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安全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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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溪镇第一初级中学安全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市中小学安全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安全工作制度》。
  
  1、安全工作必须遵循"教育为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治"的方针,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网络。校长要亲自抓好安全工作,对本校安全工作负总责;班主任对班级安全工作负责。每学年,校长与各处室负责人、政教处与班主任、班主任与学生家长都要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学校设立一名安全工作联络员,由政教处副主任担任,承担学校安全工作的教育管理、信息报送、宣传等任务。每个班级要设立一名学生安全监督员。学校将安全管理的责任落实到课堂、课外活动、住宿等环节乃至师生个人。所有教职员工均有维护学校安全和保护学生责任和义务。
  
  2、实行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学生在校安全由班主任负责;课堂安全由任课教师负责;学生住宿安全由宿舍管理员负责。学校治安室、门卫和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校园治安秩序,对扰乱学校教学秩序和破坏学校财产、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和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予以坚决打击。每天的值班领导、值夜巡逻人员,节假日护校人员,必须明确职责,按时交接班,妥善处理偶发事件,做好情况记录。对未能严格履行职责而造成师生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者,要根据情节追究其责任,并赔偿必要的损失对情节严重者,还要进行行政处分,甚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3、实行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各部门、班级对安全工作要实行周小查、月中查、每学期一次全面检查制度。总务处要负责校舍、教学设备、器材、生活设施、宿舍、食堂、烤馍店、商店、理发店的安全检查和安全管理。总务处要组织好每年一次的师生体检,冬季要注意防止煤气中毒,春夏季节要注意流行病的防治。教务处要负责教育教学环节的检查和安全管理。班级每周除对本班安全工作排查外,还要坚持每月对学生及其家长(监护人)履行《学生安全公约》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并及时向学生家长就违约行为进行反馈通报,以杜绝各种隐患,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实验室要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实验课须有教师现场指导。实验室管理员对易燃、易爆、腐蚀、放射、剧毒药品要按照公安、消防、卫生等有关部门的规定严格管理,防止发生意外。上体育课时,教师要按教学要求组织学生做好预备活动,并要有相应的保护措施,严格要求学生遵守纪律,保证安全。严禁身体不适的学生参加体育竞赛或其它剧烈活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月汇总安全检查情况,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制订措施加强薄弱环节的工作。
  
  4、实行集体外出活动报批制度。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组织学生春游、远足、夏令营、冬令营、外出参观学习、出校训练等活动,必须书面上报学校审批。(www.lieshai.com)在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整年级、整班外出教育活动,事先必须充分考虑安全因素,拟定详细的活动方案,落实带队教师和各项安全措施,严禁未经批准的各种外出集体活动。凡无安全设施或安全设施不健全的危险地方,不得组织学生靠近或到达。凡需乘坐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要对司乘人员证照、驾驶经验、身体状况等进行详细全面考察,严禁违章驾驶、违章乘坐。严禁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自我保护能力范围的活动(如在高层建筑物上擦玻璃、在公路上搞宣传、去医院等有传染病源的地方做好事、扑救森林火灾)以及与教育教学活动无关或缺乏安全保障的各种社会活动。
  
  5、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不安全事故,要及时逐级上报。各班的安全监督员要充分发挥作用,注意学生中的不安全动态,一旦发生不安全事故或有不安全隐患,要立即报告班主任或政教处,班主任或政教处及时报告值班领导或校长。要注意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改进安全防范措施。
  
  6、实行学生旷、缺课查询制度。班主任对未按时到校上课和旷课的学生要查明原因,进行教育。班主任、任课教师对旷、缺课学生,都应弄**因并及时转告学校政教处或班主任。对旷课三节以上,并在一日内未补办请假手续的,班主任任要进行家访。对因故退学学生,班主任必须写出书面材料,家长签字后,报政教处备案。
  
  7、落实安全教育日制度。每年三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各班要在政教处的安排下,围绕当年的教育主题,结合本校本班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
  
  8、政教处和各班级要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教育学生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全体教职工要牢记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班主任要把学生安全管理摆放在班级管理工作的首位,要经常地根据季节、地域、环境等实际情况选择重点内容,向学生进行防火、防盗、防病、防溺水、防触电、防煤气中毒、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意外伤害等方面地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安全十不准》。
  
  9、全体教职工要恪守职业道德规范,提高教书育人地自觉性和能力,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和役使学生。
  
  10、学校要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作用,积极与桥南派出所和交警中队联系,加强学校治安防范和学生上学、放学时间的交通疏导工作,确保师生安全。
  
  11、学校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凡发生重大不安全事故者,年内不得评为先进集体或个人,年终职称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一学期内未发生较大不安全事故,期末班级量化考核中根据具体情况给班级加记考核分5-10分。
  
  12、各处室、各班级所有教职工,均应对本人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安全负直接责任,如因失职和管理不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身伤害等重大不安全事故者,视其情节给予政纪处分,本人承担经济赔偿或民事、刑事责任。
  
  溪镇初级中学
  
  二OO 一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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