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规章制度

时间:2019-05-27 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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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店铺规章制度(一)

  1、员工制度

  1)店长迟到罚款20元、员工迟到罚款10元

  2)如不佩带胸牌、头花者罚款5元

  3)不可佩带过多的首饰

  4)工装要整齐,脏了就要洗

  5)老员工要带新近的员工

  2、员工准则

  1)员工应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与服务观念,以自身的良好表现来建立品牌的形象

  2)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遵守店铺的管理制度,及其安排

  3)如遇不明事项应遵从领导,同事之间要和睦相处,要对新近员工以友善的态度

  4)员工应爱惜公司的财务

  5)员工要对待工作要有满腔的热情,对顾客要以友善的态度,不可以对顾客提出的要求刻意刁难

  3、员工的仪容仪表

  1)头发要整齐、清洁、头饰要与工服、发型搭配得当。

  2)要按公司化妆标准化妆,不可留长指甲,涂重颜色指甲。

  3)制服要干净、整洁,不能有异味。

  4)店员不能穿拖鞋。

  4、工装、工牌佩带情况

  1)工服是公司的形象,是店铺的形象。在规定穿工服的时间内,员工必须统一穿工服。

  2)工作时间内必须佩带工牌,要注意个人的仪容仪表。

  3)凡利用工牌在外做不正当的事,将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罚

  4)未按公司或店铺要求穿着工服的,罚款5元

  5、店铺卫生

  1)橱窗、通道、展厅需打扫干净

  2)试衣间、镜框、模特、地面、挂钩、椅子均需打扫

  6、店铺制度

  1)工作时需严格遵守公司仪容仪表着穿规定,提供优良的服务,以客为先。

  2)不准无故迟到、早退、旷工。如需请假,须提前一天向店长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生效。

  3)工作时,要保持口腔卫生,不准喝酒和吃有异味的食物,营业中不准吸烟、吃零食。

  4)不准以任何理由拒绝上司合理的工作安排,必须尊重上司。

  5)工作时间严禁在工作场所说笑、打闹、争吵、赌博、吸咽、酗酒、追逐、大声渲哗、当堂整理着装、化妆及一切有损公司或店铺形象的行为。

  6)工作时间不能擅自离岗或随便窜岗。

  7)穿着已购买的公司服饰回店铺须向主管或店长登记款号。

  8)员工在个人利益与店铺利益发生冲突时,应以店铺利益为先。

  7、闲聊接打私人电话

  1)没有顾客时不准聊与工作内容无关的事项

  2)不准在忙时接打私人电话

  8、员工的整体素质

  1)有顾客光临时要微笑式与顾客打招呼

  2)在为顾客服务时要使用礼貌用语

  3)在遇到难缠的顾客时要有耐心

  4)即使顾客没有购买也要做到微笑欢送顾客

  9、对货品的熟悉程度

  1)熟记产品的款号、码号、颜色及其价格

  2)熟悉产品的位置、归类

  10、店铺的整体陈列

  1)根据服装的色系及其款式进行陈列

  2)根据不同的风格进行陈列

  11、团队合作意识

  1)小组之间的相互合作

  2)组与组之间的相互帮助

  12、新近员工制度

  1)老员工要带新员工熟悉环境、货品

  2)在新员工遇不明事项时老员工要有耐心为新员工解答

  3)新员工的适用时间内要遵从公司的制度及各项安排,不可推诿

  店铺规章制度(二)

  1、专卖店员工实行轮班工作制。所有专卖店由店长编排每月《排班表》,各员工需按表上班,不得擅自改动。员工不得私自换班,换班需提前一天申请,并取得店长同意方可,没有同意申请误般按矿工处理,员工每月换班不得超过3次,店长不得与员工换班。

  2、所有员工应于营业前15分钟到达专卖店,并签到,否则按迟到处理。所有员工上下班必须签到,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替他人签到。

  3.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1分钟罚款1元,以此类推,迟到1小时按旷工处理(一天扣除三天工资),月迟到3次以上者通报上级给予处罚或辞退。若因为前一天加班时间太长而引起的迟到,店长应视情况处理,在适合范围内的可不计迟到。

  4、所有员工必须穿着整齐的工作服,佩戴好工牌,进店后5分钟内换上工作服,淡妆上岗:需画眉、腮红、唇彩和眼影(颜色统一、协调),员工用餐后要复查个人的仪表,及时补妆,[莲山课 件 以最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

  5、所有员工必须礼貌用语,招呼迎接进店的顾客,使用迎宾语,如“上午好,欢迎光临xx”等,如果有明显看见顾客而不热情招呼接待的,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罚款5元。

  6、营业时间内员工不得在卖场内扎堆、闲聊、吃饭、吃零食、坐柜,乱抛杂物等不雅行为,所有员工不得上班时间上网,经发现员工上网罚款20元,店长、店助不予提醒监督一并罚款,金额是员工的2倍。

  7、所有员工不得在卖场内拨打和接听私人电话,不得私自会客,上班时间员工电话统一在上班前放入抽屉,由店长和店助给予监督和提醒,员工亲友来访,接待需在店外接待不得超过10分钟。

  8、各专卖店每天必须召开早晚班交接会,每日交接会中由店长告知个人员的销售情况,表扬销售好的员工,鼓励并协助销售不好的员工,找出其销售不好的原因,并及时跟进。

  9、卖场内个人员不得与顾客发生争吵,凡在卖场内与顾客发生争吵者罚款50元。

  10、所有员工必须完全熟悉店内货品的基本情况,陈列位置。每天的货品挂通整理要到位,特别是拉链、纽扣、下摆、色系等不得杂乱,随时对货品进行整理,店长拟定员工货品考核制度,[莲山课~件 每周考核人员货品熟悉情况,如:货品零售价,库存,颜色,FAB等,连续两次考核货品知识不合格的员工罚款5元。

  11、卖场内必须随时保持干净、整洁、卫生,如果有明显未注意到的地方店助应给予提醒或警告。每周一安排大扫除,将地板上所有难洗的污渍擦拭干净,包括模特、空调、试衣间、仓库等每一个卫生死角和每一件物品的擦拭,之后由店长亲自检查。

  12、顾客试过的样衣要及时归还原位,货架不许留有空衣架,如放错位置或直接将货品收仓,造成没出样,营业员罚款5元,店长翻一倍,顾客试衣服时试下一套就收上一套,试衣间留有衣物,造成商品丢失人员照价赔偿。

  13、所有员工不允许私自拿xx的购物袋装私人物品,发现者罚款5元一个,如果需要者应及时还回。员工要爱护店内财务,不得损坏或取为己有,如有损坏或遗失一律按原价赔偿。

  14、工作中应保持愉悦气氛,良好的精神状态,应让同事心情舒畅笑脸迎人,不得将工作以外的情绪带入工作中来影响其他同事,违者店长给予提醒或警告。

  15、各专卖店每月由店长和上级协商定制月销售目标,并将月销售目标分解到个班次、个人员。连续3个月个人销售业绩不达标者直接降工资或自动辞职

  店铺规章制度(三)

  一、店铺考勤制度

  1、工作时间:

  ①、店长工作时间:中间班12:30―20:30,星期二休息。

  ②、领班、导购工作时间:上下午倒班,每两星期休一天。

  上午班8:00―14:00下午班:13:50―20:30

  ③、周五、周六时间延长至22:30。

  实际情况需要调整时,公司确定通知后方可执行,专柜依据商场的实际情况执行。

  2、考勤记录:

  ①、店长每月3日前将审核完毕的上月店铺考勤表交于上级主管。

  ②、店长每月29日前将下月店铺排班表交于上级主管。

  ③、助店执行考勤制度,店长进行监督。

  ④、考勤表要规范记录,店铺加班需填写加班申请单,经上级主管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视为无效。加班单需注明加班人、加班时间。

  ⑤、迟到期:

  1》迟到时间在10分钟内,每次处罚5元。

  2》迟到时间在20分钟内,每次处罚10元。

  3》迟到时间在30分钟内,每次处罚15元。

  4》迟到时间在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内,每次按其上月日平均工资处罚。

  ⑥、早退:

  1》早退时间在10分钟内,每次处罚5元。

  2》早退时间在20分钟内,每次处罚10元。

  3》早退时间在30分钟内,每次处罚15元。

  4》早退时间在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内,每次按其上月日平均工资处罚。

  3、擅自离岗:

  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者以及迟到、早退时间在1小时以上者均以擅自离岗论处,每次按其上月日平均工资的三倍予以罚款,连续擅自离岗三天(含)以上或月累计擅自离岗达五天者,可予以除名处理。

  4、事假:

  (1)员工事假必须提早一天向店长申请,一日事假扣除基本工资与销售提成的5%,员工请事假日数超过2天以上,由店长报请区域主管处,并安排好工作,找好代理人,批准后生效。

  (2)请假如果理由不充分或影响公务时,各级主管可不予准假或暂缓准假。

  5、病假:

  (1)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治疗的,须到工作地医保管理机构约定的医院就诊。

  (2)在上班时间就诊的,应当选择上班地点就近医院,休息时间就诊的,应当选择居住地就近医院就诊,特殊情况在其他医院就诊,应当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

  (3)特殊情况不在公司所在城市就医并需请病假的,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和病假证明。

  (4)女员工怀孕后和产后与生育相关的就诊与病假,应当出具同一个的产前检查医院的就诊和病假证明。因其他疾病需要就诊与病假的,

  (5)员工须凭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单》、住院证明等申请病假休息,需要申请病假的,一般应当在病假休息前申请。

  (6)病假期内员工应告知本部门及人力资源部保证能联系上的联系方式,使公司能及时了解、关心其健康状况及安排后续工作事宜。

  (7)视情况需要,公司有权要求员工出具病历卡、挂号单、检验化验单、医药费用单、社会保险卡(医疗卡)等资料,公司需要员工提供上述资料核实病情和病假时,员工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无正当理由拒绝者或无法提供齐全资料,视为病假无效,病假一律按擅自离岗处理。

  (8)公司如对员工就诊医院诊断和证明持有疑问,可到该员工就诊的医院调查核实,也可要求员工在公司人员陪同下去公司指定医院复查或前往区、县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进行鉴定。员工无正当理由拒绝者,视为请假无效,一律以擅自离岗处理。

  (9)弄虚作假,采取欺骗行为或与医生勾结得到非正常病假单等,经查实,除病假期间按擅自离岗处理外,公司可以按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理处分,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

  (10)职工在病假期间兼职或从事有报酬的劳动、工作,除病假按擅自离岗处理外,公司可以给予其他处理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6、加班:

  (1)如果加班时间安排在休息日,公司将根据工作情况安排补休或支付不少于正常基本工资200%的加班费用。

  (2)如果加班时间安排在法定假日,公司将根据工作情况安排补休或支付不少于正常基本工资300%的加班费用。

  7、调(代)班:

  调(代)班必须提前一天向店长申请,经店长批准,方可调(代)班,在岗期间发生问题责任,由代班正者承担。

  8、用餐时间:

  中午11:30~13:00,下午17:30~19:00,由店长/助店视实际情况安排(错开营业高峰期),但用餐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且严禁在卖场内用餐,如被发现用餐者请主动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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