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线电工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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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线电工操作规程
  
  第一节、一般规定
  
  1.规程适用于高低压架空线路上一切工作人员。
  
  2.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临时参加劳动的辅助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学习,方可到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不得独立工作。
  
  3.本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3.1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检每年一次。
  
  3.2具备电的知识,掌握一般的操作技术,经考试合格方准工作。
  
  3.3学习紧急救护法,首先学会触电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3.4在工作前、工作中不准喝酒。
  
  4.本工种工作人员对本规定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本工作者,应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参加工作。
  
  5.在工作中发生事故,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接受教训,制定出防措施。
  
  第二节、线路巡视
  
  6.巡视工作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在夜间、暑天、大雾天及事故巡线,必须由两人进行。
  
  7.单人巡线时禁止上杆塔。
  
  8.巡线应由线路外侧进行,大风巡线应沿线上风侧前进,以免发生万一触及断落的导线。事故巡线应始终认为线路带电,也应认为随时有送电的可能。
  
  9.巡线人员发现导线断落地面或悬挂空中,应设法防止行人靠近断线地点8米以外,并迅速报告有关部门,等候处理。
  
  第三节、线路检修及维护
  
  10.线路停电检修要执行停电工作制。停电后,要在线路开关刀闸操作机构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
  
  11.工作负责人应负下列责任:
  
  11.1工作开始前向工作人员宣读工作票。
  
  11.2正确的、安全地组织工作。
  
  11.3指导工作人员遵守规程,执行好安全措施。
  
  12.工作负责人应由工作票书面指定的有实践经验的人担任。
  
  13.在部分停电和邻近带电线路范围内工作,应设监护人,工作场地要有一名安全人员,负责安全工作。
  
  14.在多路出线的工作地段检修,工作负责人应向检修人员指明带电和停电线路,安全员不准离开现场并做好监护工作,防止误登带电线路的电杆,一般的检修工作应互相之间做好监护。
  
  15.在变压器台上低压侧进行电气测量时,要注意不触及带电部分,防止相间短路和工作人员触电。
  
  16.测量带电线路的驰度,交叉跨越距离,严禁用皮尺、钢尺,可用测量仪器或抛挂绝缘绳的方法测量。
  
  17.电杆、变压器,避雷器的接地电阻测量或解开及恢复接地引线时,应带绝缘手套,严禁接触与断开的接地线。
  
  18.砍伐靠近带电线路的树木时,不得登杆,树木和绳索不得接触导线。
  
  19.上树砍剪树木,不应攀抓脆弱和枯死的树枝以及锯过或砍过未断树木,人与导线保持安全距离,注意马蜂,并系好保险带。
  
  20.树木倒落在导线上,应设法用绳索拉离导线离开方向,绳索应有足够长度,以免拉绳人被倒落的树木砸伤,若树枝接触高压带电导线时,严禁在导线未停电进行处理。
  
  21.砍剪的树木下面和倒树范围内应有专人监护,不得有人逗留,防止砸伤行人。
  
  22.工作中遇有雷电来临或远方有雷鸣时,应立即停止工作。
  
  第四节、杆上工作
  
  23.高空作业必须使用保险带(对地3米以上为高空),登杆前应检查工作是否完备合格,登杆是否牢固可靠,木杆腐烂严重者,应采取可靠措施方可登杆。
  
  24.新立电杆在基坑未填平夯实前不准登杆。
  
  25.保险带应系在电杆或牢固的物件上,不许系在横担端头上,栓好保险带后,应检查扣环是否牢靠。
  
  第五节、变压器台上工作
  
  26.在变压器台上、电容器台上工作,至少要有两人进行。并且必须对电容器、变压器放电。
  
  27.更换变压器或调整相位后,应检查电压和相位是否正确。
  
  28.拉合高低压保险,须使用绝缘用具,不许赤手摘挂高压保险。
  
  29.变压器台上的预防试验工作应有专人监护。
  
  30.在吊起或放落变压器前,必须检查配电变压器是否牢固。
  
  第六节、立杆、撤杆
  
  31.立杆、撤杆要有专人指挥。立杆前现场负责人向全班组人员讲明起立方法,注意事项,明确分工,说明指挥信号,并检查工作人员熟悉工序的情况。工作中对指挥人员的命令有意见或发生了异常情况,应向指挥人提出,但操作必须服从指挥人员的命令。
  
  32.在居民区和交通道路上立、撤电杆,应设人看护。
  
  33.设立杆塔所设的地锚,根据不同地质及受力情况加以确定,利用树坑、石头代替地锚,必须经工作负责人检查后方可使用。
  
  34.起重杆塔应用安全可靠的起重设备,当杆塔离开地面时,起吊暂停并对各受力点进行检查,确无问题后方可继续起吊。起立60°后,应减缓速度,并注意各侧拉绳。
  
  35.使用抱杆立杆时,主牵引绳、尾绳、杆塔中心及抱杆顶应在一条直线上。抱杆应受力均匀,两侧拉绳应拉好,不能左右倾斜。
  
  36.杆塔起吊过程中,除指挥人员、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撤离杆高1.2倍的距离以外。
  
  37.起吊杆塔用的拨杆,应受力均匀,不得左右倾斜。
  
  38.杆塔起立过程中,不准下坑找正,如要下坑,应暂停起立,工作人员必须站在起立电杆两侧,并有人专人监护。
  
  39.在起立过程中不准攀登杆塔。杆塔下工作人员中应戴安全帽。
  
  40.使用中,吊车立、撤电杆时,钢丝绳应系在电杆适当的位置,防止电杆倾倒。
  
  41.在撤杆工作前,拆除杆上导线时,应先检查电杆根部,并采取防倒杆措施,在挖坑前先套好拉绳。
  
  42.已经立起的电杆只有在回土夯实后,方可撤去拉绳。
  
  第七节、放线、撤线、紧线
  
  43.放线、撤线和紧线工作,均应设专人指挥。统一信号,并检查紧线工作是否良好。
  
  44.交叉跨越各种线路和通过线路、公路、河流等放、撤线时,应先取得主管部门同意,做好安全措施。
  
  45.放线要有专人领线,并时刻注意信号,放线用的滑轮转动应灵活,放线轴应有防止被拉跑的措施,并设专人看守,放线前要处理沿途防碍物或采取相应措施。
  
  46.放线、紧线中遇有防碍时,工作人员应站在导线受力转角外侧,并发出信号。
  
  47.放、紧、撤线过程中,跨越架应派专人看守,发生易常情况,应立即发出停止木杠工作的信号。
  
  48.放线质量要求:
  
  48.1放线前要处理沿途障碍,采取防止磨损导线的措施。
  
  48.2放线滑轮要灵活,并使用铁滑轮。
  
  48.3导线在同一截面处损伤要符合下列要求:
  
  48.3.1单股损伤深度不大于直径的1/2。
  
  48.3.2损伤面积为导线损伤处总面积的5%以下。
  
  48.4导线损伤有下列情况必须重接:
  
  48.4.1钢芯断裂。
  
  48.4.2在同一处磨损或断股的面积超过总面积的25%。
  
  48.4.3打结破股已形成无法修复的永久变形。
  
  48.5钢绞线七股断裂一股者,必须割断重接。
  
  49.紧线质量要求:
  
  49.1紧线工作前必须在杆基全部埋好,耐张杆拉线全部装设好后,并在横担上作
  
  好双面临时拉线时,方能进行。
  
  49.2紧线时导线应按当时温度下降10℃考虑。
  
  49.3驰度的误差在挂线后检查,应不超过+5/-2.5℃但其正误差最大值就不大于
  
  500毫米。
  
  49.4每根导线的弛度应力求一致,允许误差不大于下列标准:
  
  49.4.1水平排列不大于200mm。
  
  49.4.2三角排列者不大于300mm。
  
  49.4.3排好的导线上不应有树枝杂草等物。
  
  49.5附件安装:
  
  49.5.1绝缘子安装前应清除表面尘垢及附着物。
  
  49.5.2悬垂绝缘子串的倾斜不应超过5℃。
  
  49.5.3铅包带每端露出10-30mm,铅包带缠绕方向应与导线线股方向一致。
  
  49.5.4穿钉及弹簧销子的穿入方可的规定:
  
  49.5.4.1悬垂绝缘子上的穿钉及销子,两边线一律向外穿,中相面向受电侧由左向
  
  右穿。
  
  49.5.4.2耐张绝缘子串上的穿钉及销子一律向下穿。
  
  49.5.4.3穿钉成水平时,开口销子的开口侧应向下。
  
  50.拉线质量要求。
  
  50.1U型环的选用
  
  50.1.1拉线为35-50mm2时,选用Φ16的U型环。
  
  50.1.2拉线为70-100mm2时,选用Φ19的U型环。
  
  50.1.3拉线为2×70 mm2时或150 mm2,选用Φ25 mm的U型环。
  
  50.2采用楔型线夹连接拉线,拉线两端在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50.2.1楔形夹内壁应光滑,其楔板与拉线的接触应紧密,在正常受力情况下列滑动
  
  现象,安装时不得损伤拉线。
  
  50.2.2拉线断头端用元丝绑扎30 mm,并露出线夹200 mm,(上端)及400 mm(下
  
  端)。
  
  50.2.3下楔形线夹螺杆露丝长度应不大于全部可调部分份的1/3,并应尽可能一次
  
  调整好且予以封固。
  
  50.2.4拉线弯曲部份不应有松股及各股受力不均现象。
  
  51.爆破压接时,工作人员离开现场30m以外,在市区繁华地带不准爆破压接。
  
  52.跨接需停电的高压线时,停电后应验电、放电、挂接地线。
  
  53.跨越架必须牢固,在新架线路横担长3m,并与线路中心线一致,从带电结束线路下面拉线时必须防止导线产生振动或通过牵引而与带电导线接近在危险范围内的措施。
  
  54.搭架用的绳索,一般用麻绳或棕绳,接近带电附近禁止使用铁线绑扎。
  
  55.跨越架与带电体间的最小距离:
  
  电压等级(KV):3-10m
  
  水平与垂直距离(m):1.0m
  
  对地线距离:0.5m
  
  56.搭跨越架时,人身、工具、材料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3-10)KV,安全距离:0.6m。
  
  57.跨越架与铁路、公路、通讯线路、低压线路的距离(米):
  
  铁路公路低压线路
  
  水平 2.5 0.5 0.5
  
  垂直 6 5.5 0.6
  
  第八节、挂接地线
  
  58.线路经验电确认无电后,各工作班组应立即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若有感应电压反应到停电线路上时,应加挂接地线。
  
  59.用杆架放多层电力线路挂接地线时,应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下层后挂上层。
  
  60.挂接地线时,应先挂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接地线联接可靠,拆地线时相反,装拆接地线时工作人员应载绝缘工具、手套,人体不得触及导线。
  
  61.若杆塔无接地引下线时,可采用临时接地棒,接地棒在地面埋深不得小于0.6米。
  
  62.接地线应有接地和短路导线构成的成套接地线,成套接地线必须用多股铜线组成,其面积不小于25mm2。
  
  63.带电作业有关操作规定按 “电业安全规程”执行。
  
  本规程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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