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条例

时间:2019-05-27 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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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条例
  
  团委和学生会作为学院联系学生的重要基层组织,需要一批具有高度自我约束力和责任感的学生干部。为进一步提高学生干部在同学中的威信,提高学生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效率,奖励先进,督促落后,特制定本条例。
  
  一、工作量化考核细则
  
  基本分为70分。根据各部的具体情况进行加分或扣分,作后考核总计分为:基本分+考核分。团委学生会办公室负责考核分的日常记录和评分。
  
  具体考核标准(个人日常考核项目)。
  
  1、考勤
  
  (1)例会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部长务必到齐,准时出席。如有特殊情况,部长及常委必须向分团委书记请假并说明原因,事后请假或代请均以旷到处理。每次事假(公假不扣分)、病假扣1分/次(病假有相关证明的病假条者不扣分);无故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次;缺席扣3分/次。(注:缺席累计三次或因个人原因请假累计四次者无评优资格)。
  
  (2)全勤者一学期加五分。
  
  2、各部门在开展活动前必须提出申请以及活动计划,经主席团及分团委书记批准并交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实施。活动结束后应提交活动总结以及通讯稿,交至办公室存档。凡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活动的,该部门部长扣6分/次,副部长扣5分/次。
  
  3、工作总结和计划
  
  (1)上交的材料包括活动计划、活动总结、照片等以及其它制定完成的材料。(计划和总结要求电子文档形式)在活动开展前四天(工作计划)和后两天内(活动总结)上交,各部门干部审核保证稿件质量,未上交者扣3 分/次,延交者扣2分/次,稿件不合格者扣1分/次
  
  (2)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认真周全,按时上交者加2分/次
  
  (3)稿件图片上交齐全,信息部门未按时上传扣2分/次
  
  4、未及时传达落实校、院文件精神或未按时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扣3分/次
  
  5、各部门间互相协调,共同完成有关工作。因部门之间不配合,或在工作中有互相推诿,闹矛盾,对所安排的工作不能按时完成,导致工作出现失误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分团委书记酌情扣1-5分;能积极配合其它各部门,表现良好,加2分/次
  
  6、作为学生干部应注意自己的形象,自觉遵守各项制度并接受同学监督,维护团委学生会的名誉。凡是表现不良被老师或同学投诉者,在正是场合,因个人原因使学院及团委学生会声誉受到影响者,扣5分/次。
  
  7、奖励及处罚
  
  组织同学参加院级比赛获得1、2、3名分别加4分、3分、2分;
  
  组织同学参加校级比赛和获得1、2、3名分别加6分、5分、3分;
  
  组织同学参加校级以上比赛获得1、2、3名分别加8分、6分、5分;
  
  承办全校性的活动主办部门加5分,协办部门加2分;
  
  参加院级或校级活动加1分/次,市级加2分/次,省级加3分/次,国家级加4分/次;
  
  团委学生会干部无故不参加学院或学校活动者扣2分/次;
  
  各部门在代表学院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及评比当中,如主观原因列为最后一名,分管主席团成员扣3分/次,各部门部长扣2分/次;
  
  主席团成员应认真的对分管的部门进行监督指导,并且定期向分团委书记汇报工作中的情况,如长期不汇报工作者扣2分/次。
  
  二、 学生干部责任评分细则(学期末由分团委书记量化)
  
  1、主席(副主席)、分团委副书记
  
  (1)团结班子,重大局,能起到统领全局的作用,加3-8分
  
  (2)在活动中取得良好成绩,为学院赢得荣誉,加3-8分
  
  (3)对学生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开展工作有突出表现,加3-8分
  
  (4)个人所负责部门未完成任务,主席团负责人扣3分次
  
  2、办公室(信息部并入办公室)
  
  (1)协助主席,副主席处理内部各项事务,学院活动通讯总结及时上交,表现突出加3-8分
  
  (2)考勤 会议记录详实,负责对本部门人员进行量化考核准确无误加3-8分
  
  (3)通过学院邮箱查看学院活动总结,并做好校对工作,及时上传杏林网,对外宣传效果良好,加3-8分
  
  (4)负责学生会信息的收集,整理及发布,如幻灯片制作等,效果良好,加3-8分
  
  3、学习部
  
  (1)对院校组织的有关活动,组织有力,积极落实,产生良好效果,加3-8分
  
  (2)开展或协助学院开展竞赛讲座等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加3-8分
  
  (3)展开有益于提高学生学习兴趣的活动加3-8分
  
  4、宣传部
  
  (1)对院校组织的活动能及时制作展板,横幅等,按其整体整体效果规模内容版面插图和书法等加3-8分
  
  (2)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宣传工作,加3-8分
  
  (3)宣传效果良好产生一定影响,加3-8分
  
  (4)积极主动的开展并组织其他学生参与对学院的宣传活动,并取得较好效果,加2-6分
  
  5、文化部
  
  (1)对校院组织的文娱活动,组织有序,安排得当,整体效果良好,取得突出成绩,加3-8分
  
  (2)积极主动开展本部门工作,效果明显,反应良好,加3-8分
  
  (3)对有文艺特长的学生进行培养和发掘有显著和成效,加3-8分
  
  (4)结合学院特色,不断创新和筛选学院内的文艺演出节目,使之更能符合学院的特色,提高学院文艺水平,加2-6分
  
  6、体育部
  
  (1)对校院组织的体育活动和竞赛,认真组织,措施有力,产生良好成绩或影响,加3-8分
  
  (2)积极主动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反应良好,加3-8分
  
  (3)积极培养和挖掘体育苗子,加强工作的后续性成绩突出,加3-8分
  
  7、社会实践部
  
  (1)积极组织同学和学参加各项社会实践活动,加3-8分
  
  (2)积极开展适合本学院特点的对外业务(拉赞助等),加3-8分
  
  (3)积极配合青年志愿者开展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加3-8分
  
  8、生活自律部
  
  (1)对校院组织的有关活动,落实有效,成绩显著,反应良好,加3-8分
  
  (2)认真做好寝室卫生检查的工作,并及时准确汇报,加3-8分
  
  (3)积极协助配合其它部门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效果良好,加3-8分
  
  9、青年志愿者分队
  
  (1)认真组织好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取得良好的反映加3-8分
  
  (2)青年志愿者工作有创新活动,以显示学院特色,加3-8分
  
  (3)开展长期相对稳定的对口志愿者活动,并组织学院学生积极参与,提高了学院的影响力,3-8分
  
  10、团委组织部
  
  (1)做好团委日常工作,配合原党支部做好各项工作,表现良好,加3-8分
  
  (2)配合各部门,做好各项活动的组织工作(组织啦啦队和布置会场等),加3-8分
  
  (3)做好各班团活动的组织,落实和检查,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加3-8分
  
  11.心理部
  
  (1)积极主动的组织并配合院校开展各项与心理学有关的活动,并积极策划并与其他有关部门沟通,加3-8分
  
  (2)准确掌握青年学生思想动态和和具体情况,并及时反映,加3-8分
  
  (3)配合心理咨询室开展工作,并积极宣传,3-8
  
  三、 附则:
  
  (一)个人考核出成绩一学年(两学期)平均成绩未达到90分(每学期统计一次),取消院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工作优秀奖,社会实践奖评选资格
  
  (二)个人量化表现较差,经批评指正,无较大改观,或发生两次重大事故以上,无评优资格
  
  (三)原则上,每学期个人学习成绩如有一科不及格者,给予警告,并扣5分;两科不及格提起全体成员讨论,如三分之二表决通过,将予免职。(如果有特殊原因可提交个人书面说明交至主席团进行裁定)
  
  (四)主席团成员及办公室考评由分团委书记负责,各部部长,副部长考评由主席团及办公室负责,考核合格(80)分,将颁发聘书;
  
  (五)得分由高到低排列,确定获得院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工作优秀奖,社会实践奖(获奖名额及比例按每年分团委学生会具体人数而定)。
  
  人文社科学院分团委学生会
  
  201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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