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

时间:2019-05-27 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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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一)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第三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有岗必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都必须在自己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化工厂的各车间、机关及相关部门。

   第二章  厂领导安全职责

  第一条  厂长安全职责

  1、厂长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制度,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安全培训考核。

  4、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亲自主持并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治理计划,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5、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6、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

  7、主持召开安委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8、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三不放过”的原则,坚持发生重大事故向公司汇报制度。

  9、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厂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到当年具体工作中。

  第二条  党委书记安全职责

  1、对全厂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

  2、协助行政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

  3、发挥各级党组织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干部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带领周围群众做到安全生产。

  4、协助行政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5、协助行政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双文明评比和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时,要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

  6、支持厂长关于安全工作的奖惩。支持工会、团委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7、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党委书记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第三条  生产副厂长安全职责

  1、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监督检查生产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4、组织生产职能部门对厂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安全生产部门报告。发生上报公司重大生产事故时,到公司汇报。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特级动火。

  6、负责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中存在的问题。

  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9、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生产副厂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第四条  设备副厂长安全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设备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设备安全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

  3、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监督检查机设备主管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或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4、负责组织机动(或设备)职能部门进行上报公司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向上级安全和机动(或设备)主管部门报告。发生上报公司重大事故或与设备有关事故时,到公司汇报。

  5、组织或设备安全大检查,落实设备隐患整改,制订安全防范措施。

  6、负责大检修的安全管理和外来检修人员的安全教育。

  7、定期召开或设备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或设备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8、组织或设备系统参加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先进经验,奖励先进部门和个人。

  9、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或设备副厂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第五条  销售副厂长安全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供应、销售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安全技术规程,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贯彻“五同时”原则,保证供应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负责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7、定期召开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8、组织供应、销售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9、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销售副厂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第六条  人事副厂长安全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人事教育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人事教育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

  3、负责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配备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技术人员和安全工程师。

  4、负责遵章守纪劳动纪律教育,强化门卫制度,严禁烟、火、危险品带入厂内,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负责审批职工安全、卫生、消防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6、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对发生重大特大责任事故的有关领导分清责任,严肃处理。

  7、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人事副厂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第七条  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及全国总工会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证的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充分发挥群众在安全工作中的监督作用。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工会系统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协助安全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参加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条例的制订。

  4、组织职工开展遵章守纪和预防事故的群众性活动,支持厂长关于安全工作的奖惩,协助做好职工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5、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

  6、落实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防火管理工作。

  7、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工会主席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第八条  工程师安全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技术上对本厂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加强安全技术管理,积极采用安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备,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

  3、在组织新建、扩建、改建基本建设项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4、审查厂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5、负责组织制度生产岗位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规划方案,使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6、参加上报公司事故的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事故进行技术原因分析、鉴定,提出技术上的改进措施。

  7、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工程师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第三章  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第一条  厂办公室安全职责

  1、协助厂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做好厂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打印、下发。

  2、组织检查落实干部值班制度。

  3、负责对临时来厂参观学习、办事人员检查登记和进行进厂安全教育。

  4、搞好各车间的安全工作,制订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5、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

  第二条  安全监督部门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公司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厂长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归口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办好安全教育室;制订班组安全活动计划;对领导参加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3、组织制订、修订本厂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安全大检查。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5、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措工程的“三同时”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安全卫生技术要求。

  6、会同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轻烃分馏装置、锅炉、压力容器、和罐区安全监督工作。

  7、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8、对各种直接作业环节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9、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主管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报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发生重大事故时,组织到公司汇报。

  10、按公司有关规定,负责制订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发放标准,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11、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厂职业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12、负责对厂各车间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会同工会等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办法。

  13、检查督促有车间搞好安全技术装备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14、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岗,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定期开展安全专业人员会议。

  第三条  生产调度部门安全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三同时”。

  2、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安全技术规程的作法,应立即制止并向领导报告,及时通知安全技术监督部门共同处理,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态扩大。

  4、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在调度会上给予表扬或批评。

  5、负责贯彻操作纪律管理规定,杜绝或减少非计划停工和跑、冒、滴、漏事故,实现安、稳、长、满、优生产。

  6、负责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参加其他报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四条  技术部门安全职责

  1、编制或修订的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对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和工艺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2、负责因工艺技术原因引起的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参加其他报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

  3、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的原则,组织技措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用时的“三同时”审查。

  4、组织并检查各车间生产操作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

  5、负责组织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6、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

  7、在技术改造和新建、改扩建装置建设时,负责组织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和审查工作。

  第五条  设备部门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设计、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定和标准,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制订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2、负责各种机械、设备、电气、动力、仪表、管道、采暖通风装置及工业建筑物的安全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制度的要求。禁止防爆等级不够的电器设备进入生产装置。

  3、负责组织施工机具、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安全附件、气瓶、防尘毒和防静电装置、机械和电气联锁装置、安技装备的定期安全检查、校验工作。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重大隐患要坚决停用。

  4、组织设备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有关问题,要有计划地及时整改,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

  5、负责对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登记取证工作。

  6、对外来检修和有关人员等,应组织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有关施工纪律的管理规定。

  7、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向上级报告,参加其它报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六条  保卫部门全职责

  1、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负责进厂人员的证件检查、临时入厂人员的入厂检查或检查登记,以及对上述人员禁带烟火进厂的安全检查,负责关键要害部门安全生产保卫工作。

  2、负责各类重大事故的现场保卫工作。

  3、组织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保卫检查工作。

  第七条  车辆管理部门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交通安全规定,负责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2、负责车辆维护保养,确保安全行驶。

  3、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交通安全管理,负责维护厂区交通安全及各类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

  第八条  综合服务部门安全职责

  1、建立健全安全职责、规章制度及各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负责日常安全工作,组织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和隐患整改。

  3、负责按规定标准做好保健食品、防暑降温饮料的供应、发放工作。

  4、负责食堂、多功能厅的安全防火管理和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5、负责本部门所属柴油机灶、热水加热器、电气设备及其它设备的安全管理。

  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二)

  第一章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 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5S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  安全会议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  安全培训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3、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4、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第六章  安全生产检查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  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1、溶解乙炔气瓶,每三年进行一次检验。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四年进行第一次检验;出厂满七年进行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三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

  第八章  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1、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4、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莲~山 课件 ]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  伤亡事故管理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第十章 附  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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