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日常管理制度

时间:2019-05-27 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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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工日常管理制度(一)

  1、全体员工按照本店编排表,准时上下班、休息,不得迟到、早退、旷工,病、事假应办理请假手续,上班时间衣冠整齐干净,有工作服者一律穿工作服,工作服要整洁,工作证佩戴在左上胸,女士化妆,刘海儿不宜超过眉毛,鞋跟不宜太高。上班前不吃刺激性、有异味的食物,保持口腔卫生。

  2、热情接待顾客,面带微笑,耐心回答客人的询问。以许的态度为顾客做好接待工作,存放手袋、物品等事宜。

  3、做好客人进来的接送工作,要做到“一带二送三介绍”(即带位、送茶、介绍产品、发质知识)。

  4、掌握顾客情况,对异常顾客要留心观察,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

  5、上班时不得会见亲友,不准打私人电话,严禁在工作场所内吸烟、喝酒、吃东西、追逐打闹、玩牌、打麻将,严禁赌博、搞色情服务或色情中介,不提供“三陪”服务和“三陪”信息,以及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离开工作场所必须要征得主管同意。

  6、不准私片带他人进入工作地点,不得私自将本店物品带出本店或赠予他人,更不能有偷窃行为。

  7、服从上级指挥,如发现物品损坏或出现故障要及时报上级处理,联系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8、工具使用前后必须清理干净,摆放整齐,工作地点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物品,设备用完后,必须放回原处,并清理干净。

  9、工具使用前后必须清理干净,摆放整齐,工作地点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物品,设备用完后,必须放回原处,并清理干净。

  10、全体员工要团结一致,各尽其职,献出真诚服务,做好本职工作。

  11、工作要认真负责,力求准确无误地完成工作任务,如遇有疑难问题要报告上级,请示处理,因责任心不强,不按服务规范操作而造成的人为错误或影响发型效果,当事人要受到经济处罚。

  12、洗头、吹发、电 染操作过程中,要做到多问、多观察、多学习。

  13、结账时要礼貌待客,对客人应付的现金清点后要复述一遍,防止出错单,跑单现象。

  14、及时处理客人或同事遗留的物品,并向本部主管报告。

  15、每一位员工有责任保持本店环境的整齐、清洁,不得随地丢烟头杂物,同心协力劝导顾客自觉遵守,维护本店正常秩序。

  16、按规定交接班,如违反规定造成损失,要受处罚。

  17、热爱本店,宣传本店,自觉维护本店信誉。

  18、服从分配,团结协作,不拉帮结派,不惹事生非,主动做好本职工作。

  19、敬业,积极进取,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提高服务质量。

  20、工作时间不打私人电话,不长时间会客,上班时间一律不准接电话,紧急的私人电话则由同事接听转告。

  21、在工作岗位服务要热情、礼貌、周到,接待客人或与客人和同事交谈要用敬语,上班要按本店要求的标准进行服务,接送客人有道谢声,工作出现差错和失误要有致歉声。

  22、工作时面带微笑、有礼貌、负责任、诚实、细致、讲效率、说到做到,对工作推诿,不拖拉,接待客人要善始善终,交接工作要清楚。

  23、穿工作服,佩工作卡,保持整洁,保持口腔卫生。

  24、切实服从上司的工作安排和督导,按照要求完成本职任务。

  25、不得顶撞上司,不得无故拖延、拒绝或终止上司安排的工作,如不满可向上一级投诉,寻求合理的解决途径。

  26、如要工作中出现意外情况,上司不在又必须立即解决时,应电话联系或自己妥善处理。

  27、有合作精神,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要为同事创造条件,注重服务质量,使客人对服务无可挑剔。

  28、养成节约用电、用水、节约使用产品和易耗品的良好习惯,爱护公物,看到将要坏的地方立即通知维修。

  29、对仪器、用品应严格按照标准操作规程使用。

  30、搞好区域卫生。

  31、不因自己心情而影响工作质量。

  32、保守本店经营机密。

  33、服从文化、工商、公安、消防等部门的管理、监督。

  员工日常管理制度(二)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 经理和主管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节  奖励

  第六条 本公司设立好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七条 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11、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有上述表现符合《晋升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

  第八条 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经理店长进行审核;

  3、总经理或店长批准。

  第三节  处罚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第九条 有下列行为者罚款10元:

  1、随意吐痰,丢纸屑果皮者;

  2、早会迟到者;

  3、营业时间内聚众聊天、(www.lieshai.com)看小说、吃零食、打瞌睡、抄写非公事文件者。

  4、岗位卫生检查不合格者;

  5、当班期间未佩带工牌、未穿着制服、衣冠不整者、前期部门示未化淡妆者;

  6、礼仪、称呼不规范者(包括对主管、摄影师、化妆师、设计师的称呼);

  7、填写各种工作表格不认真、漏填者;

  8、当班期间当众化妆,修剪手、脚指甲者;

  9、打卡后吃早餐者;

  10、下班后自己工作岗位未整理者。包括整理卫生、关闭电脑、空调等。

  11、未按公司规定使用公司设备者。如电脑等。

  12、上下班忘记打卡者。(须有主管开单证明确有准时上下班)

  第十条 有下列行为者罚款20元:

  1、未经许可而无故不列席公司会议者;

  2、未经许可而私自带人进入工作场所者;

  3、离开工作岗位未办理代班手续者;

  4、安排任务未及时完成者;

  5、窜岗、随便进入其它部门工作室者。

  6、上班时间吵闹、大声喧哗而不听纠正者。

  7、利用公司设备电脑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者。

  8、上班时间洗头洗自己私人衣服等

  第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者罚款50元:

  1、未经主管同意外出者

  2、态度恶劣,傲慢,不接受管理,当众顶撞上司者。

  3、利用公司设备做私人事件者。如电话、打印机、复印机等。

  4、在顾客面前吵架、说粗话有损公司声誉形象者。

  5、服务态度欠佳,经顾客检举属实者。

  6、有意破坏公司财物者。

  7、出席各种会议或者工作,代他人签到者,如代打卡。

  第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者罚款100―500元:

  1、与顾客或员工发生斗欧吵架事件者,由部门主管根据情节作出处理。

  2、工作未交接清楚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者。

  3、私拉电源影响公共安全、公司正常作业者。

  第十三条 有以下行为者,做记过或开除处分:

  1、利用私人对公司不满,煽动员工情绪制造事端者。

  2、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职务调动者。

  2、在外散布谣言,制造事端,严重影响公司形象者。

  3、泄露公司营业机密,如效益,拍照对数,促销计划与发展营运计划严重者。

  第十四条 有以下行为者视情觉严重报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私自偷取公司产品(包括毛片、加洗、压膜、复制光盘等)与顾客产生交易者。

  2、盗取、偷窍顾客、同事、公司财物者。

  3、盗取、泄露公司内部高级文件、机密者。

  第四节 考勤制度

  第十五条、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每日二次或四次,上班前和下班后,不得无故不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因故不能打卡或忘打卡者,必须有部门主管批准签字,每月不能超过两次。主管月底把公文整理后统一交予会计

  第十六条 忘打卡每人次处于二元处罚,以每一次递增一元。(即第一次忘记打卡二元,无次忘记打卡三元,三次四元以此例推)。

  第十七条 员工应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凡迟到一分钟三元扣罚,每月迟到超过五次在原有处罚上在扣除100元。

  第十八条 员工无故不上班或外出时不办理任何手续,作旷工处理。旷工按三倍扣除当天工资。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30天者,公司将予以除名。

  第十九条 考勤工作由会计负责,考勤员应有较强的责任心,坚持原则

  第二十条 每月考勤报表与考勤记录在发工资前应进行仔细核对,核对无误后方可计算工资。

  第二十一条 员工请事假、病假、公假等,必须到前前台领取统一公文,正确填写,报有关主管签字后,然后在急时送回前台。

  1、员工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请假,如必须请假,应先办理请假手续,得到批准后,做好交接工作方可离开岗位;

  2、如因突发事件不能到岗者,须立即托人带信或打电话通知部门主管说明原由,由部门主管当日下班前补办手续上交人事部;

  3、员工因病(事)请假,公司不发当日工资。不足一天的,以所以岗位每日上班时间钟头数,按比例扣发当日部份工资,并扣除当月满勤奖金;

  4、员工请事假在三天以内由经理(主管)批准,超过三天者须报总经理批准;

  5、部门经理(主管)请假必须报总经理批准;

  6、员工请假,必须在批准的期限到时上班。特殊情况超假,应申述充分理由和出示证明,以补办续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便离开工作岗位,按旷工论处;

  7、如请假必须提前一天进行申请;如有突发事可以在8点之前打电话。8点之后无效

  8、员工在一年内累计或一次性事假超过三十天者,一年内累计或一次性病假三十天者或病事假四十天者,不能享受年终福利、奖励待遇;

  9、因参加社会活动、工作、业务需要或会议必须离开工作岗位者,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给予公假,工资照发;

  10、因某些原因想辞职的,必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总经理签字后生效。签字时间往后推30天才可以正式辞职。

  (以上规章制度全体员工签字即日生效)

  员工日常管理制度(三)

  1、工作时间不穿工作服、戴工作牌外出做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情,

  2、员工无论何种车辆必须按指定地点等放。

  3、在员工食堂就餐时佩带工号牌,非本酒店员工在员工食堂用餐要经过酒店批准。开餐时间:早餐:7:30-8:30、中餐:10:30-12:00、晚餐:15:30-17:30、夜宵:8:30-10:00。

  4、维护清洁卫生,不准乱倒饭菜残渣,

  5、珍惜粮食,发现浪费者加重处罚。

  6、保持员工宿舍干净整洁,安全、节约用电用水,防火防盗。不准带外来人员进入宿舍,若是亲友探访必须经由宿舍管理员同意,并在晚上23:00前离开宿舍。不准从事赌博活动和其他违法行为。

  7、如有下列行为者将受到处罚:随地吐痰、乱扔烟头、果皮、纸屑、杂物、不讲究个人卫生,无故造成的噪音,带有毒有害物品进入宿舍,私人物品乱摆乱放,不做值班卫生,私自带外来人员在宿舍住宿,有偷窃和违反法律行为,损坏公物等;严重者交公安依法惩处。

  员工处罚条例

  一、轻微过失: (5元―30元)

  (1) 无故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

  (2) 不遵守门卫制度,拒绝交验包裹。

  (3) 上班时不带工号牌或不交警卫检查。

  (4)在店内前厅、商场逗留,穿行或出入客用店门。

  (5)经理助理级别以下未经批准搭乘客用电梯(保安、行李员、大堂副理、总台夜班除外),使用客用卫生间。

  (6)上下班不走职工出入口,下班后不穿店服离店。

  (7) 非当班时间私自在店内逗留游逛。

  (8)当班时不佩带工号牌,不着店服,仪表仪容不符合规定标准。

  (9) 当班时误点,高声喧哗或高声说话。

  (10)工作时哼歌曲、吹口哨、跺脚、奔跑,在营业场所双手叉腰或插口袋,整理头发或衣物,抓痒、化妆、照镜子、打响指等有失职业风度的动作。

  (11)当班时翻阅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报纸、杂志等。

  (12)当班时吃东西,不按部门主管规定的时间就餐。

  (13)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及各种不卫生的行为。

  (14)服务时不用敬语、礼貌用语、或用禁语。

  (15)未经部门主管/经理批准,擅自动用店内物品、设备、仪器。

  (16)当班时不接受领导的安排、指挥,不与同事协作、合作共事。

  (17)在禁止吸烟区和客用吸烟区吸烟。

  (18)服务效率差,引起客人明显不悦。

  (19)代他人或请人代打考勤卡者

  (20)违反安全守则及规定(性质严重者将另行处理)。

  (21)不遵守员工宿舍、员工餐厅的有关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可按规定给予严重处分)。

  (22)不遵守所属部门或有关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和服务程序(情节严重者可按规定给予严重处分)。

  (23)所犯错误和上述条款性质类似,按此类条款处理。

  二、重大过失 : (30―100元)

  (1)对客人及同事无礼、不庄重、粗言秽语、出言不逊或恐吓、威胁、欺负同事。

  (2)发现饭店财物受损、丢失,不管不问或慌报信息。

  (3)有意怠慢工作或工作不努力,没有完成主管分配的工作任务。

  (4)未经领导允许,在饭店内擅自向客人贩卖,索取或举行募捐活动或要求客人代办私事。

  (5)有意违反店内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及特殊工作指示(性质严重者可按严重过失第九条处理)。

  (6)随便改动或毁坏排班表、告示牌、张贴的规章制度、文件、布告、通知、通告等。

  (7)将饭店的物品、工具、材料、设备、器材等私藏。

  (8)未经批准私自将客人遗忘的物品或同事遗忘的物品收藏。

  (9)当班时打瞌睡、下棋、打扑克、弹拨乐器或收看电视、听录音机、手织毛活等。

  (10)擅自移动或动用消防器材、设备、设施或改做它用。

  (11)未经允许私自进入客房。

  (12)无故旷工(全年累计旷工不足7天),无故不打卡连续3天的。

  (13)因事缺勤(包括因病)而不预先打电话向部门主管请假。

  (14)未经部门主管允许私拿饭店公物使用。

  (15)拾到遗失财物不上交、不报告。

  (16)偷看黄色淫秽书刊、杂志。

  (17)随意在店内墙壁、电梯、厕所等公共场所乱写乱画。

  (18)严重违反饭店的其它(或本部门经饭店管理当局批准的)有关规定。

  (19)所犯错误和上述条款的性质类似,按此条款处理。

  三、严重过失 :(100元以上或开除)

  (1) 殴打宾客、同事。

  (2)因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条款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审查的。

  (3)用非法手段偷窃、涂改各种原始记录、帐单、单据或利用已付帐单向另外客人收钱和故意加收、中饱私囊。

  (4) 偷窃、骗取客人、同事、饭店的财物。

  (5)私自将属于饭店的物品、客人遗忘、赠送的物品及同事遗忘的物品携带出店。

  (6)与客人私做交易、行贿、受贿或进行不道德行为及额外服务以收取费用者。

  (7) 擅自给亲友或熟人以特殊照顾或优惠。

  (8) 骚扰客人私生活、偷看、窥视者。

  (9)当班时故意违反店内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规范,造成饭店财物受损或客人、同事伤亡。

  (10)违反国家法律、财经纪律,给国家和饭店造成损失。

  (11)在饭店内携带、藏匿枪支、弹药及其他各种伤人凶器。

  (12)有意向外单位泄露饭店的机密文件、资料、数据,使饭店利益遭到损害或伪造饭店文件欲谋私利。

  (13)对领导不忠实及谎报消息或编造、传播有损于饭店及全体员工利益的谣言。

  (14)当班时聚众闹事,煽动及参与殴斗事件或煽动员工集体怠工、罢工等活动,假传上级命令或对上级命令压而不发。

  (15)在店内与客人做淫秽性交易,为客人招妓或参与此类活动。

  (16)旷工连续七天或全年累计七天的。

  (17)未经管理当局允许,同时受雇于其他雇主、公司或单位。

  (18)当班时睡觉,在饭店赌博。

  (19)当班时喝酒、服用毒品、医学专用剂、致幻剂、兴奋剂等。

  (20)拒绝执行管理当局的决定,当班时不服从上级的命令,拒绝工作或遇紧急情况不服从上级指派的工作。

  (21)客人严重投诉。

  (22)未经允许私自用万能钥匙打开客房及办公区房门,私撬更衣柜。

  (23)严重违反有关规定并造成重大影响。

  (24)所犯错误和上述条款性质类似,按此类条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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