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发放制度(一)
1、 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期除外,员工 连续请假不得超过7天。如有特别紧急的事情,不能亲自回厂续假,需传真请假说明(仅限一次),该说明后附该员工 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
2、 假期结束返厂时,员工需及时销假,凡未销假或超过假期时间未返厂者,按旷工处理,并从该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全额社保费用。
3、 跨越月份的请假,该员工主管领导需在次月3日之前核实员工是否有继续回公司上班的意愿,如该员工已没有意愿回厂上班,需及时用部门联系单的方式通知办公室停交社保。如在次月10日之前,员工未返厂,发放工资时,将发放月的工资扣除全额社保费用后发放,扣除部分待员工返厂上班后陆续补回。
4、 如因员工未及时销假而引起的额外费用的发生,请假员工的直接主管领导和办公室负责考勤 的责任人及社保缴纳经办人承担相关连带责任。因为员工工资按照考勤 表编制和发放,工资编制和发放时产生的额外费用,相关编制人承担连带责任。
5、 员工连续请假超过10天或年内请假累计超过20天者,取销当年工龄工资、评优、奖励等各种福利。
6、 员工离职后又复职,原工龄取消,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
7、 根据华盛公司的考勤管理 制度 ,当年连续旷工超过3天或一年累计旷工超过10天解除劳动合同 。
工资发放制度(二)
1、认真学习领会国家有关工资政策,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调整变动全校教职工的职务工资、岗位津贴、教龄津贴及各项补贴。
2、协助办理学校新录用人员相关手续的报批工作和退休职工退休手续的办理工作。
3、根据国家工资政策,调整全校离退休职工的离退休费及各项补贴。
4、为职务、职称发生变动的教师及时兑现职务工资。
5、负责学校专业技术人员报表和工资报表的填写、上报工作。
6、负责人事关系的转接、劳资工作,协助主任和副主任做好日常工作。
7、根据学校岗位调动及时调整各种津贴、补贴。
8、做好办公室日常上传下达工作。
9、协助妇委会主任完成工作。
10、认真拟定本岗位工作计划,做好本岗位工作总结。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