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秩序维护员考核细则
1. 目的
为了规范物业公司秩序维护队伍的考核机制,加大对秩序维护员的考核力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2. 范围
物业公司全体秩序维护员
3. 职责
3.1项目秩序维护班长负责对本班秩序维护员进行考核;
3.2项目秩序维护主管负责对本项目秩序维护班长进行考核;
3.3项目经理负责对秩序维护主管进行考核;
4. 程序
4.1 小区秩序维护队伍的考核工作,一是现场的业务考核(即项目负责人考核);二是专业考核(即公司其他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的考核);
4.2 考核实施实行加分、扣分制;
4.3 在考核中,对照加分标准和扣分标准所规定的内容,每加或扣1分,等值人民币5元;
4.4 对于秩序维护员的考核实施,由项目实行定期考核,对于发现的违纪违章现象,由考核人员填写扣分、罚款通知单。秩序维护部实行随时抽查的办法,并把抽查的结果和奖罚的人员进行内部通报,同时于月底进行汇总报项目经理审核,在员工的当月工资中体现;
4.5 秩序维护员在工作中,对于超出考核细则规定以外加分、扣分的条款,按物业服务中心相关规定处理。
5. 要求
5.1 加分标准
5.1.1 工作积极主动、提供优质服务、尊老爱幼、屡受客户表扬(加1-5分);
5.1.2 培训认真刻苦、成绩突出、做到学以致用(加1-5分);
5.1.3 工作中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反映问题及时,处理问题灵活(加1-5分);
5.1.4 勤俭节约,为部门节省开支(加1-5分);
5.1.5 经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加1-5分);
5.1.6 班余经常协助管理工作,帮助后进者(加1-5分);
5.1.7 内务始终保持良好,做好传、帮、带工作(加1-5分);
5.1.8 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加1-5分);
5.1.9 在服务(生产)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屡受客户表扬者(加5-10分);
5.1.10 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能源有显著成效者(加5-10分);
5.1.11 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有显著成效者(加5-10分);
5.1.12 抓获在小区里搞推销、散发传单、张贴广告及乱写乱画人员,并将其带到物业服务中心登记、视情节严重,进行相关处理的(加5-10分);
5.1.13 收到业主、用户表扬信加(加5-10分);
5.1.14 拾金不昧者,酌情(加5-10分);
5.1.15 对改革小区物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加10-20分);
5.1.16 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加10-20分);
5.1.17 修改质量体系文件,经实施确定对公司管理有效者(加10-20分);
5.1.18 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或违规行为,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加10-20分);
5.1.19 保护公司财产安全、防止重大事故,抢险救灾成绩显著(加10-20分);
5.1.20 积极参加公司涉外活动,并为公司取得荣誉(加10-20分);
5.1.21 举报秩序维护员敲诈客户、索取好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打架骂人、擅自脱岗、汹酒闹事、赌博、随意检查扣押他人证件或物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经查实后,给举报人(加10-20分);
5.1.22 发现火灾事故及时报警,并积极参加灭火行动者(加10-20分);
5.1.23 收到业主锦旗(加10-20分);
5.1.24 为业主,住户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视情况(加10-20分);
5.1.25 抓获偷摩托车盗窃嫌疑人(加20-30分);。
5.1.26 抓获入室盗窃嫌疑人(加20-30分);
5.1.27 抓获盗窃汽车的嫌疑人(加20-30分);
5.1.28 抓获小区内尾随抢劫嫌疑人(加20-30分);
5.1.29 协助公安机关破获杀人放火爆炸绑架等重大刑事案件(加20-30分)。
5.2 扣分标准
5.2.1 行为考核
5.2.1.1 头发长度前额遮住眼眉,鬓角超过耳屏,脑后发超过衣领,胡须长超过1毫米,鼻毛长于鼻孔,随意脱(夹)帽、披(提)衣、敞怀、不扎领带及不穿黑皮鞋(扣1-5分);
5.2.1.2 当值期间着工作服不规范,出现纽扣未全部钮好,披衣、敞开外衣、挽袖、卷裤脚、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脚,领带未紧束于衣领内,制服外显露个人物品,制服衣袋装过大过厚的物品等(扣1-5分);
5.2.1.3 仪容仪表不整,岗姿和巡逻形象不规范,佩戴标志不正确,言行不文明,当班弯腰驼背、东倒西歪、前倾后仰、伸懒腰、或不带工作证、不按制度着装上岗值勤(扣1-5分);
5.2.1.4 便服混穿、着制服穿拖鞋或着制服外出,着制服时挽裤脚(衣袖)、边走边吃、手插口袋,几人同行(着制服)时,搭肩挽背、嬉笑打闹等(扣1-5分);
5.2.1.5 遇公司领导出入未行举手礼,纠正违章未先敬礼,交接班未敬礼(扣1分);
5.2.1.6 上班严禁抽烟、吃零食、看书报、听收音机、看电视、闲聊、打手机及与外人玩耍,执勤室内及桌面存放与安全无关的物品,包括烟缸、私人物品等(扣1-5分);
5.2.1.7 上班前或当班酗酒,上班失态,精神不振,无特殊情况(急病)及未经报告和批准迟到或早退,接班人员未到,未实施交接班即擅自离岗,视作早退。交接班礼仪不规范,交接工作马虎,且推卸责任(扣5-20分);
5.2.2 业务考核
5.2.2.1 上班一周不熟悉辖区消防设施设备分布状况,上班一周不掌握辖区消防设施设备使用方法,上班二周不了解各类紧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上班期间不按规定开启或关闭相关设施设备,上班二天不熟悉本岗位的职责和管辖区域情况等(扣1-5分);
5.2.2.2 不掌握辖区车辆停放、管理状况,没有按照出入口管理规定对进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控制,不熟悉辖区内业主及业主车辆情况,并对进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问好和敬礼(扣1-5分);
5.2.2.3 未按规定进行交接班或者交接班迟到,交接班时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岗位交接或者是交接不清楚者,交接期间岗位卫生较差,交接班记录填写字迹潦草者(扣1-5分);
5.2.2.4 当值人员责任区域内楼道、公共道路上出现乱堆乱放而当班值班人员不知道或者没有采取相关措施;当班值班人员责任区域内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而当班值班人员却没有及时发现、上报和采取措施;当班值班人员责任区域内有闲杂人员和乱停乱放车辆及物品(扣1-5分);
5.2.2.5 未按规定进行巡视、检查、签到及信息记录和实际不相符;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器械或夜间巡逻未按照要求佩带器械;没有按照规定对进出的来访人员和物资进行登记(扣1-5分);
5.2.2.6 巡视时责任心不强,对责任区域内的火情、偷盗、水、煤渗漏、窨井盖缺损等信息不掌握、不上报、不采取处理措施(扣5-10分);
5.2.2.7 监控人员根据技防设施所提示的信息指令通知有关人员,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赶到现场或者是赶到未及时处理(扣1-5分);
5.2.2.8 车库巡逻队员未按照岗位要求及时对进入车库的车辆进行检查的,或者是检查了没有及时的告知业主;车库管理员没有按照岗位要求对对进出车辆不登记、填写记录不规范、手续不清等情况(扣1-5分);
5.2.2.9 监控、消防中心值班人员没有按照岗位要求履行职责的,发现可疑情况不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处理(扣5-10分);
5.2.2.10 当值期间将相关记录资料遗失或不按规定交接给相关责任人,接受他人委托保管的物品遗失的,除按价赔偿外另(扣5-10分);
5.2.2.11 当值期间故意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发现问题不及时上报或者自己私自处理不上报的(扣10-20分);
5.2.2.12 上班期间用对讲机闲聊、开玩笑,损坏公物,视情节严重另行处理,因个人原因造成对讲机损坏的,除按原价赔偿外。工作中对讲机呼叫不能够及时回应(属人为因素)(扣2-5分);
5.2.2.13 非工作原因使用公司电话的或不按规定使用电话(扣1-5分);
5.2.2.14 上班时间未经允许将对讲机借给他人使用的(扣5-10分);
5.2.2.15 特殊情况(急病)及未经报告和批准迟到1小时以上按照旷工1天处理并(扣5-10分);
5.2.2.16 上班饮酒、私自调班、聚岗,接到指令或帮助请求,因怠慢导致未能及时处置情况的(扣10-20分);
5.2.2.17 明知他人的违纪现象,故意隐瞒或不积极举报,擅自使用他人电脑的,使电脑存储资料消失或破坏(扣10-20分);
5.2.3 培训考核
5.2.3.1 学习或培训考试不及格除按培训制度处理外(扣1-5分);
5.2.3.2 应知应会、专业技能等常识不能按要求掌握(扣1-5分);
5.2.3.3 无故不参加学习、训练(扣5-10分);
5.2.3.4 在学习或训练中连续三次受批评(扣5-10分);
5.2.4 内务考核
5.2.4.1 不按规定请销假(扣1-5分);
5.2.4.2 参加集体活动搞特殊化,造成不良影响(扣5-10分);
5.2.4.3 工作懒散、搪塞、敷衍、出工不出力(扣10-20分);
5.2.4.4 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早操、劳动、整治活动、布控、堵截)(扣10-20分);
5.2.4.5 没有按照《宿舍管理规定》进行摆放和统一管理(扣1-5分);
5.2.4.6 不遵守公共秩序,在生活区内乱扔烟头和垃圾(扣1-5分);
5.2.4.7 个人物品(帽子、洗漱用品)不按指定位置摆放(扣1-5分);
5.2.4.8 在墙上乱张贴、钉钉子、挂钩(扣1-5分);
5.2.4.9 不遵守电视开放时间或开启音量过大影响他人休息(扣1-5分);
5.2.4.10 没有经过队长或班长同意,私自留外人在宿舍里过夜(扣5-10分);
5.2.4.11 在宿舍内未经过队长、班长同意私接电线用电器设备(扣5-10分);
5.2.4.12 不服从宿舍负责人、班长的安全和管理的(扣5-10分);
5.2.4.13 不爱惜宿舍内公共物品,因个人原因造成物品损坏,除按照原价赔偿的同时(扣5-10分);
5.2.5 严禁行为(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及时辞退处理)
5.2.4.1 屡次违反工作制度和纪律,不服从工作安排和当面顶撞领导;
5.2.4.2 故意损坏公物,浪费公司资源;
5.2.4.3 玩忽职守,渎职、失职或对问题失察,造成事故或损失;
5.2.4.4 虚报个人资料或故意填报不正确个人资料,伪造或涂改公司的任何报告或记录;
5.2.4.5 在团队中传播不利于公司发展以及不利于员工团结的各类谣言,影响公共正常秩序;
5.2.4.6 在公司范围内吵架、打架、斗殴,工作时间酗酒、滋事,聚众赌博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5.2.4.7 聚众闹事、罢工、扰乱工作秩序,侮辱同事或妨碍他人工作;
5.2.4.8 品行不端或行为粗暴,屡教不改;
5.2.4.9 违反任何安全条例或从事任何足以危害安全的行为;
5.2.4.10 泄露公司机密或谎报事实的;
5.2.4.11 兼职于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体商业;
5.2.4.12 擅自挪用公款、利用工作时间或公司资源从事个人活动;
5.2.4.13 消极怠工,对公司分配工作故意逃避或屡次不按要求完成;
5.2.4.14 屡次违反公司考勤制度或一月内连续旷工三天以上;
5.2.4.15 严禁以权谋私、营私舞弊、受贿、欺诈的行为;
5.2.4.16 严禁发生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2.4.17 严禁利用工作之便,泄私愤、损坏公物、浪费材料;
5.2.4.18 严禁遇紧急事件时临阵脱逃、推卸责任;
5.2.4.19 将公共物品或者他人物品占为己有,除追回相关的物品外,给予100元至200元的罚款,同时给予及时辞退处理;
5.2.4.20 未经公司同意,个人随意检查、扣押他人证件或物品;
5.2.4.21 向顾客索取小费、物品,或其他报酬,收费不给票、不按票额给票;
5.2.4.22 值班期间私自脱离岗位和岗位上睡觉;
5.2.4.23 工作不努力,在适用期三个月内学习、训练、工作达不到标准的;
5.2.4.24 被业主(用户)投诉,经查属实,影响公司形象的;
5.2.4.25 自己管辖区域出现偷盗事件,扣责任人100-300元,并视情节严重做出辞退队员处理;
5.2.4.26 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内累计迟到、早退3次或无故旷工的或月累计扣分30分的;
5.2.5 秩序维护班长考核
5.2.5.1 公司相关检查,本班岗位上出现了违反公司制度的事情,班长负相应的连带责任,视情况大小(扣2-30分/次);
5.2.5.2 不能及时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扣1-10分/次);
5.2.5.3 发现秩序维护员违纪、不及时制止(扣1-10分/次);
5.2.5.4 处理事情不积极,推卸责任(扣5-30分/次);
5.2.5.5 不跟班作业,擅自脱离岗位(扣5-30分/次);
5.2.5.6 不按程序交接班(扣1-10分/次);
5.2.5.7 处理问题不公,造成班内不团结(扣5-30分/次);
5.2.5.8 不按制度召开班务会、实施训练(扣1-10分/次);
5.2.5.9 无组织岗前训话和班后总结及无列队交接,记录不全。未召开班务会及班务会效果不佳(扣5-10分);
5.2.5.10 无故不配合(扣5-20分);
5.2.5.11 本班纪律作风松懈,未掌握和做好队员思想工作;超出职权范围批假及本班队员请假无控制(扣5-30分);
5.2.5.12 无能力且不主动配合处理突发性事件;视轻重处理(扣10-50分);
5.2.5.13 值勤岗位和生活区域脏、乱、差,整改不力,队员形象差(扣2-10分);
5.2.5.14 无故不参加检查,考评草率了事(扣5-10分);
5.2.5.15 不带头执行制度,违反队员考评标准的,扣分分值是队员的一倍。
5.2.5.16 班队员无故不参加培训,对本班业务无指导培训,新队员无帮带措施(扣5-10分);
5.2.6 秩序维护队长考核
5.2.6.1 违反《秩序维护员考核细则》(扣10分);
5.2.6.2 无故不组织周例会、业务学习、流于形式,无质量、无效果,执行《考核细则》不力(扣10分);
5.2.6.3 不组织训练培训,效果差, 无故不配合(扣10-20分);
5.2.6.4 纪律松懈,守备点薄弱无力,队员违规行为严重,负连带责任,队员请假无控制(扣10分);
5.2.6.5 业务不熟悉、无措施无控制,不主动配合处理紧急情况和突发性事件(扣10-50分);
5.2.6.6 内务管理差,值勤区域和生活区域脏、乱、差,整改不力,队员形象差(扣10-20分);
5.2.6.7 设施和器械使用保管不当,台帐和记录材料未归档与保存(扣10-20分);
5.2.6.8 无故不参加考核检查,考评草率了事,未及时上报各类报表(扣10-20分);
5.2.6.9 消防设备无台帐;无建立义务消防组织(扣10-20分);
5.2.6.10 无制定消防演练计划与实施(扣10-20分);
5.2.6.11 日常巡视中未及时发现小区内各部位火灾隐患,未及时进行整改(扣10-20分);
5.2.6.12 无各种形式消防宣传,未向业主进行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扣10-20分);
5.2.6.13 消防设施无检查、维护,消防监控无法正常运行,没有值班记录,未落实消防责任人(扣10-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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