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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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硕士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实施办法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自强成才,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特设四川外语学院硕士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一、享受优秀奖学金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勤奋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在专业学习和研究中成绩突出;
  
  4.按时修完学位课程和本方向专业必修课程并获60分以上的成绩;
  
  5.选修课程获及格以上的成绩;
  
  6.学年内未受学院处分者。
  
  二、优秀奖学金的评定对象
  
  我校二、三年级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三、优秀奖学金的评定比例
  
  1.一等奖学金按在读研究生的6%发放;
  
  2.二等奖学金按在读研究生的10%发放;
  
  3.三等奖学金按在读研究生的14%发放;
  
  四、优秀奖学金标准
  
  1.一等奖学金500元/人;
  
  2.二等奖学金300元/人;
  
  3.三等奖学金100元/人;
  
  五、优秀奖学金的评定办法
  
  (一)按上学年成绩每年评定一次。
  
  (二)各专业、各方向、各年级分别评定。
  
  (三)参评研究生的最终成绩为下列各项之和:
  
  1.学位课、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按总成绩的平均分乘以70%;
  
  班级个人操行评定分乘以20%;
  
  研究生部个人操行评定分乘以10%(个人操行评定量化标准见附件);
  
  2.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加2分,其余市级优秀奖励加1分;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加1分,其余院级优秀奖励加0.5分;
  
  3.本学年度在学院以上级别的单位举办的文、体比赛中获前三等奖或前六名按2、1.5、1分/次计(一等奖或第一名计2分,以下类推);
  
  4.学生干部酌情加分,共分三档:
  
  (1) 研究生会主席团及各部长、班长、各协会会长、党支部书记加1-2分;
  
  (2) 研究生会干事、班委委员、各协会副会长及秘书长、支部委员加0.5-1分;
  
  (3) 各协会干事、团支部委员加0.3-0.5分;
  
  (4)此项加分累计不超过6分。
  
  5. 学术论文加分:核心刊物3分;省级刊物1分;论文集或增刊0.5分;学术专著3分;与专业相关的编著、译著、教材2分。
  
  六、其他
  
  本项奖学金是学院最高荣誉的研究生奖学金。奖学金由研究生部负责评定和发放,每学年进行一次。有关材料归入获奖者本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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