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业人员红线内容
1.冒进、冒出信号或超速运行。
2.擅自关闭、人为损坏机车行车安全装备或错误输入相关参数。
3.非正常停车后不按规定报告车站值班员或列车调度员。
4.班前、班中饮酒或当班睡觉、擅自离岗。
5.无证驾驶或擅自交他人驾驶。
6.作业人身安全防护不到位。
7.机车乘务员误认信号盲目动车或臆测行车造成险情。
8.操纵机车带电过分相,造成接触网设备损伤。
9.因漏检漏修造成机车、走行部悬挂装置、制动系统、电气装置、车顶设备等缺陷出库上线运行,危及行车安全。
10.未采取防折关、防分离安全防护措施。
11.未按规定及时接收调度命令,错传、漏传调度命令,造成超速行驶。
12.机车停留时未按规定防溜,造成溜逸的。
13.造成责任客车一般C类及以上事故或其他行车一般A类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14.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但未构成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15.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的《信访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被公安机关依据《信访条例》第四十七条之规定予以警告、训诫、制止或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
16.铁路局认定的其他严重危及行车安全的行为。
二、对于触碰红线的作业人员,给予离岗培训、撤职、调离岗位处理
1.发生上述触及红线问题之一时,涉及安全方面由安全科负责、综治方面由武保科负责、信访方面由信访办负责组织分析定责,提报处理建议,由劳人科办理直接责任人退出关键作业岗位的相关手续,职教科负责转岗培训等工作,涉及岗位变动时,工资待遇按照"易岗易薪"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2.改职到其他岗位工作满6个月,表现良好,本人申请,经职教科培训鉴定合格后,根据工作需要,可重新参加原职岗位的竞争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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