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仓库进出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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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烟仓库进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卷烟仓库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工作,预防库存卷烟遭受损失,杜绝各类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仓库管理
  
  第二条 仓库实行封闭式管理,仓库入口处要有“仓库重地,严禁烟火,禁带火种”等字样的警示标识,仓库各区域用标识牌标示清楚。
  
  第三章 进出仓库规定
  
  第三条 仓库员工上班时,必须将除手机外的任何物品存放在员工储物柜后方可进入仓库,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仓库。
  
  第三条 进出仓库区域的人员都必须接受仓库保管员的监督与检查,必须严格执行登记制度,服从保管员的管理。
  
  第四条 进入仓库的所有卷烟,保管员应按相关规定做好卷烟验收入库管理工作。
  
  第五条 临时到公司取货的客户及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及分拣区,只能呆在“禁火线”以外等候。
  
  第六条 快递公司送货至公司门卫,由门卫人员通知保管员进行签收入库。
  
  第七条 进出仓库的公司人员要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上交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后,在相关人员的引导下,方可进入仓库参观检查。
  
  第八条 仓库区域严禁吸烟。任何人进入仓库区域内,不得吸烟,吸烟需到指定区域。外来参观人员吸烟的,将不得进入仓库参观。
  
  第九条 对不能按照《仓库进出管理制度》的,仓库管理人员有权拒绝进入仓库。
  
  第十条 所有出仓库的人员主动配合保管人员做好自查,确定没有携带仓库的任何物品后方可离开。
  
  第十一条 凡违反下列规定之一的,对其处于100元罚款:
  
  (1)外来人员进入仓库未登记的;
  
  (2)库房工作人员未按规定收取外来人员火种的;
  
  (3)工作人员携带火种进出库区的;
  
  第十二条 凡违反下列规定之一的,对其处于200元罚款:
  
  (1)在库区“禁火线”以内吸烟;
  
  (2)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仓库;
  
  (3)携带危险化学品进入仓库;
  
  (四)未经批准在库区内使用移动式照明灯具;
  
  (五)未经批准在库区内使用明火。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 工程建设爆破安全管理规定
  •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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