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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劳动纪律与工作制度
为了确保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保持正常工作秩序,经院务会领导制定,全院职工大会通过,本院劳动纪律的详细制度如下:
第一条 考勤对象:医院全体员工;
第二条 上班时间:(1)8:00 - 21:00,夏季时间如有调整,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各科室按每人每天8小时工作制;
(2)各科室根据工作情况按周排班,并将排班情况上报办公室,办公室根据排班情况进行考勤,并把各科室排班情况报医务科及两位副院长;
第三条 制定细节:
1. 医院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若遇特殊情况当时忘记打卡时,应在当天或次日上报办公室调查核实后,由院办主任对具体人员进行补签到、签退;每忘记打卡一次而未办理补签到、签退手续的扣罚本人效益奖金10元,下午下班时忘记打卡又未办理补签到、签退手续的,按上班半天处理;严禁代打卡现象,如有发现代打卡者,每次扣罚代打卡人及打卡人效益奖金50元;以上情况月达四次以上,按辞退处理;
2. 上班时间内不得吃早餐、零食、干私活,如发生上述情况,一经发现每次扣罚效益奖金5元,当月累计三次,将警告一次,并追加扣罚50元;
3. 员工不得迟到、早退和中途脱岗(擅自离岗10钟以上视为脱岗),如发生上述情况按以下规定处理:
(1) 每次迟到、早退5分钟内(含5分钟),扣效益奖金5元/次;5 - 30分钟内每次扣效益奖金10元/次,30分钟以上者每次按旷工半天处理;
(2) 中途脱岗一次扣效益奖金30元;
(3) 月内迟到、早退累计30分钟以上、中途脱岗三次以上,按自动辞职处理;
(4) 月内出现迟到、早退者,不能参加医院举办的本月个人优秀评选活动;
4. 员工在上班时间如需外出办事的,须向部门主管临时请假经院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岗,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每次扣罚效益奖金20元,月累计三次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5. 各科室人员不得私自调班休假,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调班的,必须书面申请,由所在科室负责人同意签字后,报请医务科长或经营部主任批准后方可调休,如发现违规调休者,每次扣效益奖金20元;
6. 各科室排班:自2011年元月1日起,员工每星期上班时间为6.5天,休息半天,一个月规定的2天休息日必须在当月休完,按各自部门工作需要排班轮休,不提倡连休,不得跨月积休;
7. 不得无故旷工,旷工一天及以上,扣基本工资的300%/天,追加本月50%效益奖金,每月旷工达三天以上(含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8. 员工请事假须办理请假手续,凡请事假者,必须提前一天提出申请,请假条由科室负责人审批(科室未设负责人的由上级主管签字同意)后,上报医务科主任批准,原则上不得电话请假或延假(特殊情况除外),更不允许请霸王假,否则按离职处理;
请假审批流程:1)请假半天的,由各部门负责人(组长、主任)批准,报办公室备案;
2)请假1-3天的,由各部门负责人(组长、主任)签字,由医务科审核,报副院长批准,办公室备案;
3)请假3-7天之内的,由医务科审核,报院长批准,办公室备案;医生因工作性质不同,原则上不按医院的正常休假制度执行,如因个人原因需要休假的,必须提前2天,直接找(经营)副院长批准同意后,方可休假,带薪调假时间不能超过本人工作期间的假期,休假期间将按经营工作需要,不分配病号;
4)各科室负责人必须安排好工作,不能因请假人离岗而影响医院的正常工作,当医院无人顶班时,任何人不得强行要求休假;
09、如在工作中责任心不强,上班时间吵架、打架斗殴或与病人争吵的,一旦发现,按情节轻
重扣罚当月部分或全部效益奖金,并作书面检查全院通报批评,对给医院及病人造成损失
的,当事人必须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9. 医院实行“行政巡查制度”,由医院领导组织办公室、医务科及各科室负责人对全院职工在岗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督查,所有员工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指挥,无理取闹,医院有权按辞退处理;
10. 办公室根据每周各科室排班、考勤、行政督查情况,对违纪情况统计上报行政院长,并在院周会通报;
11. 医院有权要求所有员工按医院需要调整工作岗位,岗位调整后,工资待遇按该岗位的规定执行,与原岗位无关,临时调整协助工作的按临时处理;
12. 员工的个人待遇属医院的高度机密,任何人不得私下打听别人的工资待遇,也不得相互交谈,否则,一经发现,无条件开除,并扣除一个月的工资和奖金;
13. 从院长到保洁员,不论外地、本地,不管什么原因,请假(事、病、公休假等)离开医院超过医院规定的节假日天数后,超假时间内没有基本工资及其他奖金(经济转给其他在岗人员);
14. 医疗行业属服务性行业,医院管理人员、办公室、经营部、企划部、后勤人员等不管何时都不存在加班,原则上医院临床医生、医学专用师、医技、护士在正常上班时因为种种原因导致工作时间延长在一个小时之内的情况下,一律没有加班费,(下班后,新来的病人,个别无法正常休班的人员例外)具体加班、法定节假日、春节加班详见医院加班的有关规定;
15. 任何人不得在医院内散布公司和医院的所谓“小道消息”,一经查实,扣当事人一个月以上的奖金,给医院造成不良后果的,在全院大会通报,扣三个月奖金,屡教不改者给予解聘;
第四条 福利细节:
01. 假日的规定:
医院正常上班,每周休息半天,遇上法定节假日以此类推;婚假3天,产假按医院规定、丧假3天;
02. 带薪休假规定:
在本院工作满一年以上十年之内者,年休假为5天,满十年以上二十年之内者为10天,二十年以上为15天,年休假一律不跨年度积累;当年请事假在院工作十年以内者假期超过15天,十年以上超过20天,不享受带薪休假;在院连续工作十年内的员工,每年事假在20天之内,十年以上员工,在25天以上,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处理或解聘;员工每年要做好事假计划,不要在年初或上半年把事假休完,以免有事休不了,给双方造成不便和被动;
03. 员工住宿免费规定:
外地人员进入医院工作的员工,由医院免费提供住宿,包括每人限定数量的水电费;员工日常用品由自己解决,但任何人住宿必须由医院统一安排,不服从安排者一切费用由自己负责;
04. 员工就餐免费规定:
医院负责为所有员工提供伙食,但早餐、晚餐原则上供住在医院的员工及值夜班、加班人员,对外地员工来医院探亲的直系亲属(父母、夫妻、儿女)需要就餐时,必须经后勤主任批准,报经经营副院长审核后,方可到食堂就餐,时间不超过7天,严禁员工带朋友到食堂就餐;
若带家属来就餐的员工,如果夫妻两人只有一人在医院上班,另一个没有上班需要在医院就餐,每月须缴纳300元伙食费;
05. 医院员工就医优惠规定细节:
1)在职员工就医优惠
① 免挂号费、免床位费,手术费(除限价手术外)、检验费、输液费优惠50%;
② 治疗费、B超检查费、心电图费优惠60%;
③ 药品优惠10%;
2)在职员工直系家属就医优惠
① 免挂号费、免床位费,手术费(除限价手术外)、检验费、输液费优惠40%;
② 治疗费、B超检查费、心电图费优惠50%;
③ 药品优惠8%;
注:直系家属指员工对象、孩子和双方父母。
3)在职员工亲戚朋友就医优惠
① 免挂号费、床位费优惠50%、药品优惠6%;
② 手术费(除限价手术外)检验费、输液费、治疗费、B超检查费、心电图费优惠30%;
4)院长或院级领导的朋友就医优惠
① 由院级领导带来的朋友到本院就医,由当事人把病号带到收费处,自己付款,一律不得免费;
② 其家属按在职员工就医政策优惠;
备注: ① 有涉及优惠的,都必须经过经营副院长、院长签字同意后方可优免;
② 未经签字批准私下执行的、未付款而私下治疗,执行方及就医人员各按原价金额的三倍
罚款,在执行方的当月工资中扣回。
③ 本制度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原与此类同的制度同时废止。
附注:1、本制度发放各科室负责人,不得复印和外传;负责人要组织本科人员学习,会后每人要签名确认;
2、全院职工必须认真熟记医院的劳动纪律,阅读本规定后,不明事宜随时与院办联系、沟通,院办到各科室,把签名后的材料复印一份,交院办公室备案。
3、医院办公室负责考勤人员必须详细做好员工请假的登记工作,每月把记录统计后,报院办存档;作为年终员工统计、考核的重要依据;
4、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协和医院院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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