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剧社章程

时间:2019-05-27 热度:
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告位1-手机版)
  ****京剧社章程
  
  (讨论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名称:****京剧社(以下简称本社)
  
  第二条 宗旨:通过组织京剧爱好者开展各种活动,坚持对京剧艺术理论及实践的不断探索,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用高雅的京剧艺术丰富人民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为构建和谐**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三条 本社是**市戏剧家协会的成员单位,接受**市戏剧家协会领导。
  
  第二章 社 员
  
  第四条 凡拥护和遵守本社章程,对京剧艺术有一定的爱好或基础,经常参加票友活动,自愿交纳年费的京剧爱好者均可成为本社社员。
  
  第五条 社员的权利和义务。
  
  社员的权利: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自愿参加本社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3)有阐明自己的艺术观点,开展艺术交流的权利;
  
  (4)有对本社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社员的义务:
  
  (1)有自觉遵守本社章程、坚决执行本社各项决议的义务;
  
  (2)有完成本社交办的各项任务的义务;
  
  (3)有按时足额缴纳年费的义务;
  
  (4)有保守本社及本社社员秘密的义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本社设社员大会。社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社员大会每三年召开一次,即三年为一届。社员大会由社长或副社长主持。
  
  社员大会的职权是:
  
  (1) 制定和修改本社章程;
  
  (2) 选举和更换本社社长、副社长、会计、出纳;
  
  (3) 听取年度工作汇报。
  
  第七条 社员大会的各项决议,须经到会社员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后生效。
  
  第八条 本社设社长会议,社长会议是本社的常设议事机构,可随时召开,但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社长会议由社长或经社长委托的副社长主持,副社长、会计、出纳及相关人员参加,具体参会人员由主持人决定。社长会议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参会人员行使表决权。
  
  第九条 本社设社长一人主持本社全面工作。社长由社员大会过半数选举产生,任期同社员大会,可连选连任。
  
  第十条 本社设副社长1-2人,副社长负责本社各项活动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副社长经社员大会过半数选举产生,任期同社员大会,可连选连任。
  
  第十一条 本社设会计、出纳各一人,负责本社的经费、资产管理和接待工作。会计、出纳经社员大会过半数选举产生,任期同社员大会,可连选连任。
  
  第十二条 根据业务需要,社长可直接在社员中聘任值班员等其它服务人员若干人;社长可直接在社员和非社员中聘请业务顾问若干人。
  
  第十三条 凡年满70周岁以上的社员一律不再担任本社任何实职,业务顾问不受此限。
  
  第四章 经费管理
  
  第十四条 经费来源:
  
  (1)社员每年须向本社交纳年费,任何人不得例外,具体金额由社长会议决定。不足半年的按半年交纳;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社员年费减半;年龄在18周岁以下和80周岁以上的社员免交年费。
  
  (2)凡参加本社组织的各种演出活动的演员,报名时须交纳出场费每人每段30元,时间限定在10分钟以内,每超一分钟加收5元。伙食费另外计算。
  
  (3)凡参加本社组织的市外交流活动的所有人员,每人每天须向本社交纳市外活动费30元。当次发生的交通、食宿等所有费用一律均摊。以上“两费”任何人不得例外。
  
  (4)欢迎社员或社会贤达及机构捐资赞助,金额不限,凡捐资赞助的本社都将在社员大会上予以通报表彰。
  
  第十五条 本社设《经费日记帐》,会计每半年向社长、副社长各报送一份,每年向社员报告一次并随时接受社员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六条 本社保证经费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保证各项开支合理、公开、透明。
  
  第五章 活动管理
  
  第十七条 本社每周开展固定活动时间为两个半天;每月举行一天大型活动,具体时间和地点临时通知,费用均摊。每次活动均应由值班员做好记录。
  
  第十八条 每次活动按照先到先唱或男女兼搭以及客人优先的原则由值班员统一安排演唱。参加活动的所有人员都必须自觉服从值班人员的安排和指挥,自觉遵守本社《活动守则》,养成文明礼貌的良好习惯。
  
  第十九条 本社鼓励社员自由参加市内外其它兄弟票社的活动或组织。同时,也热忱欢迎市内外任何京剧爱好者前来本社交流献艺。
  
  第二十条 本社鼓励社员积极参与市外兄弟票社、团体的艺术交流活动,增强友谊、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第二十一条 凡是来**与本社任何人取得联系的零星票友或本社邀请的内外团队时,我们都将热忱接待,以戏会友、艺术交流为主。我们本着热情节俭的原则不搞攀比、不铺张浪费,只招待一次正餐。本社参与交流、陪同的人员费用自理。
  
  第二十二条 凡参加本社组织的各种活动的人员如果在活动时和路途中生病或发生意外事故的,本社及组织者不负任何责任,当事人及其亲属不得无理取闹。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经社员大会过半数表决通过后即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社长会议。
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告位2-手机版)
声明:本文内容来源于用户自行上传或互联网,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kf@hequma.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相关推荐

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告位3-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