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青少年业余足球俱乐部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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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青少年业余足球俱乐部管理暂行规定
  
  为推动**城市足球试点工作、规范全市青训体系,促进基层青少年足球培训单位系统化、制度化建设。根据中国足球协会及**市足球协会就青少年业余足球俱乐部有关的规定,现就青少年业余足球俱乐部的准入条件、申报评估、批准注册、经费管理等明确规定如下。
  
  一、 准入条件
  
  (一)申报青训机构名称:**市青少年业余足球俱乐部
  
  (二)申报主体:俱乐部所依托的普通中小学校(申报表必须加盖学校公章)。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依托普通中小学校,并在学校支持下,利用学校场地对该校及周边地域青少年儿童进行足球技能培训;
  
  2、申报单位必须有固定的具有积极意义的俱乐部名称、队徽;
  
  3、申报单位必须明确申报俱乐部负责人(挂靠学校负责人),并申报俱乐部办公地点、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件;
  
  4、申报单位在每年度申报时注册青少年运动员不得少于18人,并能组成两个年龄组的俱乐部队以参加**市青少年业余足球俱乐部的竞赛训练活动。
  
  5、申报单位至少拥有一名C级以上(含C级)教练员岗位培训经历的教练员,并完全接受**市足球协会组织的教练员业务培训和考核;
  
  6、有可用于主场比赛的场地及必须的竞赛器材。
  
  二、 申报办法
  
  (一)申报时间:每年度1月1日至2月28日
  
  (二)申报接收单位:**市足球协会
  
  (三)申报程序:
  
  1、 各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向**市足球协会提出申报要求,加盖学校公章后于每年2月5日前报交**市足球协会;
  
  2、 申报单位应随同书面申报要求一同报交符合本办法第一章第三条第四、第五款规定的运动员、教练员注册资料,以便审查;
  
  3、 申报单位在办理申报手续时提供与所属教练员所签署的工作协议,以及与所注册青少年运动员所签署的培训协议。不满16周岁的青少年运动员必须由其法定监护人(父亲、母亲或特定的亲属)签字;
  
  4、 申报单位所注册的教练员和青少年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适宜于进行足球竞训活动,其注册表必须盖有市级以上医院的体检合格章;
  
  5、 **市足球协会在接到规范的申报材料后,应立即安排进行检查评估,以确认是否符合申报要求,并于10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对申报单位予以回复(是否批准其申报)
  
  6、 获批准的申报单位应在每年2月15日前详细填报并向**市足球协会报交《中国足协业余俱乐部注册表》一式四份,交纳注册费50元整;
  
  7、 **市足球协会接到申报单位的注册申请后,应以中国足球协会会员协会身份进行初审注册,报中国足协批准后,所报交的《中国足协业余俱乐部注册表》由中国足球协会备案一份,**市足球协会存档一份,批复一份给申报成功的青少年业余足球俱乐部。
  
  三、 享有权利
  
  (一)**市所组织的年度青少年业余足球俱乐部联赛、**市青少年校园足球精英赛只允许在**市足球协会办理了注册手续的青少年业余足球俱乐部球队报名参加;
  
  (二)**市所组织的年度青少年业余足球俱乐部联赛、**市青少年校园足球精英赛和其他公开的培训、选拔活动只允许在**市足球协会办理了注册手续的青少年业余足球运动员报名参加;
  
  (三) 在**市足球协会办理了注册手续的青少年业余足球俱乐部球队可享受**城市足球试点项目的专门资金扶持和竞训器材、技术培训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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