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计算机管理制度

时间:2019-05-27 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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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密计算机管理制度(一)

  第一条为加强柴胡店镇涉密计算机及涉密网络的管理,保障办公使用过程中国家秘密的安全,避免计算机病毒等非法入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及其它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涉密计算机及涉密网络是指处理、存储和传输涉密信息的单机、笔记本电脑、涉密信息系统及涉密网络等。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柴胡店镇直各部门。

  第四条柴胡店镇党政办公室对本规定第三条所指各部门执行本规定负有指导、监督、检查职责。各部门主要领导,对本部门执行本规定负有指导、监督、检查职责。

  第五条涉密计算机投入使用前,要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不允许进行各种形式的有线及无线的网络连接,不允许使用无线功能的键盘鼠标进行操作。

  第六条涉密计算机应为专人专用,用户应定期修改机器登录密码,密码要求8位以上并有英文大小写和数字的混排。

  第七条涉密网络由各单位指派专人负责接入管理,不允许私自将笔记本电脑、小交换机、无线设备接入涉密网点。

  第八条涉密网络需要使用移动介质前,应先检查移动介质是否存在病毒、木马等恶意程序。

  第九条涉密人员因工作变化、调动等原因需要开始或停止使用涉密计算机及涉密网络的,所在部门应备案登记,并提交书面申请由领导批准后再由网络管理人员开通或关闭相应权限。

  第十条涉密计算机及涉密网络所在的场所,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指定专人进行日常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该场所。

  第十一条涉密计算机及涉密网络设备需要维修的,必须到市保密局指定的维修单位维修。涉密计算机等设备送修前必须将涉密存储部件拆除并妥善保管;如需请外来人员维修,单位应派人全程监督修理过程。涉密存储部件出现故障,如不能保证安全保密,必须按涉密载体予以销毁。

  第十二条涉密计算机如需恢复其存储信息,必须到市保密局指定的具有保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将废旧的存储介质收回。

  第十三条禁止将涉密计算机转为非涉密环境使用,禁止进行公益捐赠或销售。

  第十四条报废、销毁涉密设备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清点、登记手续,送至市保密局指定的销毁单位销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销毁。

  第十五条管理人员违反本规定,情节较轻的,应责令改正,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造成泄露机密的,按照有关保密规定给予责任 人行政或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镇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年7月4日起实施。各部门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涉密计算机管理制度(二)

  第一条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由镇政府统一购买,并建立台帐,登记配发。党政办公室主任负责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条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必须安装杀毒软件,定时查杀病毒。

  第三条涉密计算机与国际互联网和其他公共信息网必须实现物理隔离。

  第四条连接党政内网的计算机,坚持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www.lieshai.com)上网信息不涉密”。

  第五条涉密计算机实行专人负责,坚持“专机专用”的原则。

  第六条涉密计算机按计算机分级保护 规定确定密级后,不能处理高密级信息。

  第七条涉密计算机只能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非涉密计算机只能使用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能交叉使用。

  第八条用涉密计算机处理的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等过程文件应按保密要求及时销毁。

  第九条严禁用非涉密计算机以任何形式制作、存储、处理、发布、传递涉密信息。

  涉密计算机管理制度(三)

  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

  1、涉密计算机系统保密建设方案应经过市委保密委员会的审查批准,未经审批不得投入运行。

  2、进入涉密计算机系统应进行身份鉴别,要按要求设置并定期更新涉密系统口令。

  3、涉密计算机系统应当与国际互联网物理隔离。严禁以任何方式将涉密计算机联入国际互联网或其他非涉密计算机系统。

  4、涉密计算机系统工作场所应作为保密要害部位进行管理。

  5、机关工作人员不得越权访问涉密信息。

  6、涉密计算机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员、密钥管理员和系统管理员应由不同人员担任,并且职责明确。

  二、涉密计算机使有管理

  1、承担涉密事项处理的计算机应专机专用,专人管理,严格控制,不得他人使用。

  2、禁止使用涉密计算机上国际互联网或其它非涉密信息系统。

  3、严格一机两用操作程序,未安装物理隔离卡的涉密计算机严禁连接国际互联网或其它非涉密信息系统。

  4、涉密计算机系统的软件配置情况及本身有涉密内容的各种应用软件,不得进行外借和拷贝。

  5、未经许可,任何私人的光盘、软盘、u盘不得在涉密计算机机设备上使用;涉密计算机必需安装防毒软件并定期升级。

  三、笔记本电脑使用管理

  1、涉密笔记本电脑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使用时必须履行登记手续。

  2、涉密笔记本电脑严禁安装无线网卡等无线设备,严禁联接国际互联网。

  3、涉密笔记本电脑限委机关工作人员使用,禁止将涉密笔记本电脑借与他人。

  4、涉密笔记本电脑中的涉密信息不得存入硬盘,要存入软盘、移动硬盘、u盘等移动存储介质,必须定期清理,与涉密笔记本电脑分离保管。

  5、不准携带储涉密信息的笔记本电脑出国或去公共场所,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必须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四、移动存储介质使用管理

  1、涉密存储介质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使用时必须履行登记手续。

  2、涉密存储介质应按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注密级,并按相同密级的秘密载体管理。

  3、禁止将涉密存储介质接入非涉密计算机使用。

  4、不得将涉密存储价质带出办公场所,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带出的,需履行相应的审批和登记手续。

  5、个人使用的u盘等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存储涉密信息,因工作需要必须使用的,使用后要及时消除密信息。

  五、数码复钱机、多功能一体机使用管理

  1、数码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必须指定专人使用,其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使用。

  2、处理涉密信息的数码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不得连接普通电话线,不得与委局域网连接。

  3、复制涉密文件、资料 、图纸等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复制件必须按密件处理,不得降低密级使用。

  4、处理涉密信息完毕后,必须立即销毁存储的涉密信息。

  六、国际互联网上发布信息保密制度

  1、在国际互联网上发布信息必须由办公室统一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操作,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在互联网上发布涉及工作内容的任何信息。

  2、在国际互联网上发布涉及工作内容的信息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必须由市建设口保密领导小组审查后,交一把手书记签批手方可发布。

  3、严禁将任何涉密文件、信息等发布到国际互联网上。

  4、严禁将案件、信访信息发布到国际互联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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