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管理制度

时间:2019-05-27 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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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班管理制度(一)

  为进一步加强对值班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值班人员行为,确保值班工作的有效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

  负责接听、记录电话,接待来访人员;

  负责解答投诉、咨询的一般性问题;

  负责处理突发事件;

  负责其他临时交办的工作。

  二、值班人员应提前做好值班准备工作,不得迟到、早退;当日不能值班者经值班负责人批准可提前自行调换,并由值班负责人报带班领导。

  三、值班人员要认真受理和解答来电、来访所反映的问题,不得敷衍推诿。在受理来电、来访过程中要热情、周到、耐心、细致,使用规范用语,克服急躁情绪,杜绝过激言语。

  四、对来电、来访人员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解答;不能当时解答的问题,要及时查询或与相关人员沟通后再做答复;对反映的疑难问题要详细做好记录,经整理后转交有关科室或办公室。

  五、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事项时,须详细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概况,报告单位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在第一时间按程序报告带班领导并及时处理,不得延误和疏漏。

  六、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占用值班电话拨打私人电话,不做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项。

  七、值班人员要保持值班室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整齐。

  八、值班负责人负责组织值班人员做好值班工作,值班过程中值班室不得少于2人。带班领导负责检查本班次值班人员的到岗情况。

  九、对值班脱岗的直接责任人和值班负责人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扣除当月考核奖;对无故不到岗人员,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扣除当月考核奖和当日值班费,一个季度内累计达到两次,取消值班资格。对其他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值班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

  值班管理制度(二)

  1)员工值班安排(含节假日)由成本室编排,于上月底公布,张贴指定地方,并分发各室主任。同时,在办公楼一层过道的白板上,负责写明每天值班员的姓名,以便联系。

  2)值班时间:夜班下午五时起至次日上午八时止;节假日:日班上午八时起至下午五时止(特殊情况可随办公时间的变更而变更)。

  3)值班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到位,并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项。值班员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发现一次罚款50元,造成损失从重论处。

  4)值班员在值班时间内,全权代表项目部处理现场的所有事情,安排、检查、落实各项工作。如遇到难事,不能处理的,应立即通报并请示主管领导办理。遇有紧急情况要及时向经理报告,以免造成损失。

  5)值班员应严格控制现场材料的进出,对所有进出场材料进行检查、签收,并认真做好记录,以便分清责任。

  6)值班员因病不能值班的,应先行请假,遇有特殊情况需换班或代班者,必须经经理同意,否则责任自负。

  7)随时注意值班室的清洁卫生,起床后,被子要折叠整齐,床单平整,地面干净。如发现被子未叠或叠得不整齐,铺面、地面乱七八糟,一次罚款30元。

  8)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并在交班前写好值班记录,说明有关事宜。

  值班管理制度(三)

  1 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在放假、非上班期间内,公司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也为了确保公司财物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 值班时间

  2.1 星期一至星期五 11:45―13:30  18:30―20:30;

  2.2 星期六 13:30―17:30;

  2.3 星期日、公司放假、法定节日  8:30―12:00,  13:30―17:30;

  3 值班事宜

  3.1 来访人员的接待和记录;

  3.2 外来电话接听和记录;

  3.3 传真接收和记录;

  3.4 外出货物检查和放行;

  3.5 对生产车间加班员工的督导和服务;

  3.6 写字楼/车间/仓库的安全巡查;

  3.7 及时向有关主管和经理汇报值班期间,在厂人员上报的工作事宜;

  3.8 值班结束时,检查写字楼/车间/仓库的门窗的锁闭和水电的断开情况。

  4 值班记录

  4.1 填写《值班记录表》;

  4.2 填写《外来文件/信件/传真/快递收发记录表》。

  5 值班纪律

  5.1 严格按行政部编排的值班表进行轮流值班;

  5.2 若值班人员有事不能值班,值班人员可以找他人代理,代理人员也必须是值班表上的人员,并将代理情况报备行政部;

  5.3 值班期间,不得私自离开值班地点;

  5.4 值班人员认真做好相关值班事宜,并填写相关记录。

  6 值班补贴

  6.1 星期一到星期五的值班补贴20元, 星期六值班补贴30,星期日值班补贴60元,国家法定假日的值班补贴100元;

  6.2 值班补贴由行政部统计累加后,交总经理签批后,由财务统一现金发放

  7 违规处理

  7.1 没来值班者,没有值班补贴,并罚款100元……

  7.2 不按要上关规定处理值班事宜者,罚款10―50元。

  8 本规定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9 本规定从**年5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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