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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
学生会是代表广大学生利益的组织,是联系老师和同学的纽带,在第二课堂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充分发挥学生会组织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强学生会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巩固学生会内部管理。现制定了以下规章制度,请所有学生会干部以此为准则约束自身言行,树立学生会干部的良好形象。
第一条 学生会简介
(一)、学生会全称:
京山中学学生会
(二)、学生会宗旨及要求:
1.敬业、敬职、敬责、服务学生;
2.树立尽责意识;
3.树立服务意识,敢于吃苦;
4.注意自身形象,树立榜样作用;
5.探索工作方法,大胆心细;
6.工作、学习两不误,全方面发展;
(三)、学生会指导思想:
明确职责,力求创新,依靠集体,集思广益,脚踏实地,
实现目标;
(四)、学生会管理模式:
主席负责制、责任追究制;
第二条 各部门职能及权利
(一)、主席团:
学生会主席团(简称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主席团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及各部部长组成,主席团工作中实行以学工处为核心的集体领导,任务下达后实行个人责任制,若未完成必追究其个人责任。
1.主席对学生会全面负责,主持学生会工作,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定期向学工处汇报工作,提交述职报告;
2.副主席协助主席搞好全面工作,处理学生会日常工作和解释事务、主管监督部门工作。主席不在时,由秘书代理主席职责;
3.主席团定期主持召开学生会干部会议,研究布置工作,监督各部门执行工作计划的情况,并进行检查、总结。负责组织安排学生会重大活动和主要工作;
4.深入到同学中去了解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组织研究解决;
5.对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的任免有提名权。;
6.协调学生会各部门关系,促进各部门互相配合共同开展工作;
7.组织学生会干部学习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二)各部职责
监察部:
1.监督学生会干部的日常行为规范;
2.负责学生会会议考勤工作,并予以记录;
3.负责宣传栏的“监察事务”栏目的更新,并定期公布学员每周的违纪情况,并在每月的15日和月末必须更新一次;
4.部长定期向主席团提交述职报告;
学习部:
1.了解学员对学校管理制度、设施、学习条件及教学等方面的要求、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教学部反映并协助解决;
2.定期组织学员参与文化与艺术比赛;
3.配合宣传部搞好宣传工作;
4.了解学员对学校教学模式等方面的要求、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教学部反映并协助解决;
5.负责记录学生会干部会议记录;
6.负责定期收集学员感言,学术问题并予以张贴,并在每月的15日和月末必须更新一次;
7.部长定期向主席团提交述职报告;学工处批准后生效。
文艺部职责
1.负责文艺部工作计划的制定、检查、落实和工作总结;
2.根据校园文化的总体要求及学生会的人力、财力、物力的实际情况,选择正确的文化娱乐活动的内容和形式;
3.发动和组织学生参加课余文娱活动,发现和培养文艺积极分子,充分发挥文艺骨干的作用;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大文艺活动的组织工作;
体育部职责
1.负责体育部工作计划的制定、检查、落实和工作总结;
2.负责学生课余活动的规划和实施,通过组织活动提高同学们的身体素质;
3.了解同学们对体育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并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推动体育活动的发展,促进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4.与学校有关部门建立密切联系,组织学生开展各项体育活动,活跃校园生活;
6.运用多种形式和途径宣传体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同学的体育观念,动员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生活部职责
1.负责生活部工作计划的制定、检查、落实和工作总结;
2.负责有关学生生活管理工作的规划和设施,并与后勤部门配合,解决同学们在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3.监督食堂工作并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提高学生伙食质量;
4.大力宣传倡导爱惜粮食,文明用膳的风气;
5.热情关心同学们的学习和生活,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配合有关部门为同学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
6.运用社会舆论和法律武器,保护同学们的身心健康,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
第三条 会议制度
(一)、会议的分类和召开:
1.会议通常分为学生会全体干部会议(下称全体干部会议)和各部门内部会议(下称内部会议);
2.全体干部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要求所有的学生会干部必须到会,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召开临时会议时,另行通知;
3.内部会议由各部部长自定时间召开,但每次召开前都必须有备案;
(二)、惩处:
1、无故旷会者连续超过两次者,主席团有权审批其干部资格。
2、会议期间,无故迟到、早退连续超过三次者,主席团有权审批其干部资格。
3、不服从上级干部安排连续超过两次者,主席团有权审批其干部资格。
4、凡是每学年连续超过两次被扣分者将无权评选“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团员”等称号
5、长期无任何表现者,主席团有权劝其退出学生会组织;
6、未及时完成上级干部安排的任务者,主席团有权审批其干部资格。
7、执勤期间未佩戴工作证件者,予以警告。
第五条 附则
1、学生会将定期进行“优秀干部” 、“优秀部长” 、“优秀集体”评选和表彰,并将优秀名单予以公布,加适当学分,以资鼓励;
2、学生会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有关工作条例,并报学生会主席团,但不得与本章程冲突;
3、当本制度与学校相关制度有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4、本章程即日实行,其解释权和修改权属学生会主席团所有。
校学生会办
2013年9月1日
校学生会主席:黎阳/曦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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