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行为规范:
1、仪容、仪表
1)头发要整洁、无头屑,勤洗头,不得染成其他颜色,头发不得太长,不得理光头,女员工不得披发,长头发用发夹夹好(黑色),男员工不得化妆,女员工不得浓妆抹艳、染指甲。
2)员工必须有良好的仪表形态,举止要大方得体,不得盛气凌人,也不应奴颜婢膝。
3)上班时不得谈笑、大声说话、喊叫。不得乱动业主物品。
4)不得哼歌曲,吹口哨,跺脚,不得随地吐痰,丢垃圾。
5)和别人谈话时要面带笑容,可根据不同对象适用语种,声调要自然柔和,亲切。
6)不准讲粗语忌语,侮辱性及过分玩笑的语言。不得以任何借口顶撞、讽刺、挖苦别人。
7)要正确常用“请”,对不起,谢谢!等文明用语,做到请字当头,谢不离口。
2、着装
1)上班时所有员工必须穿工作服,新调入员工可暂行自备着装应干净、整洁,不得披衣倘怀、挽袖、卷裤脚。
2)上班时必须佩带工号牌于左胸前,不得歪歪扭扭,不得用衣物遮盖
3)着工衣不得显露个人衣物,不得外罩便装。
3、员工职责
1)服从分配,听从指挥,热爱本职工作,认真细致、尽职、高效,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2)熟练掌握操作技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及服务水平。
3)认真做好清洁用具、机械的使用和保管工作。
4)按要求和操作规程,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5)互助合作、团结友爱、互相交流学习;及时、认真地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
二员工劳动纪律:
1)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工作服,佩带工号牌。
3)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扣款5元/分钟。无故离岗半小时以上,一小时以下月累计2次或一次超过1小时以上的按旷工一天计算。员工上班、下班以指纹打卡为有效,如果因工作原因不能正常参加指纹考勤者应及时、正确填写《异常打卡情况说明表》。
4)上班时不准打私人电话、看小说、杂志、睡觉、会友及与工作无关的事。
5)因事请假提前1天办理请假手续,未经批准不上班者,作自动离职处理,扣除当月7天工资,如有特殊情况须电话通知主管,上班后立即补办手续。
6)上班时间内不得逗留在休息室,如果发现则按迟到早退来处罚,标准为1元/分钟。由环境主管及景观部人员共同监督,不定时查看。
7)上班时间内不得在工作范围以外的地方逗留、闲逛,如有发现按20元/次来处罚,当月发现2次者按旷工一天处罚。
景观部
201*-2-22
-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范本
- 考勤及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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