育局分组检查
我局决定成立开学工作检查组对此次开学工作进行检查,特别是对以往开学前准备工作不充分和开学时各项常规工作落实不够的学校作重点抽查;对高完中、中心学校及辖区内的完小和村教学点的开学工作,将按照学校过程管理的要求严格量化考核。各检查组要做到分工明确,通过听汇报、看校园、查资料、进课堂、访师生等方式全面了解学校的开学工作情况。
四、检查要求
(一)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和形式主义
检查组对开学工作负有检查、监督、指导责任,如在检查中发现问题,有责任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向学校及有关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二)认真作好检查总结,整理学校材料和问题情况
各学校要根据我局对开学工作的要求,认真准备各种迎检材料,所有材料格式必须符合要求。
各检查组要确定专人做好文字记录,认真填写各学校开学检查情况记录表,写好书面检查总结,于9月14日前交教育股许明成同志。
(三)督促学校限期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各学校要针对开学检查中暴露出的问题,认真及时加以整改,并做好迎接省市检查组对我县开学工作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县教育局将跟踪督查检查出有问题的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