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金管理制度(一)
1、本公司各部门零用周转金的划拨采取定额式,各部门划拨1 000元,以供日常零星开支之用。
2、各部门的备用金限用于购置消耗性文具用品及事务性临时开支,其余购置器具修缮或金额较大的开支,均应先行呈准后始得办理。
3、各部门应于每周六抄报本周诸项费用开支,限次周星期一送会计 科审核,次周星期三由会计 科按各单位核准金额划拨,但开支申请金额较少者,合并至下周统一划拨。
4、各部门按周抄报该部门费用时,应按次序编号填制备用金报表,一式两份,一份自行留底存查,一份送会计科凭以核对。
5、各部门申请核拨时,应将发票或收据贴于原始凭证粘贴页上,在粘贴页右下端应有部门主管、申请人签章证明。
6、索取发票或收据时,应注意本公司抬头、厂家及负责人签章品名、金额、数量等。
7、会计科审核各部门备用金申请,须会同有关单位按其授权范围审核各项费用,并通知单位。
8、各部门备用金账务处理以不设立账簿记载为原则,仅以备用金周报表代替。备用金(现金)报表代替现金簿,备用金(各项费用)明细表代替费用明细账。
9、各部门各项费用应于发生当月报销。
10、本办法未定事项,按惯例或会计一般处理原则办理。
备用金管理制度(二)
1、目的:为了加强项目部备用金的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制度。
2、名词解释:备用金是单位内部各部门工作人员用作零星开支、业务采购、差旅费等以现金方式借用的款项。
3、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门工作人员积极灵活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和贪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本制度规定了备用金借用和报账手续及备用金的管理要求。
5、备用金借款和报销手续
5、1工作人员需临时借用备用金时,先到财务部办事处索取“借款单”,财务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向借款人发放“借款单”,一式三联,借款人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额等事项,经项目主管经理签字同意,再由财务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到财务部办事处办理借款手续。财务人员审核签字后的“借款单”各项内容是否正确和完整,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办理付款手续。
5、2借款人员完成业务后应在三日内到财务部办事处索取“报销单”,填写好“报销单”的各项规定内容,并经主管经理审批后,再将“报销单”返回财务部办事处,财务人员根据财务制度规定认真审核,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5、3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6、备用金的管理
6、1因业务原因长期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可由财务部办事处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拨出一笔固定数额的现金并规定使用范围;使用部门必须设立专人经管定额备用金,备用金经管人员必须妥善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设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各种零星支出。
6、2财务部办事处应当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用途、金额、注销日期建立备用金台账,按月及时清理。
6、3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应及时冲账,对无故拖延者,财务部办事处发出最后一次催办通知后还不办理者,财务部办事处将从下月起直接从借款人奖金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6、4跨年度使用备用金时,年底必须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并冲销年借款。
备用金管理制度(三)
备用金(国际上也称暂定金额)是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等拨付给非独立核算的内部单位或工作人员备作差旅费、零星采购、零星开支等用的款项。预支备作差旅费、零星采购等用的备作金,一般按估计需用数额领取,支用后一次报销,多退少补。对于零星开支用的备用金,可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即由指定的备用金负责人按照规定的数额领取,支用后按规定手续报销,补足原定额。
1、备用金借支管理
(1)企业各部门填制“备用金借款单”,一方面财务部门核定其零星开支便于管理;另一方面,凭此单据支给现金。
(2)各部门零星备用金,一般不得超过规定数额,若遇特殊需要应由企业部门经理核准。
(3)各部门零星备用金借支应将取得的正式发票定期送到财务部门备用金管理人员(出纳员)手中,冲转借支额或补充备用金。
2、备用金保管
(1)备用金收支应设置“备用金”账户,并编制“收、支日报表”送交经理查看。
(2)备用金定期根据取得的发票编制备用金支出一览表,及时反映备用金支出情况。
(3)备用金账户应做到逐月结清。
(4)出纳人员应妥善保管各种与备用金相关的各种票据。
备用金的管理不论采用何种办法,都应严格备用金的预借、使用和报销的手续制度。
3、备用金预借、使用及报销流程
4、备用金的会计核算
(1)预付及补充备用金时借:其他应收款――备用金贷:银行存款
(2)经审核报销时
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
贷:其他应收款――备用金。
(3)收回备用金余额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