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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校办公室保密工作制度
一、全校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自觉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知道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文件绝对不看。
二、机要室是重要涉密部门,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因工作需要进入的,不得随意翻阅秘密文件和材料。
三、机关来文,由专人统一处理,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拆封。秘密文件、资料由机要室登记、编号。需送校领导传阅的文件,由机要人员负责运转。各处室秘密文件、资料的传阅和保管,由处室指定专人负责。秘密文件、资料不得随意复印、摘录、引用和外传,密码电报由机要人员随送、随收,不得在机要室以外存放。
四、使用电传、传真电话传送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必须严格遵守密来密复、明来明复的规定。
五、需要销毁的文件、资料,应统一送交校办公室,经领导批准后,由省国家保密局统一销毁。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销毁;严禁向废品收购部门出售秘密文件、资料。
附:县委办公室保密工作制度
为了确保党和国家秘密安全,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对办公室机关保密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办公室要定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保密法》以及上级保密部门的有关精神,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法》,自觉提高警惕,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
二、跟随领导出车的司机、接触领导公务人员和秘书人员,凡与本人无关的秘密文件、秘密事项要做到不看、不听、不传。
三、对接触秘密文电的工作人员,要按有关规定严格审查,对不适宜做这项工作的要及时进行调换。
四、确定专人管理文件并做好保密的日常工作,(www.lieshai.com)对收管的文电要及时清点。调动工作时,必须把自己经管的文件全部移交清楚。移交时要造册、清点、核对,并办理签字交接手续。
五、对收发和内部运转的秘密文件、资料、要严格登记手续。要求传阅的,按规定范围传阅,阅后及时退交文件管理人员,不得横传,不得向规定范围以外的人员传阅。
六、凡存放文件的场所,均应按规定采取安全保险措施,办公室一定要做到人走锁落,防止失密、窃密。
七、秘密文件和资料,要在办公室内阅办,用后随时锁入文件橱,不准将文件带到宿舍或其他场所。
八、认真搞好文件的清退和销毁工作。收到的党内文件和其他秘密文件,要按规定定期清退,需要销毁的机密、绝密文件要进行登记,经领导审批后,统一派人监销;不经批准不得私自销毁文件,严禁向废品收购部门出售文件、内部刊物资料。
九、对送印文稿及印出的文件,要妥善存放,凡能入橱的,要入橱加锁;文件清样、废页和多余份数,要及时销毁,严禁个人留存、抄录和外传。
十、因公外出人员,不准随身携带秘密文件。如因特殊需要,必须携带时,须经领导批准,外出期间,要按规定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确保密件安全。
十一、严格通讯保密规定,不得在未设保密装置的有线电话、无线电话、传真机和明电中传递秘密事项。
十二、召开涉及秘密事项的会议,必须有保密措施,对音响设备、录音、会议文件印发、保管、记录、传达,均应严格按照保密规定,提出具体要求,对会议工作人员,要进行保密教育。会场选择要有利于保密,会议期间要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十三、严格执行电报管理规定。县委领导和办公室领导传阅的电报,要随送阅随收回。密码电报一般不得改用文件转发,如确需改用文件转发时,应征得原文机关批准或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并不得出现“密码电报”字样。严禁密电明复,明密混用。
十四、在涉外活动中,要严守外事纪律。不准在外国人面前谈论党和国家的秘密事项。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出国人员在出国前必须接受保密教育。
十五、严格查阅档案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查阅,不得私自摘录和引用。
十六、办公室涉密计算机,要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存储、处理、传递国家秘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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