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销售管理制度(一)
一、销售部门员工日电话量标准为100分钟,传真量标准为8份。
二、加入公司不足半年及在加入公司前从事电话行销工作不足一年的新员工日电话量标准为120分钟,传真量标准为12份。
三、电话量的考核与统计工作由技术部同志具体负责,在每日下班前10分钟内将统计结果交部门经理审核。
四、传真量的考核与统计工作由项目经理具体负责,采取员工自报、项目经理监督抽查的方式,在每日下班前公司或部门例会上进行通报。
五、员工发传真必须有详细的传真记录,包括联系人、职务、单位名称、电话及传真等信息,信息不全或未事先电话联系的传真不能计入当天传真记录,虚报传真一经查实一次扣除50元罚款。
六、本着“日清日结、日结日高”的工作原则,日电话量与传真量原则上要求在下班前完成;对未能当日完成工作量的员工,可延迟下班半小时完成;对延迟下班尚未完成的员工周日必须来公司加班,由值班经理监督完成。
七、对电话量与传真量规定落实特别优秀的员工,公司每月给予适当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并在月总结大会上通报嘉奖。
八、传真量及质量是员工工作业绩与工作态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在转正、工资调档及晋升方面将予以优先考虑。
电话销售管理制度(二)
为增强营销人员的责任感与工作激情,共同创造良好、健康、积极的工作气氛,针对电话营销人员电话量的考核标准,特做如下规定:
一、每天必须拨打120有效沟通电话,并且记录25个可持续跟进客户。(包括意向客户和可发展客户)如外出拜访客户可根据时间适当减少电话量。无特殊情况者且电话量又不达标的则少一个罚5元。
二、加入公司不足半个月的新员工每日电话量标准为80个,记录意向客户量标准为15个,不达标的少一个罚5元;
三、营销人员每日的工作记录,在下班前要发送给部门主管或经理。
四、营销人员的跟进记录必须输入公司的EM客户管理系统,包括联系人。单位名称、电话及跟进内容,信息不全的不算,虚报一经查实一次扣除50元罚款;
五、本着“今日事、今日毕”的工作原则,日电话量未达到标准的必须延迟下班时间,由部门主管或经理监督完成。
六、上班禁止打开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包括聊QQ;
七、营销人员每周六需要把下周工作计划发送给部门主管或经理;
八、公司举行的关于业务知识的培训营销人员不得缺席!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必须经过领导同意;
九、对特别优秀的员工,公司每月在绩效考核上给予一定的加分及晋升方面将予以优先考虑。
领导有情,管理无情,制度绝情!希望大家严格尊守客项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