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能源管理制度(一)
1范围
本办法规定公司能源管理的组织机构和岗位责任制,电、水、油、煤、压缩空气等在使用、计量、统计报告、消耗成本等方面的管理要求或标准,其核心工作是节能降耗,适用与公司内部各部门。
2总则
2.1为加强能源管理,降低物耗,杜绝浪费现象,提高能源利用率,根据国家能源工作方针政策和能源管理标准,结合本公司生产和物资消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2能源管理坚持遵循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厉行节约、效能统一的原则。
2.3各部门必须加强节能宣传教育,积极推广节能新技术、新设施。
2.4节能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公司每一位职工均有参与和履行节能工作的权利和义务,并有权力对浪费行为进行检举和制止。
3能源管理的组织机构及岗位责任制
3.1组织机构
3.1.1能源管理涉及到公司各个方面和生产的全过程,他是一项高度综合的管理工程,必须建立一个完善的管理体系。
3.1.2能源管理实行公司、部门、车间、班组、四级管理体制。公司设能源管理领导小组,对能源管理进行决策;各部门、车间(科室)、班组生产第一责任人为逐级管理机制能源管理责任人,这样形成全公司能源管理网络。
3.1.3公司能源管理领导小组由主管生产经营常务副总理任组长,厂长任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安全能源部为专职职能部门,与其他管理部门能源管理员或技术员一起,负责办理和协调日常事务。各部门、车间(科、室)应结合本部门实际,分别设置兼职能源管理员。
3.2岗位责任制
3.2.1能源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①协助和督促公司法人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的能源法律、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
②负责公司能源管理制度、节能计划、节能技术进步措施、能源消耗定额、节能奖惩办法的审查与执行监督;
③负责本单位新增用能项目的合理用能评价;
④考核监督公司能耗定额执行情况;
⑤开展节能宣传,组织节能培训,积极推进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应用;
⑥结合生产、经营状况,对能源管理工作作出决策,并审批实施方案。
3.2.2能源管理员(包括兼职)的职责:
能源管理人员协助本部门能源责任人负责对本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①协助和督促本单位负责人组织贯彻执行公司的能源管理相关规定;
②协助责任人作好本单位能源管理制度、节能计划、节能技术进步措施、能源消耗定额、节能奖惩办法的制定与执行监督;
③协助领导作好本部门能耗统计、分析,报告情况;
④协助领导考核监督本单位能耗定额执行情况;
⑤组织、监督本单位能源使用和节约规定工作的落实;
⑥组织编写并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表。
3.2.3财务部职责:
①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的能源法规、方针、政策、技术标准和公司相关规定;
②参与公司能源管理制度、能源消耗定额、节能奖惩办法的制定与执行监督;
③参与本单位增购用能设备的审查;
④负责公司能源使用的统计、汇总和分析;
⑤组织编写并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按照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规定定期报告工作;
⑥考核、监督下属各车间能耗定额执行情况。
3.2.4机动部职责:
①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的能源法规、方针、政策、技术标准和公司相关规定;
②参与起草公司能源管理制度;
③负责公司新增用能项目的合理用能评价和增购用能设备的审查;
④考核、监督下属各车间能耗定额执行情况;
⑤配合相关部门组织的用能分析、节能测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⑥开展节能宣传,组织节能培训;
⑦负责公司水、电等能源的初步统计,定期汇总、上报;
⑧负责能源计量设备的定期检验的组织和实施;组织能源计量工作,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的原始记录和台帐;
⑨负责能源使用和计量等设备或项目的请购(立项)、改造或报废的组织的实施。
3.2.5安全能源部职责
①监督有关能源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技术标准及制度的贯彻执行;
②按照能源领导小组要求开展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组织;
③协助组织能源节约监测部门完成对所有单位的能源节约监测任务;对监测发现的问题,监督整改;
④参与有关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及有关报表的核实、上报工作;
⑤协助能源领导小组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的能源法规、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
⑥组织公司能源管理制度、节能计划、节能技术进步措施、能源消耗定额、节能奖惩办法的制定与执行监督;
⑦参与本单位新增用能项目的合理用能评价;
⑧开展节能宣传,组织节能培训,进行节能信息交流,积极推进新型节能技术的推广和使用;
⑨完成领导小组交给的其他工作。
3.2.6生产部职责:
①贯彻执行国家的能源法规、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执行相关公司能源管理制度;
②负责本部门各下属车间制定和执行能源管理制度和并进行监督;
③参与生产新增用能项目的合理用能评价;
④考核监督下属车间能耗定额执行情况;
⑤组织生产用能分析,协助节能管理工作部门完成节能监测,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修改;
⑥开展节能宣传,组织节能培训;
⑦组织编写并报送生产能源利用状况统计报告;
⑧积极推进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应用;
3.2.7采购部职责:
①贯彻执行国家的能源法规、方针、政策、技术标准和公司的相关制度;
②负责能源使用、计量设备等的采购;
③参与公司增够用能设备或能源计量设备的筛选;
④考核监督本单位能耗定额执行情况;
⑤积极应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3.2.8各车间(科室)职责
①贯彻执行国家的能源法规、方针、政策、技术标准和公司的相关制度
②负责本单位能源管理制度、节能计划、节能技术进步措施、能源消耗定额、节能奖惩办法的制定与执行监督
③负责本单位新增用能项目的合理用能评价,参与本单位增购用能设备的审查;
④考核监督本单位能耗定额执行情况;
⑤协助节能管理工作部门完成节能监测,积极参与分析,对发现的问题参与进行整改;
⑥组织编写并报送相关能源利用状况统计或分析报告;
⑦积极推进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应用
⑧监督检查本单位做好能源消耗的原始记录,能源统计台帐,准确及时地上报;
3.2.9各班组职责
①执行公司相关能源规定,合理使用能源;
②组织全班组人员完成班组的节能指标,积极开展小改小革和技改活动;
③监督班组人员认真填写原始记录,按规定及时报送有关部门,妥善保存各项能源原始记录。
4能源计量管理制度
4.1能源计量管理机构及人员岗位责任制
4.1.1能源计量管理工作由机动部计划检查科负责。
4.1.2每月月底公司水、电的一、二级计量由计划检查科负责抄表、统计、汇总并上报财务。
4.1.3计划检查科负责能源计量器具的选型、配备、检定。
4.1.4电修车间负责能源计量器具的校准工作。
4.2能源计量器具的选型、采购、入库、报废管理
4.2.1机动部计划检查科,依据最新《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所规定的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进行选型。
4.2.2通则规定准确度等级静态计量衡器准确度0.1级、动态计量衡器准确度0.5级、电能表0.5级。
4.2.3对公司能源计量器具进行正确选型后由计划检查科申报请购,由采购部安排采购计划,检查科验收合格后方能入库。
4.2.4当能源计量器具到达使用年限或因故障无法使用时由计划检查科鉴定后提出报废深情报主管部门审批。
4.3计量器具的配备、使用、维护、保养
4.3.1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应根据生产、经营和成本核算的实际需要,按公司级、车间级、重点耗能班组或机组三级计量要求进行配备。
4.3.2能源计量器具使用单位依据说明书正确使用,提供良好的使用环境,并负责能源计量器具的维护、保养。
4.3.3当能源计量器具出故障时由计划检查科统一安排维修校准。
4.4能源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
4.4.1能源计量器具中法定要求检定的计量器具属强检范围,由计划检查科联系相关法定单位依据法定周期进行强检。静态计量衡器校准检定周期一年。电能表由供电公司首检。
4.4.2能源计量器具中计量皮带秤的检定依据皮带秤实物标定方法进行检定。
4.4.3皮带秤实物标定方法
①清除皮带秤上的物料,检查秤体,清除各传感器积灰以及秤体间夹杂的
物。记录标定系数K值。
②依据说明书进行空标定。(分别进行皮带环行、出皮、挂码标定)。
③将皮带秤计数器清零。启动皮带秤使一定数量的物料通过配料秤,秤中计数器显示值为Wh将物料送标准秤称重值为Wb。
④计算被标定皮带秤误差值。D=(Wh-Wb)/Wb*100%
⑤若 D (绝对值)小于1%仍需要标定一次验证标定结果。连续两次标定D小于1%则可判定秤合格,可以正常使用。
⑥若D大于1%应计算新的标定系数K。K=Wb/Wh*K1(K1为原标定系数)并将新的标定系数K输入控制仪表。重复步骤3-6直 D 小于1%.
⑦标定完毕后填写《皮带秤实物标定记录》BSCR402。
⑧皮带秤实物标定每半年一次。若皮带秤故障维修后及时标定。以皮带秤实物标定方法进行。
4.4.4公司无能力检定的非强检计量器具由计划监察科依据具体情况决定如何检定。
4.5计量数据采集、处理、使用、保管及监督制度
1、公司水、电的一、二级计量由计划检查科每月月底负责抄表、统计、汇总上报财务。
2、原煤进厂的使用的数量的计量由财务部磅房处负责记录、上报;
3、油品进厂及使用的计量由库房负责记录、上报;
4、各车间热风炉每月的煤耗由生产部盘查,核定后报送财务部,进行成本核算;
5、一级(进厂的)电能计量和二级(车间级)电能消耗的计量数据,由机动部负责采集、填写报表并报送财务部和能源部;
6、燃油和成品油的采购、供应的数据,由采购部按月报送财务部和能源部。
7、生产用水的计量数据,由机动部负责采集、填写报表并报送财务部和能源部。
8、三级能源消耗由班组填写能耗台帐并报送部门能源管理员,对于重点能耗机组的能源消耗数据,如果要求报送能源部,则有车间确立专人及时报送。
5能源的统计及报告、分析制度
5.1统计是计量与测试结果的汇总,是计量测试信息的宏观表达。是代表一个特定时间段或一个特定范围的性质。
5.2企业能源消费统计是指系统地收集整理计量资料与信息,建立健全能源消耗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和经济核算,如实地反映能源活动的过程及其规律的整个工作。
5.3实施程序
1、能源消耗品(电、水、油、煤)的进厂及消费数量由相关部门统计后上报财务部,再由财务部专职统计人员汇总统计报出。
2、电、水消费数量由计划检查科专人根据总表及分表数据按月统计上报。
3、油品(柴油、汽油)消费数量分别由铲车班、烧成车间及司机班,根据实际使用量按月统计上报。
4、原煤进厂数量由磅房根据磅秤记录逐日上报;原煤消费数量由烧成车间根据统计秤数按日统计上报……
5、低硫煤消费数量由机修车间所属锅炉房专人根据实际情况按月统计上报。
6、计划检查科要建立主要耗能设备台帐,并准确填写耗能原始记录。
7、财务部要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台帐。
8、各部门上报能源消费数据要做到准确、及时。
5.4企业能源统计的内容如下
5.4.1统计的原始记录
①燃料的进、销、存原始记录。
②能源的加工转换原始记录。
③重点能耗设备原始记录。
5.4.2企业节能技术改造措施台帐。
①节能奖惩台帐。
②能源计量仪表台帐。
③能源计量仪表周检台帐。
④企业燃料的进、用、存台帐。
⑤企业能源消费台帐。
⑥企业的设备台帐。
⑦企业节能技术改造措施台帐。
5.5企业能源统计的报告
1、一类是对外呈报给上级主管部门的统计报表。
2、另一类是企业内部统计报表(要较为详细)。
3、这两类报表的共同部分应数据一致并与台帐相符。
5.6企业能源统计分析
通过定期对主要用能设备、公用系统以及全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并采用必要的测试和能源消费统计分析相结合,确定用能水平,查找节能潜力,明确节能方向,为改进能源管理,进行节能技术改造,提高能源利用率提供科学依据。
1、我公司所涉及的能源消费产品主要有电、水、油、煤。
2、电、水消费分析主要由计划检查科负责,燃油、原煤消费分析主要由生产部负责。
3、各相关部门对出现的能源消费异常情况,要及时分析上报公司能源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人。财务部根据当月的能源消费情况汇总编制月报,用以能源消费考核。
4、根据国家能源消费政策,各相关部门提出能源消费改进措施并跟踪实施情况。
5、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能源消费政策,控制能源消费。
6能源使用及节能管理规定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为进一步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的深入开展,调动职工的节能积极性,进一步节约资源、降低成本、增加效益,安全合理的利用煤、水、电等资源,保障生产经营的合理进行,特作如下规定。
6.1用电管理
6.1.1机动部负责全公司供电、用电管理。组织制定生产工序用电指标,制定节约用电措施和奖惩办法。负责对外电费用的结算。
6.1.2机动部必须努力确保全公司的电力正常供应,并督促与检查各车间及其各部门经济合理用电。
6.1.3生产部应对公司生产合理调度,对一些重大耗电设备,有效控制开停时间,尽量提高负载率,降低其单位电耗。主要生产设备的开停,由生产部根据生产计划用电统一调度,平衡全公司的用电负荷。各用电部门必须服从统一指挥,使用电各项指标达到供电管理部门规定的要求,从而最大限度地节约电能和费用支出。
6.1.4机动部要指导生产车间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日常保养工作,做到有计划地预修和检修,减少设备临时停车,提高设备完好率;生产部要协同车间加强磨机的级配、优化工艺参数的管理,减少故障,提高运转率和台时产量,降低工序电耗。
6.1.5各单位必须严格节电制度,控制办公及公共区域用电的合理开停时间,各处照明设施的用电功率必须符合相关规定,避免电能的浪费,否则按有关规定给与处罚。
严格控制电加热器、电扇的发放、使用、回收,凡必须用电加热的,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6.1.6外单位或其他独立核算单位用电,需经机动部批准,并按机动部指定地点接表,按表收费。电表的购置和安装费用由申请单位负担。
6.1.7各用电单位应努力开动脑筋,提出节电新建议,并积极配合设备动力处搞好节电工作。
6.2用油管理
6.2.1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成品油的管理规定;
6.2.2采购部应根据公司的生产部门提出的、经过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的各种供油计划,及时购进生产所需的符合使用要求的成品油料;
6.2.3机动部负责维修用油的管理,应制定使用计划,节约使用;
6.2.4成品油进公司后应由油库统一贮存保管。油库对每次进油都要过磅、记账,并及时与进料单据核对。如有差错,应通知采购部及时处理。
6.2.5各单位领用油时,必需持领料单,领料单各栏不得涂改,库房管理人员在发放油料时应及时核对品种、数量,严格计量。
6.2.6全公司油料实行定额发放,节约使用,严格控制,按实际需要,经过分管公司领导的批准,核实供应。
6.2.7库房保管员必须严格执行油料的收发制度,根据计量结果,据实填写票据和台帐,减少损耗。
6.2.8使用的油料按使用单位每月底分别统计,单独核算,并将统计结果上报;
6.2.9行政部门、生产部、机动部车辆用油,应进行单独核算,积极鼓励车辆节约用油。
6.2.10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设备润滑管理制度》,作好润滑油品的管理、使用和保管工作。
6.3用煤管理
6.3.1质量部负责原煤质量的管理;
6.3.2生产部制定生产煤耗指标及相应的节能措施;
6.3.3采购部在充分了解原煤矿产资源及煤质指标后,选择满足生产要求的优质煤进公司;
6.3.4原煤堆场和联合储库存煤由生料车间负责管理,质量部应根据不同的品种和质量划分若干存煤区;
6.3.5原煤进公司后,财务部磅房通过地中衡对其数量进行验收。
6.3.6原煤进公司后,质量部取样分析,质量部及时将分析结果反馈给采购部,并确定次批原煤是否继续进货;
6.3.7机修车间锅炉房应制定用煤计划,及时购进原煤;
6.3.8锅炉用煤进厂程序同生产用煤;
6.3.9锅炉房职工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减少浪费。
6.3.10锅炉房耗煤量及库存量应及时报送计划检查科,以便进行统计上报。
6.3.11所有计量、上报、统计程序执行能源相关管理制度。
6.4用水管理
6.4.1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关于节约用水的有关政策、规定;
6.4.2全公司职工积极参加节约用水活动,增强节约用水自觉性,杜绝长流水现象;
6.4.3机修车间对公司自来水管道、水龙头进行定期检查维修,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6.4.4全公司各单位应全面做好节水工作,发现管道、水龙头有损坏漏水的,应及时通知机修进行维修;
6.4.5计划检查科负责整体用水的统计、管理、监督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
7奖惩
为鼓励和调动企业职工对节能的积极性,大力开展计划用能、节约用能,以节能求增产、以节能增效益,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订以下奖惩规定,内容如下;
7.1处罚
一、警告
二、行政记过
三、处罚
四、更严肃处理。
1、出现以下行为的,将参照《公司奖惩制度》评定方式和程序或《奖金管理办法》相关内容给予行为责任人门警告、行政记过处分或处罚,同时对责任单位扣罚一定奖金比例。
(1)未及时落实节能岗位责任制,将煤、电、水等能源指标管理纳入各车间、班组日常指标管理体系的;
(2)出现能源浪费现象未按期整改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
(3)故意毁坏能源计量设备的;
(4)不按要求记录能源消费数据或进行统计的;
(5)不正确使用能源计量设备的;
(6)存在长流水、长明灯等浪费水电现象的;私拉乱接线路的;不及时关闭电脑、电扇、空调等办公设备的;存在其他浪费现象的;
2、出现以下情形的;虚报、瞒报、伪造、篡改能源消费统计资料的;连续多次不积极落实公司节能管理规定的或落实效果明显的;汇报能源管理领导小组报请公司总经理给予严肃处理。
7.2奖励
一、表扬
二、现金奖励
三、优先参与评定先进集体或个人;
1、参照《公司奖惩制度管理条例》程序、方法对以下行为和行动的给予奖励:
(1)在推广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节能管理和节能技术进步创新中取得显著成绩或单位和个人;
(2)在清洁生产的跑、冒、滴、漏综合治理活动中提出合理化建议的;
(3)通过小改小革,实现节能增效,取得明显效果的;
(4)符合认定程序的其他节能突出行为。
7.3本条例在数额、认定方式等与公司工艺、设备及生产计划奖金考核办法出现分歧的,以先发布并有效的制度为准,争议较大的,由能源管理领导小组以会议形式进行讨论。
8能源计量检测的管理
8.1生产区水、电的二级计量由能源课负责抄表、汇总并呈上级有关部门。各部门内部视具体情况做二、三级计量统计。
8.2公司内部的生活区及厂区宿舍的水、电计量由部门主管负责抄表
9附则
9.1本办法由公司能源管理领导小组给予解释。
9.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企业能源管理制度(二)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工业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利用状况的监督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确保完成我市工业节能降耗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黑龙江省节约能源条例》、《哈尔滨市节约能源办法》和《哈尔滨市工业节能监察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所指工业重点用能企业是指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五千吨(及以上)标准煤的用能企业。
第二条工业重点用能企业的确定以市统计局确认的企业上年度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数据为准,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工信委)将会同哈尔滨市统计局于每年联合发布工业重点用能企业名单。
第三条工业重点用能企业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相关节能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
第四条工业重点用能企业应当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在具有节能专业知识、实际经验以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中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报市工信委备案。
第五条工业重点用能企业应按要求填报《哈尔滨市工业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负责人备案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第六条工业重点用能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健全节能管理制度,开展能源审计,实施节能奖惩措施。
第七条工业重点用能企业每年向市工信委定期报送上年度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源利用状况报告主要包括能源消费情况、能源利用效率、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节能效益分析和节能措施等内容。
第八条能源管理负责人负责组织对本单位用能状况进行分析、评价,(www.lieshai.com)组织编写本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提出本单位节能工作的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本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能源管理负责人应当接受节能培训,并依法做好对本企业人员的相关节能法律、法规及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编写等知识的培训。
第十条主要耗能设备操作人员未经节能培训不得上岗。
第十一条市工信委负责监督、检查工业重点用能企业重点耗能设备操作人员接受节能教育培训的情况。
第十二条工业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源管理负责人的备案和培训的执行情况将纳入年度工业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工作考核内容。
第十三条工业重点用能企业未按照规定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和按规定报送备案的,由市工信委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黑龙江省节约能源条例》及《哈尔滨市工业节能监察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四条工业重点用能企业填报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应报送市工信委审查,对节能管理制度不健全、节能措施不落实、能源利用效率低的工业重点用能企业,市工信委要开展现场调查,组织实施用能设备能源效率检测,责令实施能源审计,并提出书面整改要求,限期整改。
第十五条工业重点用能企业未按节能法律、法规开展能源审计及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者报告内容不实的,由市工信委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哈尔滨市工业节能监察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市工信委负责解释。
企业能源管理制度(三)
一、总则
为提高公司的能源管理水平,降低能源消耗,在公司各领域形成节约挖潜的良好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河南省《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理》实施细则,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能源管理的范围
本规定适用范围为:使用前进集团公司所提供各类能源的生产、生活、办公、经营等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用户),以及各类管理、生产、执行部门。所指能源为外购一、二次能源和企业转换能源,如:煤炭、电力、成品油、压缩空气、天然气、水等。
第二条:能源管理目标
在全公司形成能源节约化、用能规范化的良好氛围,各用能单位逐步实现合理用能、安全用能、节约用能、绿色用能,使公司能源管理工作制度化、标准化、精细化,打造低碳排放、清洁节能、幸福生活的绿色环保企业,保证企业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能源管理组织机构
1、集团公司成立能源管理中心,有集团公司总经理任主任,下设两名副主任,各子公司、处室分管能源的负责人为委员组成。
2、配备两名专职节能员,由工程安装公司管理,负责日常的能源管理工作。
第三条:三级能源管理网
1、能源管理中心作为职能部门负责集团公司的能源管理工作。
2、各子公司、处室指定一名领导为本单位的能源管理负责人,配备一名兼职能源管理员,做好本单位的能源管理工作。
3、班组设节能员一名,负责本班组能源管理及配合上级能源管理部门做好工作。
第四条:能源管理部门的职责
1、能源管理中心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能源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等;
2建立和健全能源管理组织架构和能源管理制度;
3负责对集团公司能源供给与消费全过程的规划、组织、调控管理;
4督导、检查、考核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子公司能源管理工作;
5负责节能宣传,组织节能教育、技术培训、检查、考核等工作;
6审核公司各单位、生产线各工序、各主要机台的能源消耗定额。
7负责集团公司与外部供能单位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8根据国家及行业能源管理规定,制订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年度能源管理目标;
9落实集团公司与各子公司签订能源管理目标责任书;
10对各子公司能源管理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季度考核,年终总评,纳入年度目标。
2、设备管理中心职责
1负责设备节能新技术、新工艺和先进经验的推广应用、普及和交流。
2负责设备的维修和检修计划制定,对维修耗能进行控制管理。
3负责新型设备的调研与购置,老旧设备限期改造和高耗低效设备申请报废手续的办理。
4负责在线设备节能改进信息收集、提供先进节能设施及设备的信息。
5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公司各单位、生产线各工序、各主要机台的能源消耗定额。
6提出节能降耗的改进意见。
3、河南前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职责
1宣传落实国家、地方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能源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等;
2在公司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公司的日常能源管理工作。
3做好水、电、煤消耗、定额的计划管理及原始记录台帐的建立健全工作。
4负责公司水、电、汽、暖等供能设备及管网的运行、维修和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锅炉用煤的质量核定,煤耗统计及煤场的管理。
6负责检查公司能源设施、设备是否有跑、冒、滴、漏现象,并限期整改。
7负责公司基建项目及临时用能的审批、办理、使用监管工作。
8负责公司新建、改造基建项目的计量装置、节能设施、及新型保温材料的选购与安装。
9负责生活用水、电、汽、暖的收缴费、维护等日常管理工作。
10负责能耗情况的搜集、总结,推广节约能源的先进经验。监督合理使用能源情况,提出节能措施和奖惩意见。
11负责在线设备节能改进信息收集、提供先进节能设施及设备的信息。
12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公司各单位、生产线各工序、各主要机台的能源消耗定额。
4、前进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能源管理处职责
1宣传落实国家、地方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能源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等;
2在公司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制定集团公司各单位、生产线各工序、各主要机台的能源消耗定额。
3负责监督公司各单位能源合理使用情况,提出节能措施和奖惩意见。
4负责公司能源消耗的数据统计、档案建立、汇总上报,能源消耗定额下达等工作。
5提出节能降耗的改进意见,督促相关部门按计划实施。
4、技术质量部
1负责能源计量器具、仪表的统一管理(包括仪器、仪表、衡器的安装、校验、维修及建立帐卡)。
2负责能源计量器具的维修、周期和定期校验,并作好记录。
3负责公司锅炉用煤、工艺用油等重要能源的计量、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5、各单位及子公司职责
1宣传落实国家、地方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能源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等;
2负责本单位的节能降耗、合理利用等能源管理工作,落实节能措施的整改及实施情况。
3负责制定本单位的能源管理制度,做好基础数据的统计和台账建立,做好本单位能源设备的管理和维修工作,
4根据公司下达的月度能源消耗计划,严格控制各种能源的消耗,杜绝浪费。
5发挥班组节能员的职能,做到班班有耗能记录,各单位要定期召开能源消耗分析会,定期组织检查评比。
第五条:专职节能员职责
1、在能源管理中心、工程安装公司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公司的能源管理工作。
2、积极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其相关的法令、法规,以及各项能源管理制度,提高员工的节能意识,不断提高能源利用率;
3、负责能源计量仪表的配备及抄表、核算工作,并协调能源计量仪表的维修、校验工作。
4、做好所辖区域的能源综合管理工作,编写单位节能工作计划,并认真总结执行情况;
5、汇总、整理、计算能源的各种资料数据,做好原始记录、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定期传送、上报各类报表。
6、认真做好各种能源的统计工作,能源利用分析,监督各单位能源消费,督促各单位节能措施的实施等工作;
7、认真做好水、电、汽、暖的抄表、收费等工作,检查水暖管线是否有跑、冒、滴、漏现象,并督促整改。
8、参与公司各单位能源消耗定额的制定,监督其定额执行过程,及时上报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9、提出节能降耗的改进意见,督促相关部门按计划实施。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能源管理
第六条:用水管理
1、各供水、用水单位和居民用水均实行装表计量,水表的首次安装及日常管理由工程安装公司负责。
2、由于使用部门管理不善,造成水表损坏的,维修及更换费用由使用部门承担。
3、用水单位要积极开展好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经常对区域管线进行检查。
4、每月月底由节能员对使用单位进行抄表收费,居民用水每两个月一次抄表收费。
5、各用水单位要加强用水现场的管理,严格杜绝常流水及跑冒滴漏现象,能源管理有关部门不定期进行检查。
6、各生产用水单位要做好节能降耗、重复利用工作,针对不同岗位制定水的重复利用率,建有循环水池的岗位,重复利用率不得低于90%。
7、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必须做好节约用水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的“三同时”工作。
8、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没有能源管理部门批准、登记、抄表,私自供水的,对施工单位予以考核、罚款。
9、居民用户不得私自拆卸计量装置,转供用水,发现计量装置损坏,应及时申请维修、更换。
10、工程安装公司要落实好管线巡查制度。
第七条:电力管理
1、用电管理的原则:“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计划用电”,各用电单位装表计量,各生产单位严格执行公司下达的用电定额。
2、各用电单位要节约用电,公司区域内严禁使用白炽灯、汞灯、钠灯,必须使用高效节能灯具,新安装电表应为新型智能电子电表,老式电表应逐步淘汰。
3、凡需要临时用电,施工用电,必须向工程安装公司申请办理临时用电手续,并填报临时用电设备的使用时间、容量负荷、安全措施,批准后方可接电施工。
4、各单位、居民用户用电不得私拉乱接和偷电,不得私自转供用电。
5、居民用户不得私自拆卸、改装计量装置,发现计量装置损坏,应及时申请维修、更换。
6、供电线路要严格执行线路巡查制度,责任单位要定期检查供电线路,减少降低用电损耗,杜绝漏电现象的发生。
7、生产区域用电设施设备,责任单位要严格执行巡查制度,确保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杜绝用电隐患。
8、变电所值班员必须保证功率补偿装置的正常运行,确保公司电力系统的功率因数在0.9以上,使功率因数补偿处于最佳状态。
9、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应根据工程安装公司电力负荷分配方案调度用电负荷,采取保一类负荷,限二类负荷,停三类负荷的办法,合理用电。
10、临时用电、施工用电应符合临时用电管理规定,禁止私拉乱接,由施工管理单位进行监管。
11、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没有能源管理部门批准、登记、抄表,私自供电的,对施工单位予以考核、罚款。
12、除工艺需要外,其他岗位或作业现场,必须使用电炉、恒温箱、烤箱、电暖器等大功率用电器的单位,须经生产指挥中心认可,能源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13、生产操作人员对所使用动力设备应尽可能减少空载操作,尽量提高负载率,降低其单位电耗。
14、节能员抄表准确,电力分析清楚,每月核准各用电单位计量装置是否运行正常,按规定期限对计量装置进行校验。
15、严格照明用电管理,节约用电,公共区域照明必须安装自动控制开关,生产、办公场所照明做到随手关灯,杜绝白昼灯、长明灯。
16、积极推广应用各项行之有效的节电措施和新技术,对淘汰型的各种用电设备设施,要按计划退出运行。
第八条:汽、暖使用管理
1、锅炉房供能出口、用户进户前,必需安装计量装置,做到计量用能,节约用能。
2、节能员每月检查用能单位计量装置运行是否正常,保证计量准确,按规定期限对计量装置进行校验,发现异常,上报并及时处理。
3、计量装置由使用单位进行日常管理,发现损坏,及时申请维修、更换,杜绝无计量用能。
4、供能单位要严格执行汽、暖管线巡查制度,做好管线的日常保温、维护和检修工作,减少热量损失。
5、供能单位要严格控制蒸汽压力,保证生产需要的情况下,禁止出现冲爆安全阀的现象。
6、单位使用蒸汽、热水按蒸汽流量计和热水表计量收费,居民热水采暖按国家规定0.16元?m?/天进行收费。
7、冬季供暖日期为十一月十五日至次年三月十五日,遇有天气异常情况时,根据公司通知实施调整,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提前或推迟采暖期。
8、供暖单位要适时、经常测量居民用户室温(房屋符合保温标准),控制温度标准18℃。
9、生产作业场所,根据需要合理控制室温,杜绝蒸汽浪费现象。
10、各居民用户不得随意改变室内管路的规格及走向,不得随意增加散热器片数或改变散热器位置,不得随意关闭或开启供热阀门。
11、各用户在进行室内装修时,对管路及散热器的遮挡必须方便维修,因装修给维修工作造成不便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及损失由用户自己承担。
12、严禁在供热支、干管路上私接暖气,私接放水阀、私接放气阀。
第九条:用煤管理
1、原煤进厂,经检验合格后,按实际过磅重量办理入库手续,禁止弄虚作假。
2、原煤使用要做到先进先出的原则,防止储存过久,因风化降低热值,造成浪费。
3、使用单位要做好原煤的盘存工作,保证煤场存煤与帐相符,煤堆不宜过高,采取措施防止煤的风化、吹走、流失等损耗。
4、原煤购进、储存过程中,禁止混入其它杂物,避免使用设备的损坏。
5、使用单位做好用煤日消耗记录,每月汇总,上报用煤数据,根据煤耗情况,提出节煤建议予以实施。
6、能源管理部门不定期对原煤的购进、计量、储存、使用进行检查,保证执行过程的真实,使用合理。
第十条:其它用能管理
压缩空气管理
1、各生产单位根据工艺要求,在保证供气压力的情况下,尽量减少开机负荷和次数。
2、使用单位每班要对供气管线巡视,发现漏气、不合理用气现象,及时整改。
3、供气管线安装合理,尽量减少气路中的阀门、气嘴及其他管件,压缩空气过滤器要定期更换,保证供气质量。
4、供气设备设施要定期检验,保证安全用气。
油耗管理
1、生产工艺用油,按生产计划报批,根据生产指挥中心下达的定额控制使用。
2、各单位油料设专人管理,油料的出入库都应计量准确,经领导批准后方可领用。
3、油料管理人员要定期盘存,油料应按不同品种、规格摆放整齐,密封存放,防止挥发,不准混放、混用。
4、各单位维修用油要有计划,严格控制用量,做到重复使用,节约用油。
5、各种废品油料,使用单位认真采取措施进行管理回收,定期由企业管理部按国家废油回收标准回收处理。
6、各单位车辆用油按照车辆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实行百公里油耗考核。
7、各单位要做到计划用油、合理用油,每月统计汇总,上报能源管理部门。
第十一条、能源定额管理
1、加强对能源的使用、管理和考核工作,对公司各耗能重点部位、重点工序、主要机台都要制定能源消耗定额,随同生产计划按时下达到各单位,定额覆盖面要达到90%以上。
2、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和上级下达的计划指标,每年修订一次能源消耗定额。
3、每月对计划定额和实际消耗进行统计和分析,对超定额和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的召集有关人员,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4、认真总结、整理、积累能源消耗定额的历史资料。为搞好能源统计分析,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第十二条、计量管理
1、各用能单位用能实行装表计量收费,一户一表,杜绝估量收费。
2、各种计量器具的更新、改造、安装、校验等工作均有工程安装公司协调实施,费用按相关规定收取。
3、各种计量器具在安装前,必须经过具有资质的检验部门校验,方可安装使用。
4、专职节能员每月对各种计量装置进行检查,发现计量不准、损坏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协调专业部门维修、校验,费用按相关规定收取。
5、计量器具的检验周期暂定为:照明电度表五年,低压动力电度表二年,高压电度表一年,水、汽表一年,对不合格者要及时更换。
6、供能单位、用户单位要分别建立计量仪表管理档案,制定校验计划,并做好校验登记,计量室要配合做好仪表定期校验工作。超期、无校验合格证的仪表,禁止使用
7、供能单位、用户单位、管理部门对计量器具有疑义时,由工程安装公司组织进行校验标定,校验标定后误差在规定范围之内,由提出疑义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交付校验标定费,检验超差,由计量器具维护单位支付校验标定费。
8、用户单位对计量仪表要妥善维护,如有遗失、损坏,由用户负担恢复计量仪表的全部费用。
9、用户单位有意损坏计量仪表或有意偷量,按照当月的日最大用量乘以当月天数的五倍量予以处罚。
四、奖惩制度
第十三条、奖惩与监督
1、遵照以上《能源管理制度》各条规定实施奖惩。
2、公司领导对能源浪费现象有权责成能源管理部门追究当事者责任。
3、由集团公司监事会对当事者进行考核、奖惩。
第十四条、奖惩制度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得到通报表彰和奖励
1对能源管理或节能工作成绩突出者。
2对节能有发明创造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有成果者。
2、发现盗窃、浪费能源现象,能积极制止并报能源管理部门者,查实后予以500-1000元奖励。
3、有下列情况者按制度进行惩罚。
1完不成能源消耗定额,超耗各类能源者。
2因违犯操作规程,造成事故,浪费能源者。
3所分管的用能设施,因不负责造成浪费者。
4、惩罚形式
1通报批评、罚款。
2降级、降职。
第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500-2000元罚款,纳入公司工作质量考核。
1、供能单位和用户单位因管理不善造成严重跑、冒、滴、漏,而不及时处理的。
2、各用户单位照明灯有长明灯现象,有盗窃、浪费能源现象。
3、各用户单位违规使用电炉子、电热板、电暖风、电热棒等大功率用电器的,没收器具。
4、逾期30天不交纳能耗费的用户,除每天按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五进行征收滞纳金,逾期60天不交纳耗用费的用户,停止供能。
第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2000-3000元罚款,纳入公司工作质量考核。
1、接到违章、浪费用能整改通知书,没有限期整改,或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整改之日未完成的。
2、未办理审批手续而私自增加容量和增添设备者,未经公司同意而向第三者二次转供者,已经停供又未办理复用手续而擅自使用者。
3、不服从能源管理部门、生产调度部门管理,不按规定执行电力分配制度的。
第十七条、故意破坏供能设备、设施的行为,造成能源浪费、计量失准的,处以2000-5000元罚款,纳入公司工作质量考核。
第十八条、凡私自改变绕越表计使用、伪造、损坏、私自启动表封印或用其它方法致使表计不准者,其行为视同盗窃用能,除按规定追缴能耗费外,处以500-2000元罚款。
五、附则
第十九条、本管理制度中未涉及的情况按国家相关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其它文件中条款与本文件相冲突者,以本文件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年10月2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